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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韓弘許國公實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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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韓弘許國公實封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授韓弘許國公實封制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授韓弘許國公實封制作品原文

授韓弘許國公實封制
梁宋之交,水陸合會,人雜難理,軍暴難戢,因變肆亂,往往有焉。唯此一方,朕常憂慮。今有良帥,鎮而撫之,政立功成,宜舉賞典。某官韓弘:以長材大略,作我藩臣,本於忠力,輔以政理。自分閫寄,在浚之郊。嚴貞師律,恭守朝憲。訓兵積粟,明罰信賞。軍和食足,禮節並行。河南晏如,於茲一紀。是則有大勳於國.有大惠於人。會課議功,無出其右。夫有過人之效,則有加等之命。古之王者,所以賞一人而天下勸者,用此道也.可不務乎?是用建於上公,授之真食,以示殊寵,以旌殊績。欽我休命!子孫其保之。 [1] 

授韓弘許國公實封制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2] 
參考資料
  • 1.    (唐)李白等著,中國古代名家詩文集 白居易集 卷二,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9.01,第511頁
  • 2.    王振軍,俞閲主編. 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M]. 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