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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是新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2]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48號),市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 
中文名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
外文名
Xinxiang Transportation Bureau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2] 
領導機構
新鄉市人民政府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職能轉變

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
優化交通運輸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
加強交通運輸管理,推進交通運輸轉型升級。
強化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2]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政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負責編制公路、水路等規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市郵政、地方鐵路、軌道交通、民航產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物流發展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全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道路客(貨)運、水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道路運政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城鄉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城鄉道路運輸、道路運輸服務業、道路運輸相關產業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國家和省、市交通專項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批。
(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權限內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對交通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質量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七)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重點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做好網絡安全工作,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佈有關信息。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貫徹執行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負責權限內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交流與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職責分工

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政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全市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涉及的公路、水路等規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擬訂全市鐵路、民航、城市軌道發展等規劃。
2、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國家和省、市交通專項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審核公路、水路、郵政項目須徵求市交通運輸局意見。
3、市交通運輸局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運營,參與軌道交通規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規劃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建設。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城市地鐵、軌道交通規劃與城市公共交通整體規劃有效銜接。
4、市水利局負責全市河道採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市公安局負責河道採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擊河道採砂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河道採砂監管工作。 [2]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督查、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社會綜合治理、宣傳、外事等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項服務科。統籌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行政服務窗口工作,負責統一受理、送達交通運輸窗口的行政審批事項,協調相關業務科室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進度,並對辦理質量進行日常監督;承擔電子政務和“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執法監督科(市治理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工作辦公室)。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工作;組織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和交通運輸行業執法人員的培訓、考試和監督;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制審核等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相關政策、制度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並負責權限內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運輸治理工作;按程序調用縣(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人員力量;參加實施交通管制;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行業信用管理工作。
(四)綜合規劃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政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負責編制全市公路、水路等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國家和省、市交通專項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上級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批;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外資利用、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併發布有關信息。
(五)財務審計科。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制度;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資、信貸有關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市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及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並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財會隊伍建設及會計人員培訓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六)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保護和衞生監督等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教育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工作。指導局業務主管社會團體相關工作。
(七)建設管理科。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建設及維護的相關政策、制度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權限內市重點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許可、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權限內交通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對交通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質量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公路、水路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八)運輸管理科(新鄉市地方海事局)。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相關協調工作。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管理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權限內道路運政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並承擔權限內運輸線路、營運車輛、交通樞紐、運輸場站、道路運輸從業資質(資格)等管理工作;指導汽車租賃、道路客運、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市並承擔權限內城鄉道路運輸業、道路運輸服務業、道路運輸相關產業和交通物流、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指導全市有關道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有關政策和地方標準,按規定負責道路、水路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船員考試發證及船舶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漁船檢驗及其監督管理等工作。指導局屬企業管理工作。
(九)城市客運管理科(出租汽車行業指導辦公室)。指導全市公共汽車、城市地鐵和軌道交通運營及出租汽車管理等工作,負責權限內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公共汽車、出租汽車企業質量信譽管理工作。
(十)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製度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機制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相關搶險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安全信息統計、分析、報送等工作。
(十一)科技科。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信息化制度和細則並監督實施,指導行業網絡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承擔行業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行業生態文明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二)新鄉市交通戰備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2]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3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含總工程師、總會計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核定駕駛員編制3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2]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現任領導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徐珂 [6]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同新、秦嶺 [3]  [5]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呂海玲(女) [4]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丁治安 [3]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仝世海 [3]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吳曉東 [3]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強勇 [1]  [3]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一級調研員:汪曉 [3] 

新鄉市交通運輸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