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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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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成部分之一。 [1] 
中文名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
別    名
選擇性考試、選考(簡稱)
考試科目
物理化學生物學歷史、思想政治、地理 [1] 
考試時間
每年6月份,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 [1]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考試科目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由學生根據高校選科要求,結合自身特長興趣,首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 [1]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考試時間

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考試均安排在每年6月份同期舉行。 [1]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分值和成績構成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即高考)中,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總分為750分。
語文、數學、外語卷面滿分值各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
選擇性考試科目卷面滿分值各為100分。首選科目歷史、物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以等級轉換分(即高考等級賦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1]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招生錄取方式

按照“院校專業組”方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按照歷史、物理科目,分別編制專業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分開錄取。高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要求,分專業(類)提出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提前向社會公佈。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報考院校專業組對應的科目要求。進一步減少錄取批次,優化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辦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