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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標準溶液

鎖定
用作放射性標準的放射性溶液。其放射性比活度用絕對測量方法準確測出,這種溶液能滿足一定的物理化學性質要求。
中文名
放射性標準溶液
實    質
放射性溶液
功    能
能滿足一定的物理化學性質要求

放射性標準溶液發展歷史

最早的放射性標準是國際鐳標準,建立於1911年。但由於各種放射性核素的核衰變特性不同,且液體形式又能適應不同的使用要求,50年代前後,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國家的一些實驗室就開始製備各種液體形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標準,彼此間進行比對,以求活度量值的統一。從此,放射性標準溶液正式問世。後來,世界上其他國家的一些實驗室也相繼製備了各種核素的放射性標準溶液。國際間經常組織一些實驗室對某些標準進行國際比對。

放射性標準溶液優點

放射性液體標準(標準溶液)與固體標準相比具有以下優點:①可以製成各種形式和形狀的標準源,適應不同的使用要求;②能準確地給出放射核的衰變率(固體標準由於自吸收、反散射等原因,一般只給出放射性粒子的表面射出率)。

放射性標準溶液製備

放射性標準溶液的製備包括放射性溶液的製備、溶液性質(放射性純度及化學穩定性等)的檢查、溶液放射性比活度的測定和溶液的分裝等步驟。
製備過程
放射性核素經過化學分離純化後製成適當的溶液,再用高分辨率鍺(鋰)、硅(鋰)半導體 α、β、γ譜儀及其他物理化學分析方法進行分析檢查,以確保溶液具有很高的放射性純度(通常要求高於99.9%)。
放射性標準溶液除化學穩定性要求很高外,對它還要求溶液均勻、不分相、不沉澱、不在玻璃器壁上吸附、不為細菌所破壞。為此,常常加入一定量的適當形式的非放射性載體,並保持一定的酸度。短半衰期核素的放射性標準溶液的有效使用期通常要求不小於兩個半衰期;長半衰期核素的放射性標準溶液的有效使用期一般要求為兩年。
放射性標準溶液不僅要適於進一步稀釋,而且在溶液蒸發過程中、直至蒸乾,放射性核素也不應損失,以保證制源和測量的需要。
放射性標準溶液的比活度值,用多種絕對測量技術精確測得,甚至是在水平高的實驗室之間進行比對後給出的,因而準確可靠。在給出放射性比活度值的同時,還須給出其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放射性標準溶液常規產品比活度測定值的總不確定度一般為 1%左右。為了參加國內外實驗室間比對而進行精確測定的比活度值的總不確定度還要小。
放射性標準溶液適用性好,應用很廣。

放射性標準溶液參考書目

L. M. Cavallo, et al., Nuclear Instruments & Methods,No.112, p. 5, 1973.  The Radiochemical Centre,Standardized Solution,Technical Bulletin 70/1, 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