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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銀行

鎖定
智利銀行(Banco de Chile)創立於1893年,是一家智利商業銀行,是智利銀行是智利主要銀行,智利首都最大的銀行,全國第二大金融機構,主要為大公司,中小企業,私人,消費金融,國際銀行和資本市場提供一系列銀行和金融服務。
智利銀行總部位於聖地亞哥,並在其他國家城市擁有分行,包括紐約,香港,墨西哥城,聖保羅和布宜諾斯艾利斯。
智利銀行是在北京和聖保羅設有代表處,提供適合客户需求的國際服務和產品。
該銀行由智利銀行和金融機構超級監管機構在當地監管。 [2] 
公司名稱
智利銀行
外文名
Banco de Chile
所屬行業
金融行業
成立時間
1983年10月28日
總部地點
智利聖地亞哥市中心阿胡馬達街251號
經營範圍
個人、企業客户、小型和中型公司提供各種銀行產品
年營業額
40億美元(2018年) [1] 
員工數
1.41 萬人

智利銀行發展歷程

  • 1893年10月28日,Valparaiso Bank (1855)、National Bank of Chile (1865) 和 Agriculturist Bank (1869)合併,成立Banco de Chile;
  • 智利銀行與我國的歷史密切相關,自1893年10月成立以來,一直是智利進步和經濟及社會發展的重要參與者。誕生於瓦爾帕萊索銀行(1855)、智利國家銀行(1865)和農業銀行(1868)的融合;
  • 1894年1月2日開始運營,兩個主要辦事處位於聖地亞哥和瓦爾帕萊索,一個由22個辦事處和歐洲、美國和南美洲的外國機構組成的網絡參與國際業務;
  • 1922年,當該銀行在智利全面合併併成為主要和最重要的商業銀行時,董事會推動了其總部的建設,位於聖地亞哥市中心阿胡馬達街251號,於1926年4月落成,成為首都最雄偉的建築,今天被宣佈為歷史保護財產。它的建築師是維也納國有化的智利建築師阿爾貝託·西格爾·盧比,他遵循新古典主義風格設計了它,強調它的圓形穹頂、大理石樓梯和大空間以引起公眾的注意。這塊土地曾屬於聖地亞哥大主教轄區;
  • 2001年,智利Quiñenco group通過旗下LQIF購買了智利銀行公司59.3%股權,獲得了公司控制權;
  • 2002年期間,經國家證券市場委員會(CNMV)和聯合王國上市管理局(UKLA)批准,銀行在馬德里證券交易所和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
  • 2004年12月9日,Banco de Chile終止與渣打集團(HK:02888)的協議,併成為第一家在亞洲市場運足的智利金融機構;
  • 2010年4月,花旗集團將其對LQIF的控股比例提高到了50%;
2013年資產總額22.84萬億比索; [1] 
迄2015年12月31日,智利銀行共擁有398家分行和1500個自動提款機;
2017年該行總資產為478億美元。 [2] 

智利銀行銀行業務

自成立以來,智利銀行一直是智利金融市場上最大、最成功的銀行之一,其股東的資產回報率和盈利能力都是智利公司中市值最大的銀行之一。
全職僱員14,803人,在智利和國際上為個人、企業客户、小型和中型公司提供各種銀行產品,是LQ Inversiones Financieras S.A.的子公司。
智利銀行的業務在當地交易所上市,也在世界主要股票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本行擁有美國存托股票(ADS)三級計劃,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供的最高監督和公共信息標準的約束。
智利銀行擁有雄厚的資本基礎和高信譽、高償付能力的傳統,是一家商業銀行,通過由近400個辦事處、2000多台自動取款機和其他電子分銷渠道組成的全國網絡,向包括大公司、中小企業和自然人市場在內的廣泛客户羣提供全方位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通過與花旗的合作伙伴關係,為其在國外的客户提供了廣泛的覆蓋面,獲得了一系列產品,包括信貸和投資工具、全球服務交易和國際金融業務。
這些業務由六個主要部分組成:大公司、中小企業、市場人員、消費者市場、國際銀行和證券市場業務。此外,子公司完成了一系列金融服務,包括證券化、證券經紀、投資和共同基金、保險、金融諮詢和保理業務等。 [2] 

智利銀行子公司

除銀行活動外,提供補充金融服務的子公司。包括智利銀行經紀公司、智利銀行普通基金管理公司、智利銀行花旗全球市場部、智利銀行保險經紀公司、智利銀行保理公司、證券化公司。 [2] 

智利銀行業務領域

根據一個通用計劃銀行,智利銀行通過其子公司直接和間接向智利金融市場的所有部門提供廣泛的金融服務。特別是,本行圍繞四個業務領域整合了其業務模式,通過這四個業務領域向個人和公司提供完整的產品。 [2] 

智利銀行產品介紹

  1. 存款產品:包括支票帳户、活期存款、儲蓄帳户、定期存款;
  2. 貸款產品組合:包括分期、住宅抵押品、非住宅抵押品貸款;長短期融資、營運資金貸款、融資諮詢、長期聯合企業貸款、代管產業、租賃合同、國外貿易貸款、信用卡和儲蓄卡、信用額度和其他貸款;
  3. 流動資金管理服務、債務工具、國外貿易、衍生合同、租賃、企業融資解決方案;
  4. 資本市場、現金管理、付款和收款服務;
  5. 提供國債和貨幣市場服務,包括流通貨幣仲介(currency intermediation)服務、遠期合約、利率交換、回購協議下的交易、以債券、抵押品金融債券、存款為基礎的投資商品;
  6. 提供證券經紀、共同和投資基金管理、金融諮詢和其他投資銀行服務、保險經紀服務、證券化服務和直接貿易服務。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