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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經濟學派

鎖定
新制度經濟學派是當代西方經濟學的主要流派之一。在當今西方經濟學舞台上,該學派主要有兩種。一是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 school),另一個是以科斯等人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 school)。
中文名
制度經濟學
代表人物
加爾佈雷思、科斯
主要立論
交易費用理論、產權理論等
形成時間
20世紀50年代

新制度經濟學派學派簡介

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
20世紀50年代,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登上了學術舞台。他承襲了凡伯倫為代表的舊制度經濟學派的傳統,在研究對象、研究方法上發展了制度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派在研究對象上與舊制度經濟學派沒有多大差別,沒有擺脱舊制度經濟學的心理因素、法律因素對經濟生活起決定作用的思想,但他們不是像舊制度學派那樣研究由人們的心理活動和社會習慣所決定的制度演進過程,而是更多地分析單一制度本身的功能。
在研究方法上,新制度經濟學派比舊制度經濟學派更徹底地主張制度演進、整體方法,反對新古典經濟學抽象演繹法,認為把個人作為經濟學的研究出發點是不科學的,認為這種方法以其均衡的、靜止的分析去研究資本主義社會關係的外表,沒有考慮到社會各個經濟利益集團間的矛盾衝突。新制度學派的學者主張從根本上更新現代經濟理論的方法論基礎。他們認為,由於技術不斷變革,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和結構處於不斷的變化過程中,資本主義制度是個動態的因果過程,所以經濟學必須研究變化、研究過程。也就是説,對經濟問題的研究要採用演進的方法。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演進方法是與整體方法相聯繫的,強調在經濟研究中,應把注意力集中在作為演進過程的整個社會,而不是個人和企業。這裏所説的整體,不只是經濟概念,往往不能用數字來表述。他們反對正統經濟學所採取的數量分析方法,而應該採取制度因素的分析方法。新制度經濟學派的這種分析方法被概括為制度分析法或結構分析法。
新制度經濟學派的整體研究是與價值研究方法相聯繫的,這實際屬於規範的研究方法。
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
以科斯理論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是由威廉姆森最先提出來的。它既有別於舊的制度經濟學,又有別於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其主要代表人物為科斯、威廉姆森、阿爾奇安、德姆塞茨、諾斯及張五常等人。這一學派運用新古典經濟學的邏輯和方法去分析制度的構成和運行,並發現這些制度在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自身的理論視為對新古典經濟學的發展,使新制度經濟學成為“本來就應該是的那種經濟學”(科斯,1994)。新制度經濟學對古典經濟學的發展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關於人的行為假設。新古典經濟學認為,經濟人的行為是完全理性的、經濟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而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則主張經濟學應該研究現實中的人,應該從現實的組織體制出發,從人的實際出發來研究人。新制度經濟學派從兩個方面修正了新古典經濟學:(1)人的行為是有限理性的。(2)人都具有為自己謀最大利益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
關於研究領域的拓展。新制度主義經濟學派把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方法運用於研究制度結構,包括法律、企業組織、社會文化等,並引入了交易費用、產權等理論。他們修正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零交易費用的假定,認為如果所有的交易成本為零,那麼,不論生產和交換活動怎樣安排,資源的使用都相同。這種從零交易費用假定到正交易費用假定的修正,使經濟學的研究更接近於現實。這種應用現代經濟學的方法研究制度問題,拓展了新古典經濟學的研究領域。
除此之外,新制度經濟學在研究經濟組織制度的時候保留了新古典經濟學的三個基本要素:穩定性偏好、理性選擇模型和均衡分析方法。不過新制度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學的保護作了修正:即主體的環境約束問題、主體所擁有的信息問題和主體與客體間相互作用的方式問題。在此基礎上再引入新的變量,如信息、交易成本、產權約束和政府行為干預等,從而形成了新制度經濟學發展的方法論基礎。原有的新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在這裏得到了一般化的應用。

新制度經濟學派名稱來歷

之所以被稱為新制度學派,因為它一方面繼承了制度學派的傳統,以制度分析、結構分析為標榜,並主張在資本主義現存生產資料所有制基礎上進行改革;另一方面又根據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的新的政治經濟條件,比過去的制度學派更加註意資本主義的現實問題,批判資本主義的缺陷,並提出更為具體的政策建議。它在政策目標和價值準則問題上所涉及的範圍也要廣泛得多。 [1] 

新制度經濟學派理論淵源

舊制度經濟學派
20世紀20年代至30年代制度主義廣泛傳播時期,這是通常所説的舊制度學派。這一時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之間觀點不太一致,沒有形成統一的理論,大致可以分為三支:
(1)社會心理學派(凡伯倫為代表),強調對社會文化心理和習慣的分析,特別是科學技術進步對這種所謂“制度”的影響;
(2)社會法律學派(康芒斯為代表),強調集體行動在控制個體行動方面起的作用,認為法律制度是決定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
(3)經驗統計學派(米契爾為代表),認為分析制度因素的作用要以經驗統計資料為基礎,經濟理論的研究是次要的,應當先對事實進行統計分析,然後得到結論。僅就理論思想對以後經濟理論的發展來説,凡伯倫是這三人中影響最大的一位。他的思想成為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學派的主要來源。
舊制度學派各個分支雖然研究的出發點、內容並不相同,但他們在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等方面有相同之處。他們在研究對象上都強調製度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汲取了德國曆史學派的觀點,採取歷史主義和制度分析的方法,一方面強調從制度的整體方面研究問題,另一方面強調從制度的演進方面研究問題,提出要建立以研究制度演進為基本內容的經濟理論,從結構上改革資本主義社會。這種對“制度趨勢”的研究既是制度學派的一個共同點,又是形成制度學派的理論基礎。
新舊過渡時期的制度學派
20世紀30年代中期至50年代初期是制度學派從舊到新的過渡時期。這一時期的經濟學家們繼續沿着凡伯倫所開闢的道路研究制度問題,從而發展了凡伯倫的理論,着重從社會和企業結構角度來分析資本主義經濟問題,強調技術進步對於制度和企業權力結構的重大意義,分析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對資本主義權力機構的影響,以及工業化後的社會發展趨勢等等。這都為新制度經濟學派的產生提供了必要的理論準備,在制度學派的發展過程中起了承上啓下的作用。

新制度經濟學派主要論點

(一)制度的概念
新制度經濟學,必須區別什麼是制度的概念。否則新制度的新在何處呢?科斯認為,所謂的制度,就是人或組織之間的行為準則和互動關係,如傳統、風俗、習慣、潛規則、人情關係、血緣關係等等,都納入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範圍。 [2]  如果不遵循這個制度概念的,就不是新制度經濟學。這是區別其他研究制度的經濟學家混入新制度經濟學的判斷工具。有些經濟學家雖然也在研究制度,或者利用新制度經濟學的工具來研究他們自己所認為的制度,沒有遵從科斯對制度所規定的概念,所以,不能把所有研究制度的經濟學都納入新制度經濟學領域。充其量是研究對象的接近。新制度經濟學中的制度,不是掛在牆上的制度,也不是印刷在文件或書籍中等等制度,他是一種很現實的、很實用的現實制度,是指導人們行為規則的制度。
純粹的新制度經濟學家,對於制度有一種特別的崇拜性衝動,他們認為制度決定了歷史進程,“制度決定了一切”。如火車車廂的寬度和鐵軌的長短,取決於兩匹馬臀部的寬窄,而不是別的因素。因為最初的火車是利用馬匹拉動車廂,車廂大小寬窄,是模仿了馬車大小設計,馬車車廂的寬窄取決於馬的臀部寬窄,兩匹馬的臀部寬窄,亦需要和馬車車廂的寬窄保持一致,否則,便會產生不當問題,如前部過於窄小則馬車動力不足;如果車廂過於窄小則導致馬車效用不能完全發揮,故而,馬車車廂和2馬匹臀部的寬窄保持了一致,由此才決定了當今火車車廂和鐵軌的寬窄。數百年下來,儘管火車車廂和鐵軌寬窄發生了幾次變化,但每次變化都是根據原本的兩匹馬的臀部寬窄所決定。根據馬匹臀部寬窄來決定火車車廂和鐵軌寬窄的制度延續至今。
(二)交易費用理論
交易費用是新制度經濟學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費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論文《企業的性質》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認為,交易費用應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產權的費用,發現交易對象和交易價格的費用,討價還價、訂立合同的費用,督促契約條款嚴格履行的費用等等。
交易費用的提出,對於新制度經濟學具有重要意義。由於經濟學是研究稀缺資源配置的,交易費用理論表明交易活動是稀缺的,市場的不確定性導致交易也是冒風險的,因而交易也有代價,從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問題。資源配置問題就是經濟效率問題。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須提高經濟效率,否則舊的制度將會被新的制度所取代。這樣,制度分析才被認為真正納入了經濟學分析之中。
(三)產權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家一般都認為,產權是一種權利,是一種社會關係,是規定人們相互行為關係的一種規則,並且是社會的基礎性規則。產權經濟學大師阿爾欽認為:“產權是一個社會所強制實施的選擇一種經濟物品的使用的權利。”這揭示了產權的本質是社會關係。在魯賓遜一個人的世界裏,產權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類社會中,人們才必須相互尊重產權。
產權是一個權利束,是一個複數概念,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等。當一種交易在市場中發生時,就發生了兩束權利的交換。交易中的產權束所包含的內容影響物品的交換價值,這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一個基本觀點之一。
產權實質上是一套激勵與約束機制。影響和激勵行為,是產權的一個基本功能。新制度經濟學認為,產權安排直接影響資源配置效率,一個社會的經濟績效如何,最終取決於產權安排對個人行為所提供的激勵。
(四)企業理論
科斯運用其首創的交易費用分析工具,對企業的性質、邊界以及企業與市場並存於現實經濟世界這一事實做出了先驅性的解釋,將新古典經濟學的單一生產製度體系————市場機制,拓展為彼此之間存在替代關係的、包括企業與市場的二重生產製度體系。科斯的企業理論,昇華了對資本主義和商品經濟的認識,在凱恩斯革命之後,延續了資本主義制度的生命。
科斯認為,市場機制是一種配置資源的手段,企業也是一種配置資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科斯看來,市場機制的運行是有成本的,通過形成一個組織,並允許某個權威(企業家)來支配資源,就能節約某些市場運行成本。交易費用的節省是企業產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場機制的惟一動力。
而企業與市場的邊界在哪裏呢?科斯認為,由於企業管理也是有費用的,企業規模不可能無限擴大,其限度在於:利用企業方式組織交易的成本等於通過市場交易的成本。
(五)制度變遷理論
制度變遷理論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一個重要內容。其代表人物是美國新經濟學史學家道格拉斯·諾斯,他強調,技術的革新固然為經濟增長注入了活力,但人們如果沒有制度創新和制度變遷的衝動,並通過一系列制度(包括產權制度、法律制度等)構建把技術創新的成果鞏固下來,那麼人類社會長期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是不可設想的。總之,諾斯認為,在決定一個國家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方面,制度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制度變遷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對節約交易費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變遷可以理解為一種收益更高的制度對另一種收益較低的制度的替代過程。產權理論、國家理論和意識形態理論構成制度變遷理論的三塊基石。制度變遷理論涉及制度變遷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問題、制度變遷的動力、制度變遷的過程、制度變遷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徑依賴等。中國經濟學家林毅夫認為,制度變遷可分為強制性變遷和誘導性變遷兩種類型,發展了制度變遷理論,對於中國近代社會轉型問題,提供了極好的理論工具。 [2] 
科斯的原創性貢獻,使經濟學從零交易費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費用的現實世界,從而獲得了對現實世界較強的解釋力。1962年,科斯曾預言蘇聯高度計劃體制會導致社會資源的過度浪費,壽命必然不會超過30年,結果1991年蘇聯就解體了,當年科斯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經過威廉姆遜等人的發揮和傳播,交易費用理論已經成為新制度經濟學中極富擴張力的理論框架。引入交易費用進行各種經濟學的分析是新制度經濟學對經濟學理論的一個重要貢獻,至2009年,正交易費用及其相關假定已經構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環境的新制度環境,正在影響許多經濟學家的思維和信念。 [3] 

新制度經濟學派內部學派比較

制度經濟學派的發展已約有一個世紀的歷史,在這一發展過程中,不同制度學派之間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理論觀點上的原則性衝突。這一點不但在新制度主義學派同舊制度主義學派之間存在着,尤其在各自內部也存在着,尤其在新制度經濟學派內部尤為明顯。
1、經濟學方法論。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承襲了凡伯倫、康芒斯的傳統,普遍反對形式主義,不用數字模型和先進的計量學。他們對研究對象分析結論往往是與總結性的概念和對周圍制度背景的理解有關。而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不反對形式主義。
從研究對象上來看,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主張研究對象應放在一個整體的環境下,反對用個體來部分地解釋社會整體的本質和動力,認為個體主義研究方法範圍狹小,實際上應包括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及法學等。而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受古典自由主義的影響,其研究對象的出發點是從個體出發,認為所有經濟現象在本質上應根據個體的性質、稟賦、目標和信仰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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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濟學基本假設。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將新古典經濟學的“完全理性”的基本假設修正為“有限理性”。而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提出用“社會一文化人”來代替“經濟人”,同時也不贊同用“有限理性”對“完全理性”的修正。他們認為,這二者都沒有認識到人的心智結構是多層次的。他們也不排除理性,但認為理性是適應性意義上的,是逐漸調整過程。
綜上所述,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放棄了形式化方法一用數字或邏輯代替自然語言的表述,拘泥於描述調查、政策分析和規範性的研究方式,使其理論發展受到制約。由於制度的研究中又包含了許多不可度量的因素,所以單純用形式主義分析方法來處理紛繁複雜的經濟體系時也會受到許多的限制。除此之外,經濟學的研究對象不是單純的個體,而是社會性的個體,而其中文化、制度對個體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方式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響,整體主義和個體主義都是不完整的。

新制度經濟學派學派評價

(一)對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的評價
以加爾佈雷思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以資本主義制度和資產階級經濟學“批判者”的面目出現,試圖在否定和批判主流經濟學理論的基礎上構造出一種新的理論體系。他的一系列理論和政策主張表明這是一個積極的政府幹預學派。
從研究對象上看,這一學派主要研究“經濟制度”的產生、發展及作用,把社會心理、行為動機和思維方式等看成是“制度”的表現,否認生產關係是決定性的,否定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這表明它們是完全站在唯心主義立場上,主張用風俗習慣説明經濟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形成,用心理現象解釋經濟範疇的產生和發展。但這一研究對象擴大了傳統經濟學研究的範圍,主張不孤立的研究經濟問題,這一點是有可取之處的。
從研究方法上看,這一學派反對個人主義、靜止的研究方法,強調整體的、演進的方法,用制度分析或結構分析的方法來研究經濟制度。這一方法的侷限性在於將分析建立在資產階級唯心主義理論基礎之上,主張現實地描述過程,沒有對過程的實質進行分析;主張發展的研究經濟問題,但只承認天性、習慣、風俗的演進,否認歷史發展過程中的革命飛躍;它標榜“質”的分析方法,反對數量分析方法,這會使得很多問題不能得到充分的論證。
(二)對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派的評價
以科斯為代表的制度經濟學派把制度作為內生變量引入到經濟分析之中,並利用新古典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分析制度問題,但是這不是一種簡單的、照搬式的應用,而是一種修正的、發展的運用。他修改了新古典經濟學的“理性人”的假設,代之以“現實人”的假設。這種行為假設的修正具有重要的意義,即對實際人的行為分析能更好地解釋和描述人的本性和人的經濟活動,使經濟學更具有了“解釋力”。
羅納德·哈里·科斯 羅納德·哈里·科斯 [4]
這一學派的產權理論主要是資本主義經濟形態下的組織制度的產權變化,把公有產權制度排除在研究領域範圍之外。其理論研究是具體的,缺乏普遍的意義。其次,他們雖然認識到產權、法律制度、意識形態與市場交易的聯繫,但他們沒有用整套的市場經濟範疇來反映其中之間的聯繫。雖然這一學派的理論只針對資本主義經濟形態,主張經濟自由主義。然而,他們對於制度創新、技術創新、交易成本和企業產權問題的地研究,仍然值得我們借鑑。如,在社會主義公有制下的產權安排、制度對“價格矯正”和“技術創新”等的重要作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