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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瑞蘭

(清朝知州)

鎖定
方瑞蘭(?—1890)清代禹州人,字子徽,住禹西方崗鄉。少年時就具有樸實的美德、遠大的謀略。同治元年(1862)中舉人副榜。候選任直隸州判,因母親年老,改任教諭。同治三年(1864)選寶豐教諭。同治五年(1866)因母去世返里。服喪期滿,於同治十一年(1872)暫代理安徽盱眙(xūyí虛宜)知縣。縣境內有湖田,農民每年向把頭納錢,還受小吏魚肉,瑞蘭到任後將湖田造冊登記,革除積弊。
本    名
方瑞蘭
子徽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地
禹州
主要作品
纂修《泗虹合志》
主要成就
知州
光緒八年(1822)調阜陽縣任知縣。後暫代泗州知州,到任着手纂修《泗虹合志》 [1]  。光緒十四年(1888)他同安徽巡撫吳元炳一起辦理滁州等地賑濟事務。光緒十六(1890)病卒,年58歲。
參考資料
  • 1.    泗縣.泗縣誌: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8月: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