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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

鎖定
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是為了隆重表彰為新中國建設和發展及文物保護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而設立的國家榮譽稱號
2019年9月1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授予樊錦詩“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 [1-2] 
中文名
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
性    質
國家榮譽稱號
獲得時間
2019年9月17日
獲得者
樊錦詩

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設立背景

201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黨中央決定,首次開展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集中評選頒授,隆重表彰一批為新中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 [2] 

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授予標準

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在各領域各行業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道德品質高尚、羣眾公認的傑出人士。國家榮譽稱號的名稱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學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藝術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稱,具體名稱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決定授予時確定。 [2] 

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提名範圍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包括港澳台僑人員和外國人,均可被提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規定,2016年1月1日以後去世且符合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在此之前去世的老一輩革命家以及其他為建立新中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的人士,他們的不朽英名和豐功偉績永載史冊,為子孫後代永遠銘記和尊崇,但從法律溯及力等因素考慮,不再追授。 [2] 

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獲獎名單

2019年9月17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授予樊錦詩“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