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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違約

鎖定
提前違約,指一方當事人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到來之前即用行為、言詞或文字表示他將不履行合同。
中文名
提前違約
定    義
一方當事人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到來之前即用行為、言詞或文字表示他將不履行合同
英美法規定,當一方當事人提前違約時,另一方不必等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到來便可以解除自己的合同義務,並要求得到損害賠償,另一方也可以等到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屆滿時,再採取某種救濟方法,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必須承擔在這段時間內情況變化的風險。《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71條規定,在一方當事人預期違約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有權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1] 
參考資料
  • 1.    羅肇鴻、王懷寧主編.《資本主義大辭典》: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第8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