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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區政府辦公室

鎖定
研究承辦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及政府辦公廳,市屬各部門,各旗縣區人民政府,新城區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的來文、來函,提出辦理和落實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中文名
新城區政府辦公室
位    置
呼和浩特市
職    責
負責區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審批
所屬單位
市人民政府及政府辦公廳
主要職責
一、
二、研究承辦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和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請示區人民政府的有關事項,提出辦理和審核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起草和辦理以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組織起草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講話及工作報告。
四、負責區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審批、協調和會務等工作,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按照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意見,對區人民政府部門間有爭議和分歧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和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區人民政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組織、指導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緊急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區境內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和緊急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