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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梅爾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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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梅爾瑟(1930 - 2017),Smelser,Neil Joseph,美國社會學家,T.帕森斯的學生。
中文名
斯梅爾塞
外文名
Smelser
出生日期
1930年
逝世日期
2017年 [1] 
職    業
美國社會學家

斯梅爾塞個人簡介

1952年獲羅茲獎學金牛津大學就讀。1958年獲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後在舊金山精神分析研究所進修,並在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任教,1972年成為該校社會學教授。1969~1973年和1980~1981年,兩度擔任國際關係研究所副所長。曾在一些社會學研究機構及學術團體任職。斯梅爾塞將社會學理論應用於經濟制度、集體行為、社會變遷,以及人格與社會結構等方面的研究,在學術界有較高的聲譽。在《工業革命中的社會變遷》一書中,他運用結構-功能分析方法,通過考察1770~1840年間英國蘭開夏郡棉紡工業的歷史情況,探討了早期工業資本主義發展對家庭結構和對社會分化的影響,認為這一歷史過程導致了成功的經濟性分化,拓展了行動範圍,併產生一系列響應市場要求的非經濟性分化。斯梅爾塞的研究對現代化理論有一定影響。著有《經濟與社會》(與T.帕森斯合著)、《工業革命中的社會變遷》、《集體行為理論》、《經濟生活的社會學》、《社會學解釋論文集》、《社會科學中的比較方法》、《變化中的學術市場》等。

斯梅爾塞個人理論

斯梅爾瑟不能單純地從心理的角度來解釋集體行為,而應該將集體行為的形成與社會結構聯繫起來。斯梅爾瑟提出,只有在以下六個因素不斷累加影響下,才會導致集體行為的發生。
1、結構性助因。
社會的結構的構成方式必須滿足集體行為形成的一般外部環境條件。例如,商場搶購這一集體行為的發生,就必須先得有商場這種購物環境的存在。
2、結構性緊張。
社會中存在着的缺陷和矛盾,這些衝突因素會引起人們的怨恨和不滿。例如,罷工這一集體行為的發生,常常是由於經濟不景氣企業要裁員或降薪,從而導致企業員工的憤怒,此種情緒是促成集體行動的重要條件。
3、一般化信念。
人們對結構性緊張引發的怨恨情緒必須轉化為一種共同的認識。一方面是要求對問題產生的原因共享同一種解釋方式,另一方面是要求對問題的解決方法共享同一種信念,即相信可以通過集體行動(例如罷工)來促成問題的解決。斯梅爾瑟相信在羣體力量的作用下,人們是很容易衝動的接受一般化信念的。
4、促發性因素。
某種突發的事件導致了人們受到情緒上的強烈刺激,從而成為導火索,導致了集體行為的發生。例如,足球場上裁判的一次誤判,常常會直接導致對立球迷們鬧事。
5、行動動員。
當人們開始付諸集體行為時,通常會產生出行動中的領袖,並在某種程度上促成一定的共同行為規範來引導集體行為。若此種動員是有效的,那麼集體行為就能得以持續的進行下去。
6、社會控制。
集體行為一旦形成並趨向嚴重的話,國家的社會控制力量就會介入,以控制集體行為的進一步擴散。若控制得當,集體行為可能停止;若控制不當,集體行為反而可能激化和擴大。
顯然,在斯梅爾瑟的理論中,六個因素分別在集體行動的不同階段發揮着各自的功能,因此提供了關於集體行為形成的過程理論。另一方面,在斯梅爾瑟的集體行為模式中,結構性緊張導致的怨恨以及對一般化信念的衝動接受,都暗示着集體行動中的人仍然主要是由非理性因素支配的。
與傳統理論強調集體行為的非理性特徵不同,新一代的研究者更願意假設集體行動的參與者乃是理性的,並從這一假設出發來揭示集體行為的產生機制,由此形成了集體行動的理性選擇理論。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