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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琮
(唐朝宰相)
鎖定
鹹通八年(867年),唐懿宗拜於琮為宰相,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累遷至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後被外放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因韋保衡進讒,貶為普王傅、分司,再貶韶州刺史。唐僖宗繼位後,於琮被召還,歷任太子少傅、山南東道節度使、尚書左僕射等職,並在黃巢之亂時反對將廣州封給黃巢。
廣明元年十二月(881年1月),黃巢攻陷長安,於琮不屈遇害。
- 本 名
- 於琮
- 字
- 禮用
- 所處時代
- 唐朝
- 民族族羣
- 漢人
- 出生地
- 河南洛陽
- 出生日期
- 不詳
- 逝世日期
- 881年1月
- 官 職
- 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等
於琮人物生平
於琮早年經歷
大中十三年(859年),唐宣宗挑選駙馬,士族子弟都不願應選。鄭顥對於琮道:“你很有才華,只是不拘小節,你願做駙馬嗎?”於琮應諾。鄭顥便託付李藩,讓他在主持貢舉時將於琮取為進士。
[2]
四月,唐宣宗任命於琮為左拾遺、內供奉,並將廣德公主下嫁。
[3]
於琮擔任宰相
鹹通年間,於琮歷任水部郎中、翰林學士、中書舍人、兵部侍郎、判户部,充任諸道鹽鐵轉運等使。鹹通八年(867年),唐懿宗任命於琮為宰相,授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並擢升為中書侍郎,兼任户部尚書。
[4-5]
此後,於琮改任尚書右僕射、門下侍郎。
鹹通十三年(872年),於琮被任命為檢校司空、襄州刺史,充任山南東道節度觀察處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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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韋保衡恃寵弄權,因於琮對他沒有以禮相待,便在皇帝面前讒言中傷。五月,唐懿宗貶於琮為普王傅、分司東都,不久又貶韶州刺史。廣德公主隨行前往,一路嚴加保護,於琮得以保全。
[7]
乾符六年(879年),黃巢率起義軍退入嶺南,圍困廣州,並修書給浙東觀察使崔璆、嶺南東道節度使李迢,索要天平軍節度使之職。二人奏報朝廷,卻遭拒絕,黃巢便改要廣州節度使。於琮時任左僕射,上奏道:“廣州是市舶寶貨聚集之地,怎能交給叛軍?”唐懿宗最終授黃巢為率府率。
[10]
黃巢大怒,率軍攻破廣州。
於琮城破遇害
廣明元年(880年),黃巢進犯長安,唐僖宗逃往西川,於琮因患病未能隨駕。同年十二月(881年1月),黃巢攻入長安,建立大齊政權,欲任命於琮為宰相。於琮不肯應命,道:“我病勢沉重,命不長久,況且又是皇室駙馬,怎能接受叛軍官職。”黃巢因此將於琮殺害。
[11]
於琮軼事典故
唐宣宗起初欲將永福公主下嫁於琮。永福公主生性驕縱,與宣宗一同吃飯時,因生氣竟將筷子折斷。宣宗道:“這種脾氣怎能嫁給士人為妻。”於琮因此改娶廣德公主。黃巢之亂時,於琮遇害。廣德公主哭道:“今日我絕不獨存,賊軍速速殺我。”黃巢不肯,公主便返回房中,自縊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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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琮人物評價
鄭顥:子人才甚佳,但不護細行,為世譽所抑。
[13]
於琮家庭成員
於琮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四十九·列傳第九十九》
[13]
《新唐書·卷一百四·列傳第二十九》
[17]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九·唐紀六十五》
[18]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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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唐書·於琮傳》:琮,落拓有大志,雖以門資為吏,久不見用。大中朝,駙馬都尉鄭顥以琮世故,獨以器度奇之。
- 2. 《舊唐書·於琮傳》:會有詔於士族中選人才尚公主,衣冠多避之。顥謂琮曰:“子人才甚佳,但不護細行,為世譽所抑,久而不調,能應此命乎?”琮然之。會李藩知貢舉,顥託之登第。
- 3.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五》:夏,四月,辛卯,以校書郎於琮為左拾遺內供奉。……乃更命悰尚廣德公主。
- 4. 《新唐書·於琮傳》:鹹通中,以水部郎中為翰林學士,遷中書舍人。閲五月,轉兵部侍郎、判户部。八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進中書侍郎,兼户部尚書。
- 5.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六》:甲子,以兵部侍郎、充諸道鹽鐵轉運等使、駙馬都尉於琮同平章事。
- 6. 《舊唐書·懿宗本紀》:二月,丁巳,制以尚書右僕射、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於琮檢校司空、襄州刺史,充山南東道節度觀察處置等使。
- 7.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八》:五月,丙子,丙子,貶山南東道節度使於琮為普王傅、分司,韋保衡譖之也。……尋再貶琮韶州刺史。琮妻廣德公主,上之妹也,與琮皆之韶州,行則肩輿門相對,坐則執琮之帶,琮由是獲全。……時韋保衡挾恩弄權,以劉瞻、於琮先在相位,不禮於己,譖而逐之。
- 8. 《新唐書·於琮傳》:保衡敗,僖宗以太子少傅召,未幾,復為山南節度使。
- 9.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六》:以太子少傅於琮同平章事,充山南東道節度使。
- 10.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九》:黃巢與浙東觀察使崔璆、嶺南東道節度使李迢書,求天平節度使,二人為之奏聞,朝廷不許。巢覆上表求廣州節度使,上命大臣議之。左僕射於琮以為:“廣州市舶寶貨所聚,豈可令賊得之!”亦不許,乃議別除官。六月,宰相請除巢率府率,從之。
- 11. 《舊唐書·於琮傳》:黃寇犯京師,僖宗出幸,琮病不能從。既僣號,起琮為相。琮以疾辭。迫脅不已,琮曰:“吾病亟矣,死在旦夕。加以唐室親姻,義不受命,死即甘心。”竟為賊所害,而赦公主。
- 12. 《新唐書·公主列傳》:廣德公主,下嫁於琮。初,琮尚永福公主,主與帝食,怒折匕箸,帝曰:“此可為士人妻乎?”更許琮尚主。琮為黃巢所害,主泣曰:“今日誼不獨存,賊宜殺我!”巢不許,乃縊室中。
- 13. 舊唐書:列傳第九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22]
- 14. 全唐文:卷八十三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5-05-22]
- 15. 《新唐書·於敖傳》:敖,字蹈中,擢進士,為秘書省校書郎。……三遷至户部侍郎,出為宣歙觀察使。……卒,贈禮部尚書。四子;球、珪、瑰、琮,皆清顯。
- 16.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八》:甲申,貶前平盧節度使於琄為涼王府長史、分司,前湖南觀察使於瑰袁州刺史。瑰、琄,皆琮之兄也。
- 17. 新唐書:列傳第二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22]
- 18.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22]
- 19.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22]
- 20.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22]
- 21. 資治通鑑:唐紀六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22]
- 22. 資治通鑑:唐紀七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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