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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計件工資制

鎖定
有限計件工資制是“無限計件工資制”的對稱。計件工資制的一種形式。這種工資形式,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工人所得的超額工資規定最高限額,超過最高工資額的,也只按最高工資額髮給。超額工資的限額,由國家或企業的上級管理部門按計件工人標準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予以統一規定。如我國一九七八年五月七日國務院關於實行獎勵和計件工資的通知中提出: 計件超額工資,要求控制在工人標準工資總額的20%以內。企業在實行臨時定額、試行定額和一次性估工定額條件下,這種工資形式較為適用。這是因為這些定額的水平,往往不夠準確或達不到平均先進水平。對超額工資加以限制,可以防止偏差,避免企業之間、工種間工資收入的差別過大。 [1] 
中文名
有限計件工資制
定    義
指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工人規定
超額越高
計件單價越低
為防止
超額過多而採取的一種限制辦法
其計算公式:
最高計件工資額 = 定額產量×計件超額最高限額百分比×計件單價
最高計件工資額 = 月工資標準×計件超額最高限額百分比
例:車間共有10名工人,月標準工資9000元,規定定額產量為3300小時,小時計件單價為2.73元,計件工資最高限額為標準工資的135%,計算最高計件工資額。
根據上式,則為:
最高計件工資額 = 3300 ×135%×2.73 = 12162(元)
或 = 9000×135% = 12150(元)
參考資料
  • 1.    王文元,夏伯忠.新編會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