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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追索權保理

鎖定
有追索權保理是指保理商不負責為債務人核定信用額度和提供壞賬擔保的義務,僅提供包括融資在內的其他服務。無論應收賬款因何種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權向供應商索回已付融資款項並拒付尚未收回的差額款項。
中文名
有追索權保理
定    義
保理商不負責為債務人核定信用額度和提供壞賬擔保的義務,僅提供包括融資在內的其他服務
適用範圍
此種保理適用於供應商不需要買斷賬款及調整報表,而僅需要融資及賬款收取服務的情況。 [1] 
參考資料
  • 1.    .1.0 1.1 黃斌著.國際保理 金融創新及法律實務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legal practice[M].ISBN:7-5036-6448-7/D996.2.法律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