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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提款權
鎖定
普通提款權定義
普通提款權(General Drawing Right縮寫為GDR)與特別提款權 SDR相似,普通提款權也是分配給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成員國的。但與特別提款權不同的是,普通提款權是信貸,而特別提款權可以作為成員國現有的黃金和美元儲備以外的外幣儲備。
普通提款權組成
當一個國家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時,必須按一定的份額向該組織繳納一筆資金,稱之為份額。按照IMF規定,認繳的份額25%必須以黃金或可兑換貨幣繳納,其餘75%須以本國貨幣繳納。當成員國發生國際收支困難時,有權以本國貨幣抵押的形式向IMF申請提用可兑換貨幣。提用數額分五檔,每檔25%。申請條件逐檔嚴格。第一檔最為寬鬆,一般只要提出申請,便可提用。其餘四檔為信用提款權。
2、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為滿足成員國借款而使用的本國貨幣
按照IMF規定,成員國認繳份額的75%以本國貨幣繳納。IMF向其他成員國提供本國貨幣的貸款時,產生了本國對IMF的債權,可以無條件提取並用於國際收支逆差的支付。
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該國借款的淨額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該國借款的淨額也是該成員國的債權,同樣,該國也可以無條件提取用於國際收支逆差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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