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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口合同

鎖定
敞口合同是合同的一種形式,相當於無固定期限合同。
中文名
敞口合同
類    別
法律詞彙
相關領域
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
相關學科
法律

敞口合同名詞解釋

敞口合同又叫開口合同。因為部分工程工期長造價高、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或影響較大,所以產生了開口合同這一説,就是不限定數量價格等的預算,最終結算時以實際執行數量為準,可以這麼理解“事我們先做着,用多少給多少”。
如沒有結束期限的勞動合同就是敞口合同。在實際工作中,簽訂這種敞口的勞動合同,在解聘員工方面,有時可能會給你帶來一定的麻煩。
與之對應的是閉口合同,也就相當於是先有預算概算、再商定具體價格數量等內容,可以這麼理解“給多少錢辦多少事”。

敞口合同社會使用

長期業務往來時開口閉口合同都有情況,比如採購水泥,或者大型工程的基礎建設期間的部分施工合同。但是閉口合同對於預算概算編制的要求高,類似於“先寫年初計劃再幹活”,所以沒有明確建設標準的東西一般用開口合同,類似於“年初先給個大方向不做具體指標安排,年尾再交總結”。
説到問題裏的“甲乙雙方的好處壞處”,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較典型的幾個場景是:
1、開口合同利於壓價。操作時可以把價格先壓低,結算時提高,比如我跟你説可以大概花20塊幫你做個電腦桌,你答應後我開始做,做的時候一點點忽悠你用最不划算的材料和價格來進料,最後結算時就超出了一開始的預算,這説的是有意壓價操作,另外由於原材料單位價格浮動也會產生不同影響,比如簽訂時1元/kg,後來漲了1釐錢,別小看這1釐錢,乘上施工數量就可能有關鍵影響;
2、閉口合同相較於開口合同更利於控制成本。因為閉口合同導致項目前期必須介入預算概算的成本管理,所以資金總量可控,不過得説明兩點,一是“資金可控”不代表着資金投入一定能按照預期的來,而是強調“所有預算概算變化都有切實依據”,二是這個“控制成本”不等同於“控制質量”,施工方如果有心做手腳的話一樣可以壓低質量換取差價;
3、開口合同不利於項目完工。這個不難理解,因為一般只有在目標和整體進度不明確的情況下才會採用開口合同,當然更常見的是採購合同,不過話説回來採購合同並不能算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項目,像鐵道部這次,明顯是屬於項目建設承包性質的,開口合同並不能作為項目完工、里程碑完工的參照物,因此容易有些多餘的問題。
簡言之,開口合同對施工方而言,有利因素佔較大面。不過還是那句話,不可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