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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金剛

(全國優秀法官)

鎖定
方金剛(1965年12月-2017年10月17日),出生於湖南澧縣,1987年6月參加工作。全國優秀法官。
2017年10月1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合議案件時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因公殉職,年僅51歲。 [4] 
中文名
方金剛
出生日期
1965年12月
逝世日期
2017年10月17日
出生地
湖南澧縣

方金剛人物履歷

先後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立案二庭、民二庭工作。
2010年至2013年,援藏任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
2016年,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審法官。 [1] 
2017年10月17日,方金剛在工作中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不幸因公殉職。 [3] 

方金剛所獲榮譽

2017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追授方金剛同志“全國優秀法官”榮譽稱號。 [3] 
2018年12月18日,榮獲改革開放40週年政法系統新聞影響力人物,並獲評:他,是當庭宣判規則的踐行者。 [2] 

方金剛人物評價

方金剛對人民羣眾懷有深厚的感情,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他常説,法官手中的權力來自於人民,應該更好地服務於人民。他為人直率、嚴謹認真,清正廉潔、勤勉辦案,始終把黨和人民的利益、人民司法事業放在最高位置,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審判工作中,自覺站到司法改革的前沿,用生命詮釋了新時代共產黨員、人民法官為了人民司法事業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精神。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