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朝貢貿易

鎖定
朝貢貿易,亦稱“隨貢貿易”、“貢舶貿易”。宋代以後歷朝政府准許外國使節在進貢的前提下,隨所乘船舶、車馬攜帶商貨來中國進行的貿易。
源於宋代市舶司的“抽買”、“抽解”和“進奉”。對海舶輸入商貨中的禁榷品,由歷朝政府全部收買;對非禁榷品,除抽分一部分外,又收購一部分,其餘許民間買賣。收購的部分,除供宮廷消費和賞賜外,也有再行出售的。元代行抽分。明代實行貢舶制度,在通商口岸設市舶提舉司,管理朝貢和朝貢貿易。 [1] 
中文名
朝貢貿易
起    源
宋代市舶司的“抽買”、“抽解”和“進奉

朝貢貿易簡介

屬國的設置始於戰國,如秦兵器銘文中已有屬邦一詞。後避漢高祖劉邦諱而改稱屬國。據《漢書》卷6《武帝本紀》記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置五屬國以處之。《漢書》卷6《武帝本紀》顏師古注曰:“凡言屬國者,存其國號而屬漢朝,故曰屬國。”《後漢書》卷118《職官志・百官五》又云:“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見“屬國”是中央王朝為安置歸降的邊疆民族而依緣邊諸郡設置的一種行政建制,“主蠻夷降者”,與郡同級。從漢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到漢末為止,北、西、東三邊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為廣漢蜀郡張掖居延、遼東等郡內都有屬國的設置,大者領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置邊遠縣為屬國,如置廣漢北部都尉所治為廣漢屬國,置蜀郡西部都尉所治為蜀郡屬國,置犍為南部都尉所治為犍為屬國,置遼東西部都尉所治為遼東屬國。小郡則屬國置於本郡之內,不另標名稱,如龜茲屬國只作為上郡的一個縣而存在。
屬國設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譯令,又有屬國長史、屬國且渠、屬國當户等官。各官由漢人或內屬胡、羌的首領充任。屬國都尉秩比二千石,與西域都護同一級,直屬中央,其治民領兵權如郡太守。屬國官掌屬國兵,稱屬國騎或屬國胡騎。

朝貢貿易歷史延伸

唐代“安史之亂”後,朝貢貿易萎縮不振。於是改變經營方式,產生了市舶貿易。市舶貿易是社會的一大進步。
但是到了清代,推行閉關鎖國政策,絕對禁止私人對外貿易,所有的外貿又以朝貢形式進行。隨朝貢而來的船舶,稱為貢舶。朝廷並規定,東南亞國家一西洋諸國在廣州登陸,日本在浙江寧波登陸等。廣州是指定貢舶靠岸最多的港口。這種朝貢貿易制度,又延續了一百多年。
唐中後期,市舶貿易已經取代了朝貢貿易。
什麼叫市舶貿易?市舶貿易就是中外商人的商業等價交換,相當於市場經濟,不再是朝廷説了算的不等價的貿易經營。這種貿易,朝廷和地方都要賺到錢。要管好,必須設立一個專門機構朝廷管理。
唐開元二年(714年),在廣州首次設立了市舶使,管理對外貿易。
市舶使的職責有四條:一是向前來貿易的外國船舶徵收關税;二是代表朝廷採購一定數量的舶來品;三是代表朝廷管理海外各國朝貢事務,管理外國商人向皇帝朝貢的物品;四是總管海路通商,對市舶貿易朝廷監督和管理。
唐代廣州海外貿易的最大成就是,確立起一套全新的市舶管理制度與經營方式,併為後世所沿用,在中國外貿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
廣州是唐代惟一設置市舶使的城市,為整個國家履行對外貿易的管理職能,具有特殊的地位,在海外享有聲譽。當時各國到唐朝進貢,都必須先到廣州,廣州再選擇首領一人隨員兩人進京,其餘隨員留在廣州。那時,外國人稱長安為摩訶支那,梵文意思是大中國,稱廣州為支那,意即中國。
唐代是中國古代海外貿易的重要轉折點,唐朝廷在廣州設立了市舶貿易制度,由海道來廣州貿易的國家大為增加。
到了宋代,與廣州貿易往來的國家和地區不少於五十個。廣州成了"萬國衣冠,絡繹不絕"的著名對外貿易港。大批船舶貨物從海外運到廣州,再從廣州運送全國各地。廣州的舶貨物從海外運到廣州,再從廣州運送全國各地。廣州的舶貨除了部分朝廷直接北運外,其餘全部在廣州貿易,形成廣州巨大的舶貨市場。中外商人在這舶貨市場中獲得高倍利潤。
1080年,宋朝廷正式修訂了《廣州市舶條》,並向全國推行。條文主要是關於海舶出入港的管理,徵税的新規定,專賣專買的規定等。
優待外商是廣州市舶貿易發達的一個因素。如長居廣州的阿拉伯船主蒲希密父子和一阿拉伯一百三十歲老人,先後受到宋朝高官的友好接待。
廣州市舶貿易量最大的仍是阿拉伯,其次是蘇門答臘島和爪哇。
元代,中國海上絲綢之路大發展,同中國貿易往來的國家和地區由原來的五十多個增加到一百四十多個。

朝貢貿易朝貢心理

縱觀各朝史書記載,中國皇帝最得意最榮耀的一句話,大約就是“八方來貢 ,萬國來朝”。即便是亡國之君,也喜歡在這方面大做文章。譬如隋朝亡國之君隋煬帝楊廣,他在位時,“朝貢式貿易”搞得轟轟烈烈。每到大年正月,總要在都城大肆鋪張。陪都洛陽大演百戲。
中世紀以後,雖然中國在政治文化上於世界漸漸失去影響力,但“朝貢”卻一度發展到高峯。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就迅即派出使者出使周邊鄰國,如:朝鮮,日本,占城,安南等國,通知諸國明繼元統,宣揚大明國威。朝鮮等國紛紛遣使進呈賀表以示臣服,他們與大明確立宗藩關係。當然也有例外,日本自大化改新後一直視中國為領國,朝鮮等為藩國,自己的最高統治者也稱皇,與中國平等。雖然中途幕府將軍足利義滿為了經濟利益並且鞏固自己的統治嚮明朝稱臣來取得朝貢貿易,但實質上明朝沒有對日本的宗主權,沒有建立起宗藩關係。不過終歸一時間出現了“大明統一萬方,天子文武聖神,以仁義禮樂君師億兆,故凡華夏蠻貊,罔不尊親。際天極地,舉修職貢。自生民以來,未有如今日之盛者”的局面。
明成祖朱棣時,鄭和七下西洋,出訪國家遍佈亞洲和非洲,中外交往盛極一時,大明國威“聲聞四海”。據《明史》記載明朝時來華朝貢的國家多達150多個,中國式“宗主國—附庸國”體系在地理範圍上達到了最大。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