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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線路憲章
鎖定
- 中文名
- 文化線路憲章
- 外文名
- 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
文化線路憲章簡介
《文化線路憲章》指出,將文化線路看成一個新的概念並不與文化遺產現有類型,如歷史遺址、城鎮、文化景觀和工業遺產等相矛盾,文化線路將這些範疇包括在一個聯合系統中,提升它們的意義。
文化線路憲章發展過程
1998年,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成立了文化線路科學委員會(ICOMOS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ultural Routes,簡稱CIIC),標誌着以“交流和對話”為特徵的跨地區或跨國家的文化線路(cultural routes or cultural itinerary)作為新型遺產理念為國際文化遺產保護界所認同。
2003年3月,世界遺產委員會委託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修訂《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操作指南》,加入了有關文化線路的內容。
2005年10月,ICOMOS第15屆大會暨科學研討會在中國西安召開,將文化線路列為四大專題之一,形成了國際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共識性文件《西安宣言》;並通過了有關《文化線路憲章(草案)》(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 5th Draft)的決議。
2008年10月,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第十六屆大會在加拿大古城魁北克通過了《關於文化線路的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憲章》,即《文化線路憲章》,標誌着文化線路正式成為世界遺產保護的新領域。
2009年4月10日至4月11日中國文化遺產保護論壇會議在無錫召開,國家文物局長單霽翔在會上透露,國內一些重要的文化線路遺產已相繼列入各級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其中絲綢之路(中國段)、大運河等進入中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之列。
《文化線路憲章》六十多個締約國已確認三十多條文化線路,以備推薦給世界遺產委員會,其中包括中國的絲綢之路、大運河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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