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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統計局

鎖定
昆明市統計局,是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1號)和《昆明市深化黨政機構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昆明市深化市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昆改發〔2019〕2號)精神,昆明市統計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7]  昆明市統計局加掛雲南滇中新區統計局牌子。 [22] 
現任昆明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徐貴明 [8] 
中文名
昆明市統計局
外文名
Kunming Bureau of Statistics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縣級 [7] 
現任領導
徐貴明 [2]  [6] 
隸屬機構
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市統計局機構調整

(一)撤銷所屬事業單位昆明市統計執法支隊。
(二)組建內設機構統計執法監督處。
(三)在內設機構綜合處加掛“雲南滇中新區統計局綜合協調處”牌子。 [1] 

昆明市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建立健全並管理全市經濟社會運行宏觀數據庫。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統計指標和統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新興產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衞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等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雲南滇中新區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全市統計普法宣傳、法律法規業務指導及培訓,管理全市統計執法隊伍,對全市範圍內統計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查處。
(九)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實施統計數據聯網直報,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組織並管理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下級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和省、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十一)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和研究,開展統計工作方面的資料交換。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7] 

昆明市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財務管理、政府採購、信訪工作;管理國有資產,承擔機關事務性管理工作。
(二)統計制度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組織起草統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規範性文件;組織、指導、監督統計標準的實施;擬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承擔統計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及統計法律法規業務培訓;負責統計行政複議、統計行政訴訟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依法審批、備案市級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組織開展全市統計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
(三)綜合統計處(雲南滇中新區統計局綜合協調處)。對全市及雲南滇中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綜合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統計數據發佈、統計新聞宣傳,定期召開統計新聞發佈會;管理宏觀統計數據,負責全市統計數據審核評估;整理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統計資料,開展統計資料的交換,並進行對比、研究,提供統計諮詢服務。
(四)國民經濟核算處。負責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的組織實施;承擔地區生產總值(年度、季度)、投入產出等專業的統計;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檢查評估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數據質量;整理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
(五)工業統計處。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
(六)能源統計處。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全市工業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開展統計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
(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施工企業以及建築業全行業的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負責房地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統計並進行投資和建築業的統計分析;負責全市範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和建築業統計工作的協調和對統計資料進行整理、編輯;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
(八)貿易外經統計處。組織實施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統計調查工作,負責指導基層本專業統計工作,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整理、提供統計資料;負責收集旅遊、供銷、工商等部門統計數據;開展統計分析。
(九)人口就業統計處。組織實施人口普查、全市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完成國家人口變動調查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統計分析。
(十)社會科技統計處。組織實施科創、文化產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衞生、社會保障等社會統計數據;指導有關部門的行業統計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開展統計分析。
(十一)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處。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綜合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開展統計分析。
(十二)縣域經濟發展統計監測處。組織開展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工作,組織好縣域經濟發展考核業務培訓,收集、整理縣域經濟考核基礎統計數據,科學有序開展縣域經濟考核工作。
(十三)信息處。負責政府統計信息化、統計網站辦公自動化和統計信息網絡工程建設;負責數據處理設備的維護;負責各統計專業應用軟件的使用維護;負責統計系統信息化技術人員的培訓;指導各縣(市)區統計自動化工作;建立各類統計信息專題數據庫,為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統計報表和各類普查、抽樣調查數據的處理,為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各類統計信息資料。
(十四)人事處(離退休人員辦公室)。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幹部考核、隊伍建設等相關工作;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十五)新興產業統計處。組織實施大健康、數字經濟、電子商務等新興產業統計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
(十六)統計執法監督處。開展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全市區域內統計違法案件,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受理、辦理、督辦轄區內統計違法舉報,建立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承擔全市統計執法隊伍管理及統計執法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全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 [7] 

昆明市統計局行政編制

昆明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7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9名(含總統計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人員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昆明市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7] 

昆明市統計局現任領導

昆明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徐貴明 [8] 
昆明市統計局副局長:白雄文(彝族) [9] 
昆明市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鄭文琪 [11] 
昆明市統計局副局長:楊建偉 [10] 
昆明市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馬穩(回族) [12] 
昆明市統計局三級調研員:黃海風 [13] 
昆明市統計局四級調研員:祿少華 [14] 夏細仁 [15] 李學文 [16] 
昆明市統計局四級調研員、人事處處長:和偉(納西族) [17] 
昆明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四級調研員:李豔紅 [18] 
昆明市統計局四級級調研員:王葵 [19] 
昆明市統計局總統計師:陳堯 [20-21] 

昆明市統計局其他事項

(一)原核定的統計執法支隊7名事業編由市編辦收回,4名工作人員在下屬同類事業單位昆明市統計局計算站中分流。
(二)昆明市統計局管理下屬單位昆明市統計局普查中心、昆明市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調查隊、昆明市統計局計算站。 [1] 

昆明市統計局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程序辦理。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20年9月30日起實施。 [7] 

昆明市統計局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3]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4] 
2021年12月27日,入選2016—2020年雲南省普法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擬推薦名單。 [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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