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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性籌資風險
鎖定
- 中文名
- 收支性籌資風險
- 對 象
- 企業
- 對 應
- 收不抵支
- 屬 性
- 支付風險
收支性籌資風險特徵
(1)它是一種整體風險,它對全部債務的償還都產生不利的影響。
(2)它不僅僅是一種支付風險,而且意味着企業施工經營的失敗。它不僅源於理財不當,而且主要源於施工經營不當。
(3)它是一種終極風險,一旦出現收不抵支,不僅債權人的權益難以保障,而作為所有者承擔的風險更大。
(4)一旦出現這種風險,如果企業不加強管理,企業今後的再籌資將面臨更大的風險。
收支性籌資風險規避
1.優化調整資本結構,從總體上減少收支風險。
收支性風險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資本結構安排不當形成的,如在資產利潤率較低時安排較高的負債結構等。因此必須優化調整資本結構。
從靜態上優化資本結構,增加企業主權資本的比重,降低總體上債務風險。
從動態上,則從資產利潤率與負債利率的比較入手,根據企業的需要與負債的可能,自動調節其債務結構,加強財務槓桿對企業籌資的自我約束。即在資產利潤率下降的條件下,自動降低負債比例,從而減少財務槓桿係數,降低債務風險;在資產利潤率上升的條件下,則與前相反。
2.加強企業經營管理,扭虧增盈,提高效益,以降低收支風險。
無論從企業債務的總量上看還是從期限上看,只要企業有足夠的盈利能力,加強經營提高效益,企業的收支性風險就能降低。當然,從籌資角度,通過合理的利率預期,靈活地調整利率也是提高企業籌資收益的一種可行的方法,因為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資本成本,減徑利息支付壓力。在具體工作中,通常在利率預期趨於上升時,採用固定利率制借入款項;在利率預期趨於下降時,採用浮動利率制靈活籌資。
3.實施債務重整,降低收支性籌資風險。
當出現嚴重的經營虧損,收不抵支並處於破產清算邊緣時,可以通過與債權人協商,實施必要的債務重整,具體包括將部分債務轉化為普通股票、豁免部分債務、降低債息率等方式,使企業在新的資本結構基礎上起死回生。從根本上講,債務重整不但減少了企業的籌資風險,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債權人的終極破產風險。因為,債權人之所以提出同意債務重整,是出於通過重整使債權人權益損失降到最低的動機,當重整損失小於直接破產造成的權益損失時,對債權人來説,重整就是有必要的,在經濟上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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