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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東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鎖定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日照市東港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日照市東港區委、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政府關於東港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日照市東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加掛日照市東港區大數據發展局牌子,為正科級。
日照市東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大數據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職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大數據發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日照市東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所屬部門
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日照市東港區

日照市東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協調解決全區現代化工業體系建設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優化產業佈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羣、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區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編制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導向目錄,提出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措施和意見。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五)負責研究提出全區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參與擬訂全區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負責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
(六)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全區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區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全區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准入。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全區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和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區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協調推進全區軟件產品研發與產業化。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無線電管理有關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區互聯網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區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加快全區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全區企業信息化建設。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
(十)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標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全區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訂全區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三)貫徹執行大數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落實國家、省、市大數據相關技術標準,擬訂全區大數據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牽頭實施大數據戰略,擬訂全區大數據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推動“數字東港”建設。
(十四)負責統籌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承擔全區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管理職責。牽頭推進政務領域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區電子政務雲平台、電子政務外網等統一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協調、管理。指導其他領域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
(十五)統籌管理全區數據資源。建立完善數據資源管理體系,管理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指導規範數據資源交易。組織編制全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推動數據資源採集匯聚,完善區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和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促進政務、民生、產業領域各類數據資源的深度開發利用與共享開放。
(十六)負責全區電子政務工作。研究提出全區電子政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相關工作開展評估考核,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配合區委辦公室推進全區電子政務內網建設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數據服務政府決策的機制,推動社會治理模式創新,推動“數字政府”建設。
(十七)負責全區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牽頭制定和落實促進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進大數據與雲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培育新興業態。監測分析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發展運行態勢,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八)負責統籌推進全區政務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重點行業數據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九)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大數據人才隊伍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做好大數據相關知識普及、教育培訓等工作。開展大數據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加快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領域轉變政府職能。
1.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實增強企業和羣眾獲得感。
2.加強監督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
3.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4.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優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5.加快實施大數據發展戰略,推進“數字東港”和“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推進信息資源整合利用,着力解決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囱”問題,加快政府數字化轉型,提升民生公共服務水平。主動適應信息時代發展的新要求,培植壯大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助力全區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數字化轉型發展。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需由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審核。需報市政府和市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審核上報,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辦理相關事項。
2.關於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區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區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區發展改革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區能源規劃相銜接。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推動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關於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海關、税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摩托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税以及違規退税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税違法犯罪活動。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區發展改革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東港分局負責從事成品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許可活動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區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區應急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4.關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進出口以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銷燬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東港分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以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按照權限,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安全保衞、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組織銷燬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偵查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區交警部門負責許可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區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警、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未經許可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行為。
5.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區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劃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對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考核。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規章制度、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章制度、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發佈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章制度、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章制度、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6.關於信息化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全區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導、檢查、推動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信息化工作,協調解決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協調全區信息安全整體工作。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規劃指導全區大數據工作,推動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促進政用、民用、商用大數據融合發展,負責全區大數據安全保障工作。
7.關於電子政務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網絡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協調工作,指導全區電子政務建設,統籌協調政務網絡管理。區政府辦公室負責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電子政務項目建設和政府網站建設工作。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提出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需求,承擔審批事項和依申請公共服務事項上網運行、業務標準制定、運行監管、評估考核工作,推進平台應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研究提出全區電子政務發展規劃,具體組織推進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電子政務項目建設和應用工作,配合區委辦公室推進全區電子政務內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政務服務平台的統籌規劃、系統建設、運行維護、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 [1] 

日照市東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維穩、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佈、建議提案辦理、局機關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彙總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綜合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情況,起草局機關綜合性文稿和有關政策措施。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組織研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政許可等政務服務的事中事後監管,負責與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的業務聯絡協調、信息共享等工作。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二)運行監測科。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落實國家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政策和省、市、區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措施。承擔工業強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化工、輕工、紡織服裝、食品、醫藥、家電、黃金、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裝備製造業、汽車工業和海洋工程裝備、船舶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分析產業發展情況並提出建議,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准入和行業規範管理。組織推進相關行業結構調整和產能置換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區智能製造裝備研發生產和推廣應用。負責擬訂新材料產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推進新材料的開發和推廣應用。推進新材料產業生產應用示範平台和創新項目建設。培植新材料產業骨幹企業,壯大產業規模。推進新材料產業集聚發展,建設特色產業基地。承擔推進化工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細化方向發展。引導輕工、紡織服裝等行業合理佈局,促進行業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協調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推進化工園區優化升級,促進產業集聚發展。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組織安全技術認證。負責完善食鹽定點生產、批發專營制度和專業化監管體制,建立健全食鹽儲備和應急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食鹽生產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食鹽專營工作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食鹽專營方面的違法行為。
(三)規劃與技術改造科。負責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工業新舊動能轉換。研究提出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建議。牽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組織推動工業旅遊和工業文化發展,加強工業文化遺產保護。負責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負責牽頭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綜合性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研究提出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羣、產業園區(基地)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編制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導向目錄,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負責研究提出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培育發展新興產業。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組織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開發創新與推廣,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和國產化。指導企業品牌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品牌戰略。參與擬訂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行業質量工作。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統籌推進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四)企業科(掛非公有制經濟服務科牌子)。負責制定全區企業培訓規劃,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負責推進校企合作培養人才工作。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定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開拓市場和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落實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負責貫徹國家、省、市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中小企業合理佈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絡。組織開展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推進創業創新基地建設。負責組織開展中小企業隱形冠軍培育和瞪羚、獨角獸企業培育及推薦上報工作。
(五)軍民結合推進科。編制全區國防科技工業軍轉民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技術基礎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軍工企業佈局調整。組織實施全區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標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參與協調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產、銷售、儲存的管理工作。承擔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工業企業抓好本質安全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六)大數據與信息產業科。負責組織起草全區大數據相關規範性文件。研究擬訂全區大數據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制定和落實促進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研究擬訂大數據與雲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推進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領域各類數據資源的深度開發利用。提出大數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以及方向,編制區級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大數據技術創新工作,統籌安排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示範項目。監測分析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發展運行態勢,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對大數據相關行業協會商會進行政策和業務指導。負責推動“數字東港”等重點任務落實。
負責管理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組織編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建立完善全區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管理區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和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促進政務、民生、產業領域各類數據資源的深度開發利用與共享開放。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數據支持工作。建立完善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服務機制,規範管理大數據交易工作。統籌全區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完善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支撐體系,指導監督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重點行業數據的安全保障工作。
研究提出全區電子政務發展規劃並承擔相關規劃組織實施和評估考核工作,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負責區電子政務雲平台、電子政務外網等統一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協調、管理,配合做好全區電子政務內網建設管理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區級電子政務項目歸口管理和政務信息系統備案管理。
負責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推進全區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
負責統籌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研究提出全區工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工業互聯網網絡、平台、安全體系建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的應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動企業上雲。協調推進廣播電視網絡及其它專用通信網絡發展,協調解決通訊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日照市東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人員編制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科長(主任)6名。
暫保留原工勤編制2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日照市東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日照市東港區委辦公室、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日照市東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日照市東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