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捷融鋼材現貨網

鎖定
捷融鋼材現貨網由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推出是由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投保)提供融資擔保,中投保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支持,集多種融資功能於一身、上下游產業鏈於一體、可進行負債交易、開放式綜合性的鋼材現貨電子商務平台。捷融鋼材現貨網率先引入全新的融資交易模式,將交易平台與銀行結算系統、倉儲物流系統實現無縫對接,打破了傳統鋼鐵貿易的侷限性,實現了客户在貿易操作上的全程電子信息化,不僅確保了交易的真實性,也打通了快速融資渠道,突破性地實現了資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一體化,通過專業、高效的管理服務,為供需雙方建立了快捷方便的信息通道和誠信橋樑。
中文名
捷融鋼材現貨網
公    司
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擔保公司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本    質
電子商務平台

捷融鋼材現貨網網站簡介

捷融鋼材現貨網與鋼貿客户、倉儲企業以及中投保和銀行的多方合作,着眼於相互支持、相互促進,立足於構建既分享發展機遇,又為彼此發展提供更大空間的共贏的格局。
捷融鋼材現貨網平台的核心融資服務,嵌入了多種高效率和低成本的融資模式,真正實現鏈式融資功能,不僅盤活上下游資金,更有利於控制資金流向以降低業務風險。平台提供的主要融資業務種類有:一般融資擔保、重點客户定向採購融資擔保以及典當式融資擔保。獲得融資授信的客户在平台內能夠運用靈活的融資槓桿,真正實現資本與利潤規模的雙重放大。
捷融鋼材現貨網的倉儲物流系統與交易平台在業內首創性地實現了真正的無縫對接,在交易過程中以實際的倉儲數據為基礎,以完善的電子信息系統確保現貨資源的真實存在及流通安全。在滿足客户交易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將融資、倉儲物流和結算支付進行有效的整合,體現了便捷、真實、誠信、安全的交易特點。
捷融鋼材現貨網擁有一支素質專業、經驗豐富、執行有力的系統運營團隊;依託多年的鋼鐵行業資訊分析研究和大宗商品電子交易經驗,以及中投保擔保融資項目作為後盾,捷融的團隊將為鋼廠、貿易流通企業、倉儲物流企業及終端用户提供全面的貿易、金融、倉儲以及流通保障。
未來,捷融鋼材現貨網將繼續專注於平台建設,不斷提高管理及服務水平,為鋼鐵貿易企業及上下游環節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鋼鐵現貨電子交易服務。

捷融鋼材現貨網交易規則

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依法設立並經營管理"捷融電子交易市場",為規範市場的交易行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鋼鐵現貨交易的特點,制定本交易規則。
第一章 定義
"捷融公司":是指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捷融市場":是捷融公司設立並經營管理的捷融電子交易市場。捷融公司有權行使和承擔捷融市場在本規則下的權利和義務。
"捷融市場規章制度":是指會員和捷融公司簽訂的入市協議和捷融公司制訂並根據捷融市場的實際情況不時修訂的捷融市場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和管理制度、倉儲管理規則、數字證書條例、標準合同文本和捷融市場其他規章制度和文件。
"中投保":指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非融資會員":指經捷融公司批准獲得非融資會員資格的會員。
"融資會員":指通過捷融市場取得融資會員資格的會員。
"融資合同":指融資會員通過捷融市場進行融資時,與融資參與方簽訂的與融資、融資擔保、反擔保和監管相關的所有法律文件。
"普通議價交易":指某一會員作為賣方與不特定的會員買方通過捷融市場達成買賣合同,並進行交付和結算的現貨買賣方式。
"綠色通道交易":指某一會員作為賣方針對某一筆賣單僅向其指定的買方公開買賣信息並進行交易的現貨買賣方式。
"溢短":指貨物交付過程中出現貨物應交付數量與實際交付數量的差異。
"監管倉庫":指捷融公司指定的參與捷融市場交易的會員的貨物存放地。
"市場資金監管":指由中投保對市場交易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交易操作員":指經捷融市場會員授權的、代表該會員在捷融市場進行交易的人員。交易操作員的所有交易行為均視為交易會員的授權行為,其交易行為的法律後果由授權會員承擔。
"捷融交易資金賬户":指捷融公司在合作銀行開立的用於存放會員交易資金的實體賬户。
"出金":指會員根據捷融市場規章制度和融資合同的規定將其資金從捷融交易資金賬户中提出的行為。
"入金":指會員將其資金轉入捷融交易資金賬户的行為。
第二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捷融市場的交易行為,保護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政策,制定本交易規則。
第二條 捷融公司根據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會員在捷融市場進行交易。
第三條 參與捷融市場交易的各方必須遵守本交易規則。
第四條 捷融市場實行會員制度。
第五條 以會員用户名和密碼發送和接收的數據電文、實施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均由會員自己承擔。
第六條 在捷融市場的任何合同、通知和其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均須以書面形式(其中包括數據電文)做出,口頭方式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捷融公司通過捷融市場提供有償服務,提供的服務為基於電子交易系統的現貨交易、結算、倉儲、融資監管的綜合市場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會員管理、交易平台和交易管理、資金管理和結算、實物倉儲管理、融資質押抵押監管、質押物和抵押物受託處置及其他相關服務。
第八條 相關金融機構、擔保機構通過捷融市場按其規定的條件為會員提供融資服務。
第九條 捷融公司基於與會員、與其他市場參與方簽訂的合同及捷融市場規章制度對捷融市場的參與方、捷融市場的交易行為進行監管,並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第十條 用於在捷融市場交易的資金須全部存入捷融交易資金賬户,用於在捷融市場交易的貨物須全部存入監管倉庫。
第十一條 會員在捷融市場進行要約前完成質量驗收,買賣合同生效後不得再提出質量異議。
第十二條 在捷融市場進行的貨物買賣在貨物交付時即時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三條 在捷融市場上出售的貨物價格為含税價格,會員應依法自行繳納各項税款。
第十四條 融資會員在遵守本交易規則的同時,還需遵守其與中投保以及與其他融資參與方簽訂的融資合同。
第三章 會員和交易席位
第十五條 會員分為非融資會員和融資會員。每一會員具有一個或多個交易席位。交易席位不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只是捷融市場授予會員的一種業務交易資格,會員應對其所有交易席位下的交易行為和其他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捷融市場對每一交易席位進行獨立核算,包括資金和貨物的核算。
第十七條 交易席位分為:非融資交易席位和融資交易席位。捷融市場有權隨時增加和調整業務類型和交易席位種類。
第十八條 每個會員具有的交易席位種類由捷融市場審核確定。
第十九條 捷融市場另行制定會員管理制度,該管理制度為交易規則的一部分。
第四章 交易資金和貨物管理
第二十條 會員在入會時,須提供專門用於出金的其在銀行開立的會員資金賬户,會員在捷融市場的所有出金(除歸還融資款項或按照融資合同的規定劃轉至相應專用賬户用於支付貨款或接受退款等用途外)將轉入該賬户。
第二十一條 會員的每個交易席位下均有核算該席位交易資金的記錄。
第二十二條 在任一時點會員所有交易席位的資金餘額之和為捷融市場對該會員的應付款總額,在該額度內,會員要求出金時,須符合捷融市場規章制度和融資合同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三條 用於在捷融市場交易的資金須存入捷融交易資金賬户,會員入金的資金來源賬户需為會員以自己名義開立的賬户。交易資金存入後,根據該資金使用的業務類型,相應增加對應交易席位的交易資金記錄,會員在該交易席位使用該資金進行交易,須符合捷融市場規章制度和融資合同的規定。
非融資交易席位的資金可以申請劃轉至融資交易席位,融資交易席位的資金不得劃轉至非融資交易席位。融資交易席位之間的資金互劃按照融資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每個席位發生交易時,支付的貨款和部分費用,將會從該交易席位下的交易資金中扣減;收取的貨款將相應增加該交易席位下的交易資金。兩個會員的交易席位之間以上述方式進行的收付結算完成後,即構成會員之間買賣合同項下支付義務履行完畢。
第二十五條 在出金時,經捷融公司批准,會員資金從捷融交易資金賬户轉入其會員資金賬户,同時減少會員相應交易席位的交易資金。
第二十六條 每一交易席位均有該席位下的貨物記錄,該記錄用於記載每一交易席位的貨物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品種、數量、估值、存放地址、凍結情況等)和貨物出入庫記錄。
第二十七條 會員用於交易的貨物在存入監管倉庫時,根據其用於交易的業務類型,相應增加該會員對應交易席位的貨物記錄;會員通過交易席位出售的貨物交付後,相應減少該交易席位貨物記錄中的貨物;通過交易席位買入的貨物交付後,相應增加該席位貨物記錄中的貨物。
第二十八條 會員從監管倉庫提取貨物時,經捷融公司批准(如是融資會員的,還須辦理融資合同規定批准手續),辦理相應提貨手續,提貨完成後,相應減少對應交易席位的貨物。
第二十九條 融資會員還須根據融資合同的要求開立會員貸款賬户及資金專用賬户,會員貸款賬户為融資會員作為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專用於發放、歸還貸款的賬户。進入該賬户的貸款資金應立即全部轉入捷融交易資金賬户。在歸還融資時,根據融資合同的規定,從該賬户中償還。資金專用賬户專項用於融資會員按照融資合同的規定接受劃款、支付貨款或接受退款等用途。會員貸款賬户和資金專用賬户中的資金按照融資合同及相應賬户監管協議的規定專款專用,由中投保進行監管。
第三十條 會員通過捷融市場獲得中投保的擔保或融資時,應根據融資合同的規定將相應的保證金存入中投保在銀行開立的保證金賬户
第五章 交易的一般規定
第三十一條 第三十二條 為保證交易順利進行,捷融公司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交易時間。臨時性調整(指效力不超過連續二十個工作日的調整)交易時間則不構成交易規則的修改,捷融公司有權隨時做出。
第三十三條 會員應保證其在捷融市場出售的貨物沒有任何權利瑕疵,除根據融資合同設定的擔保權益外,不存在抵押、質押、查封或其他權利限制。
第三十四條 會員在掛牌、摘牌和成交確認時,須按系統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第三十五條 交易方式分為普通議價交易和綠色通道交易,會員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交易方式。
第六章 買賣合同訂立
第三十六條 普通議價交易方式:
(一)掛牌
會員作為賣方通過交易平台進行貨物掛牌時,應按捷融市場交易系統中記載的品名、型號規格、生產廠、交貨地、計重方式等貨物信息掛牌。
賣方掛牌時須填寫出售件數、出售總重和出售單價,可選填最低摘牌重量和最低摘牌單價;如填寫了最低摘牌重量或最低摘牌單價,則低於該價格或低於該重量的買方摘牌將無法完成。
賣方通過交易系統發出賣出貨物的掛牌指令,系統將凍結賣方掛牌的全部貨物,由此凍結的貨物在凍結期間不得另行掛賣、不得申請出貨或調倉。
掛牌構成要約邀請。
掛牌在確認成交之前,賣方可撤銷掛牌,撤銷後相應的貨物凍結自動解除。
掛牌在確認成交之前,賣方可修改掛牌。
(二) 摘牌
買方通過系統對掛牌進行摘牌。若買方交易席位的可交易資金足以支付貨款和各項費用(融資會員還須符合融資合同規定的條件),買方即可摘牌,系統自動凍結該交易席位的相應資金。摘牌構成要約,摘牌信息構成要約內容。
凍結的交易席位資金不得用於摘牌、不得申請出金或席位資金互劃。摘牌凍結的資金額,除包括貨值外,還可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和倉儲有關的費用、溢短等。貨物交付結束後,將依據實際發生的費用劃扣,多凍結的部分系統將自動解除凍結。
買方的摘牌在賣方成交確認之前可隨時由買方撤銷。摘牌撤銷後,相應的資金凍結自動解除。
買方在摘牌時需要確認:(1)買方已驗貨,對貨物質量沒有異議;(2)確認已閲讀並完全理解通用條款,同意要約內容(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構成了合同各方之間就該項貨物買賣的全部合同內容。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已就合同中限制買方權利或限制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責任的條款特別提示買方注意,並已向買方做出詳細解釋和説明。買方認可合同對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公平合理。
上述確認構成要約的一部分,買方若無相應的確認操作,則摘牌無法發出。
摘牌不具有排他性,對同一掛牌,系統允許一個以上的摘牌。
(三)成交確認
賣方認同某一買方的摘牌後,發出"成交確認"的指令,該指令構成對要約的承諾,買賣雙方關於摘牌標的的貨物買賣合同於承諾時成立並生效,同時買賣合同項下買賣雙方委託捷融公司辦理貨物交收的法律關係成立並生效,並對捷融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
對同一標的,賣方只能成交確認一個摘牌,與被賣方同意的摘牌同一標的的其他摘牌,於賣方發出成交確認指令時自動失效。
賣方在發出成交指令前,須確認已閲讀並完全理解通用條款,同意要約內容(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構成了合同各方之間就該項貨物買賣的全部合同內容。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已就合同中限制賣方權利或限制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責任的條款特別提示賣方注意,並已向賣方做出詳細解釋和説明。賣方認可合同對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公平合理。
第三十七條 綠色通道交易方式
綠色通道交易掛牌僅針對賣方確定的特定買方,除該買方外,其他會員無法在系統內看到賣方的掛牌信息。
賣方須首先向特定買方發出綠色通道的"客户關係申請",經該買方同意後開通與賣方的綠色通道。開通綠色通道後方可進行綠色通道的交易。
綠色通道交易的其他程序與普通議價交易的程序相同。
第七章 貨物交付
第三十八條 買賣雙方須委託捷融公司辦理貨物交付工作,交付通常在買賣合同生效起24小時內完成。在捷融市場向買賣雙方發出貨物調整及交付(過磅或理算)通知且標的貨物信息在捷融市場交易系統內已記載於買方會員席位項下時,視為貨物交付完成,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即轉移至買方。買賣雙方可選擇是否到現場參與交收過程,但無權對貨物買賣合同規定的捷融公司在規定幅度內對交付數量進行的調整提出異議,並且合同總價相應調整,且以捷融市場辦理的交付結果為準。數量調整的幅度如下:理算不得調整,過磅計重方式的調整幅度增減不超過該筆交易總重量的百分之二。
第三十九條 捷融市場的交付方式採用過磅和理算兩種方式。以過磅形式入庫的鋼材,則交付結算時以過磅重量作為結算重量;以理算形式入庫的鋼材,則交付結算時以理算重量作為結算重量。交付地點在標的物的倉儲倉庫。
第八章 貨款和費用結算
第四十條 捷融市場實行在貨物交付時同時結清全部貨款的結算原則。
第四十一條 在捷融市場向買賣雙方發出貨物調整及交付(過磅或理算)通知時,買方的貨款解除凍結同時劃入賣方的交易席位,視為貨物交付和貨款支付均已完成,買賣合同履行完畢。
第四十二條 與貨款劃入賣方交易席位同時,與該買賣合同有關的交易費用和其他費用須同時結清,並可從雙方交易席位的交易資金中自動扣除。
第四十三條 交易所涉的税款和發票由買賣雙方依法自行辦理,由此引起的糾紛和法律責任,由雙方自行解決和承擔。
第四十四條 捷融市場的交易報價、結算幣種均為人民幣。
第九章 買賣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第四十五條 買賣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為合同各方之間關於買賣合同標的物買賣的唯一有效的合同,且已包括其全部內容,未經合同各方一致同意,不得對合同做出任何修改或補充。
第四十六條 買賣合同各方在捷融市場形成的買賣合同對各方具有約束力,未經各方一致同意,不得解除該合同;買賣雙方在捷融市場發出貨物調整和交付(過磅或理算)通知前,均書面要求解除合同時,經捷融公司同意,買賣合同可以解除,但買賣雙方須將達成一致的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在貨物調整和交付通知發出前送達捷融市場。
第四十七條 通過捷融市場達成的買賣合同,在合同生效後因以下情形無法在24小時內完成貨物交付,則捷融公司向買賣雙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時,買賣合同即時解除:
1、司法機關行為;
2、行政部門或其授權部門的行為;
3、不可抗力;
4、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政府部門的規定及其變更;
5、根據融資合同相關約定出賣人或買受人的交易席位被中止或凍結;
6、貨物實際重量與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交易總重誤差超過該筆交易總重的百分之二;
7、非捷融公司過錯且捷融公司無法控制的事項。
根據本條的規定解除合同後,各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 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買賣合同,買賣雙方仍應支付交易手續費、已發生的倉儲吊裝費用和其他費用,並可從買賣雙方交易席位的交易資金中扣除。
第十章 融資會員
第四十九條 非融資會員成為融資會員後即可取得融資交易席位,捷融市場根據不同的融資模式可以為融資會員開通相應的融資交易席位。
第五十條 融資會員在捷融市場的資金、貨物、交易和操作行為除應遵守本規則還須遵守融資合同的規定。
第五十一條 捷融市場根據融資合同的授權和規定,對融資會員交易席位項下的資金、貨物以及交易行為進行監控及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發出預警、限制交易權利、對資金和貨物採取限制或處置措施等。
第五十二條 捷融市場根據融資合同的授權和規定,在出現融資合同規定需採取處置措施的情形時,對融資會員一個或多個融資交易席位下的資金和貨物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凍結、平倉、變賣、劃款等處置措施。
第五十三條 除本章規定的內容外,本交易規則的其他各項規定也適用於融資會員。
第十一章 費用
第五十四條 捷融市場為會員提供有償服務,收取以下幾類費用:
1、與會員會籍有關的費用;
2、與買賣交易有關的費用;
3、與倉儲有關的費用;
4、其他與捷融市場提供的服務相關的費用。
第五十五條 捷融市場可代收市場其他參與方應收取的部分費用。
第五十六條 代扣代繳有關法律法規或政府部門要求捷融市場代收代繳的税費。
第五十七條 費用標準及代收代付的費用由捷融市場制定相應的收費細則,該細則為本規則的一部分。
第五十八條 捷融市場有權對各項收費的標準進行調整,上述調整構成交易規則的修改,按照交易規則修改的程序公告後生效。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
第五十九條 會員之間、會員與捷融市場其他參與方之間發生爭議,捷融市場可進行調解。調解未成的依照爭議各方之間的有關合同的規定解決。
第六十條 會員與捷融公司之間的爭議,則應當提交捷融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章 信息發佈和管理
第六十一條 會員不得發佈和交流國家有關規定中禁止的語言和信息及其他違法信息,以及本平台認定的不適當的語言和信息。
第六十二條 如會員違反本規則信息發佈的有關規定,捷融市場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十四章 免責
第六十三條 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罷工、瘟疫、戰爭、政府行為、法律和規章修改等原因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損失,捷融市場不承擔責任。
第六十四條 因捷融市場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黑客攻擊、電信部門技術調整或故障、系統更新或升級、網站維護、銀行方面問題或其他第三方的行為等造成的損失,捷融市場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造成交易通訊中斷或交易數據失真,恢復交易時以故障發生前網絡交易系統主機最終記錄的交易數據為有效數據。
第六十五條 在系統停機維護期間,捷融市場有權停止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捷融市場不承擔責任。
第六十六條 捷融市場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買賣參考,不構成進行交易的任何指引,各方自行承擔參與捷融市場交易引發的所有風險。
第十五章 罰則
第六十七條 對於會員違反捷融市場規章制度的行為,捷融市場有權單方決定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對會員進行警告、公佈對會員有關行為的警告、限制或暫停會員交易權限、拒絕向會員提供服務、凍結會員資金和貨物、暫停或終止會員交易席位、終止會員資格、市場禁入及捷融市場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等。
第六十八條 對於會員違反融資合同的行為,捷融市場還可以根據融資合同規定和授權採取融資合同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六十九條 對於會員違反捷融市場規章制度的行為造成的損失和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該會員自行承擔,遭受損失方不得向捷融市場主張任何索賠。
第十六章 附 則
第七十條 本規則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並執行。
第七十一條 本規則自會員簽署入市協議之日對該會員具有約束力。
第七十二條 捷融市場將根據本規則逐步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具體的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和管理制度自公告之日起算第15個工作日生效,實施細則和管理制度為本規則的一部分。
第七十三條 所有會員在通過捷融市場從事現貨網上交易時視為已承諾同意接受本規則的所有條款和條件,並同意捷融公司有權根據捷融市場的運行需要隨時修訂、補充本規則的全部或部分條款或條件或制定新的條款或條件(以下簡稱"規則修訂")。規則修訂自公告之日起算第15個工作日生效。如會員不同意或不接受規則修訂的內容,應當在生效前主動聯繫捷融公司終止會員資格;捷融公司在接到會員申請後,有權立即暫停會員的交易資格,並按程序辦理終止會員資格的手續。如在生效後未申請終止會員資格,視為其接受規則修訂並受其約束。
第七十四條 本交易規則的解釋權屬於捷融公司。
重 要 提 示
所有會員在通過捷融電子交易市場從事現貨網上交易時均視為已承諾同意接受本規則的所有條款和條件。
所有會員均一致同意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有權根據捷融電子交易市場的運行需要隨時修訂、補充本規則的全部或部分條款或條件或制定新的條款或條件(以下簡稱"規則修訂")。規則修訂自公告之日起算第15個工作日生效。如會員不同意或不接受規則修訂的內容,應當在生效前主動聯繫捷融公司終止會員資格;捷融公司在接到會員申請後,有權立即暫停會員的交易資格,並按程序辦理終止會員資格的手續。如在生效後未申請終止會員資格,視為其接受規則修訂並受其約束。
上海捷融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公佈日期: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