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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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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流芳(1952年11月-2024年1月9日),男,漢族,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中國民商法學家,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中歐法學院原院長,一級教授,博士生導師。 [2]  [4] 
方流芳1987年7月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9月—1992年7月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1991年7月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2年7月—1993年10月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3年10月—1997年8月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教授;1996年8月—1997年2月在美國哈佛大學作訪問學者;2002年8月—2003年8月任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資深研究員; [2]  2005年—2008年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創始院長;2008年—2012年任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創始院長;2016年5月任中國政法大學公司法研究所所長; [3]  2024年1月9日15時55分,在江蘇無錫逝世,享年71歲。 [4] 
方流芳主要研究領域為公司法。 [5] 
中文名
方流芳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2年11月
逝世日期
2024年1月9日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學位/學歷
博士
職    業
教育科研工作者
職    稱
教授

方流芳人物生平

1952年11月,方流芳出生。
1987年7月,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
1988年9月—1992年7月,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
1989年2月—1990年9月,受國家教委委派,參加“博士聯合培養項目”,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
1991年7月,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92年7月—1993年10月,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1993年10月—1997年8月,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教授,
1996年8月—1997年2月,在美國哈佛大學作訪問學者。
2002年8月—2003年8月,任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資深研究員。 [2] 
2005年—2008年,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創始院長。
2008年—2012年,任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創始院長。
2016年5月,任中國政法大學公司法研究所所長。 [3] 
2024年1月9日15時55分,在江蘇無錫逝世,享年71歲。 [4] 

方流芳主要成就

方流芳科研成就

  • 科研綜述
方流芳在公司法領域撰寫了諸如《公司法和中西法學的交融和碰撞》《公司詞義考》等一系列影響極為深遠的論文和專著,參與起草了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重要法律。 [3]  [5] 
  • 承擔項目
項目名稱
時間
海峽兩岸公司法比較研究
2003年
事業單位法人研究
2003年
證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
2001年
國有企業公司化
1995年
資料來源: [2] 
  • 出版專著
截至2024年1月,方流芳著作有《公司法問題》等法學學術專著。 [2] 
著作名稱
出版社
出版時間
《公司法理論問題》
法律出版社
2005年
《公司詞義考》
月旦民商法出版社
2003年
《試解薛福成和柯比的中國公司之謎》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22年
《公司法問題》
資料來源: [2] 

方流芳人才培養

  • 主講課程
課程類型
課程名稱
時間
中文課程
公司法、合同法、侵權法、民法總論、債法、昌平地方歷史、法律職業倫理
英文課程
Introduction to China's Contemporary Legal System
2009年
China's Business Law
2004年-2008年
資料來源: [3] 

方流芳榮譽表彰

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
首都高等院校“教學名師”
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
資料來源: [2] 

方流芳社會任職

時間(年)
社會任職
199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司法起草小組專家
1994
亞洲開發銀行中國國企改革項目顧問
1994
世界銀行中國法制項目顧問
1997
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學位委員會委員、職稱評定委員會委員
2000—2002
中國證券監督和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專家委員
2004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合夥企業法、獨資企業法起草小組顧問
2004
信息產業部電信法起草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2005
北京市政府國資委法律顧問
2005
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席
資料來源: [2-3] 

方流芳人物評價

方老師雖是民法學者,但視野和研究領域遠遠超過了一個民法學者的水平,涉獵有很多哲學的知識,有着廣博的知識體系。(時任西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院長王健 評) [1] 
方流芳教授躬耕教壇30餘年,教書育人、桃李天下,在民商法等研究領域作出了開拓性和創新性的貢獻;方流芳教授參與起草了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重要法律,為建立健全中國現代企業法律制度作出重要貢獻;方流芳教授的逝世,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重大損失,是中國法學界的重大損失。(中國政法大學 評) [4] 
方流芳教授在民商法學特別是公司法領域造詣深厚,一生治學嚴謹,功底深厚,為中國社會主義法治事業和法學教育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王利明 評) [5] 
方流芳教授在中歐法學院組建、學術研究與人才培養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貢獻。(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 評) [6] 
方流芳教授在學院組建、學術研究與人才培養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貢獻。(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 評)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