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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類貸款
鎖定
- 中文名
- 損失類貸款
- 性 質
- 貸款
- 屬 性
- 損失類
- 採取所有可能
- 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
哪些情況可以劃分為損失類貸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且復工無望,或者產品無市場,嚴重資不抵債瀕臨倒閉,農村信用社依法對其財產進行清償,並對其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農村信用社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貸款;或者保險賠償清償後,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貸款,農村信用社依法對其財產進行清償或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貸款。
(5)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判處刑罰,其財產不足以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農村信用社依法追償後無法收回的貸款;
(6)借款人及其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農村信用社訴諸法律,經法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終結執行後,農村信用社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7)由於上述(1)一(6)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農村信用社對依法取得的抵債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市場公允價值人賬後,扣除抵債資產接收費用,小於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8)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兑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凡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由於上述(1)一(6)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農村信用社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9)銀行卡被偽造、冒用。騙領而發生的應由農村信用社承擔的淨損失;
(10)助學貸款逾期後,農村信用社在確定的有效追索期內,並依法處置助學貸款抵押物(質押物)和向擔保人追索連帶責任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11)發生的除貸款本金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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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華偉.房地產金融學: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8月:86
- 2. 7月新規來了,關係你我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23-06-30[引用日期202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