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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驗

(東漢王充認為正確的認識必須經得住效驗的證明)

鎖定
東漢王充認為正確的認識必須經得住效驗的證明。 [1] 
中文名
效驗
提出者
王充
王充説:“凡論事者,違實不引效驗,則雖甘義繁説,眾不見信。”(《論衡·知實篇》)這裏所説效驗具有實踐的意思。他又説:“事有證驗,以實效然。”(同上)任何動聽的言論,如果經不住實際驗證,則都是靠不住的。又説:“無兆象效驗,聖人無以定也。”(同上)效驗成為檢驗認識的標準,任何人不容違反。王充以效驗作為疾虛妄的思想武器。他説:“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損,考察前後,效驗自列。自列,則是非之實有所定矣。”(《論衡·語增篇》)王充批判天人感應的讖緯之學,始終貫徹強調效驗的原則,從理論和實踐雙方駁斥虛妄之言。他説:“論事則考之以心,效之以事,浮虛之事,輒立證驗。”(《論衡·對作篇》)他以“何以驗之?”“何以效之?”駁斥了一個又一個荒謬的天人感應和鬼神迷信等傳説。
參考資料
  • 1.    中國孔子基金會.中國儒學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