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鎖定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新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4]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48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4] 
現任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宋光旭 [5] 
中文名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外文名
Xinxiang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4] 
領導機構
新鄉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宋光旭 [3]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構調整

中共新鄉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軍民融合辦)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接受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軍民融合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導落實工作。設置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軍民融合辦日常事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軍民融合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軍民融合辦的統籌協調。 [4]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職能轉變

建立並完善與新型工業化發展相適應的管理體制,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實現政府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有機結合。切實轉變職能,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深化“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4]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以及推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的相關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佈局和結構的政策建議,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指導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參與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制造業服務化、平台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製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應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五)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負責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推動跨行業等互聯互通和工業領域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基於信息技術的新興業態發展。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市網絡安全和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重點行業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基礎網絡的相關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研究擬訂支持政策措施;指導各縣(市、區)開展相關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簽約項目落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制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行動計劃,編制發佈我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合作指南;研究協調產業轉移示範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省煤炭行業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研究擬訂全市煤炭及煤層氣行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生產能力監管、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標準化建設;對煤礦建設項目提出行業審核意見;依法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承擔煤礦機電設施檢驗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煤礦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十四)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4]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編制煤炭、煤炭清潔利用等相關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和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等職責,涉及煤炭的部分應徵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意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相關能源發展規劃內製定煤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統一承擔煤炭工業管理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或上報國家、省投資主管部門、能源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核准煤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須徵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意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提出行業審核意見。
2、與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承擔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煤礦安全生產具體監督管理責任,會同市應急管理局協調解決煤礦安全生產相關重大問題。 [4]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承擔機關日常值班、應急值守工作;統籌機關電子政務建設應用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組織研究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建議;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理論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審核、行政事項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清理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工作。
(三)規劃與產業政策科。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技術改造資金安排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
(四)產業融合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推動智能製造、服務型製造等新型製造模式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促進製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興業態發展;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應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五)科技與電子信息科。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專項和產業化示範工程的實施,指導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產學研用相結合;組織實施管理行業科技成果、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電子信息、信息產業等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材料的開發和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推廣應用;按規定權限審核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六)運行監測協調科。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情況,分析工業形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指導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廣;參與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中小企業服務科。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建議;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等服務體系建設等;組織開展企業提升培訓。
(八)節能與綜合利用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改造促進規劃、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九)材料工業科(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辦公室)。承擔鋼鐵、有色金屬、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相關工作。承擔市散裝水泥行政管理工作。
(十)裝備工業科(新鄉市重大技術裝備辦公室)。承擔全市通用機械和汽車、航空航天、民用船舶、民用航空、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智能裝備、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一)消費品工業科。負責輕工、紡織、服裝、家居、家電、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促進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二)食品工業科。承擔食品、醫藥和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規範條件、技術規範和標準;依法管理食鹽專營工作;承擔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
(十三)信息化工作科。負責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擬訂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等互聯互通和工業領域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協調推進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應用;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應用;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指導協調全市網絡安全和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相關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監督工業領域重點行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保障工作;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推動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領域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和應用;協調處置網絡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及相關應急工作;聯繫通信企業。
(十四)對外交流合作科。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交流合作事務,指導縣(市、區)開展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項目落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制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計劃;實施“走出去”戰略,推進產能合作、技術引進等;統籌推進區域產業合作、校企合作。
(十五)煤炭工業管理科。貫徹執行煤炭行業法律法規,落實煤炭行業政策、技術標準;研究編制煤炭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對煤礦建設項目提出行業審核意見;承擔轄區煤礦機電設施檢驗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煤礦建設項目監督管理;承擔煤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依法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煤礦從業人員資質、煤礦瓦斯等級鑑定、礦井生產能力核定、煤礦安全設施設計、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初審。依法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安全專項整治,依法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十六)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負責貫徹國防科技和軍轉民工作的政策法規及規章;協助軍工企業完成軍品科研、生產任務,協調軍品任務的配套工作;負責軍工企事業單位軍轉民工作的協調;負責全市民爆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行業管理;負責軍工企業、事業單位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繫。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與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合署辦公。
(十七)企業改革科。負責所屬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企業發展及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對所屬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實行宏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和協調所屬企業實施改制改組、兼併破產工作。
(十八)信訪科。負責局屬企事業信訪工作;受理涉及工業系統來信、來訪;為信訪人員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維護來信來訪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市信訪部門轉辦交辦的有關信訪案件;綜合研究分析系統信訪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領導提供信訪信息和解決問題的建議。
(十九)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幹部教育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黨建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4]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83名(含市委軍民融合辦秘書科行政編制)。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5名(含市委軍民融合辦秘書科科長、總工程師、總經濟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0名。核定駕駛員編制3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4]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現任領導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杜家武 [5]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宋光 [5-6]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廣軍、朱豔禎、劉大強、張成珂、周海 [5]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工信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張勤 [5]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二級調研員:張德豫、張新河 [5]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三級調研員:張新福、侯光軍 [5]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四級調研員:李莉、張蘇芳 [5]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4] 

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新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委被評為河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