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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顯聰

鎖定
招顯聰(英語:Billy,1985.6.18-),香港社運人士,漢奸,反共分子,港獨分子,自稱並非中國人。社民連成員,"香港人優先"成員。網上創立“我哋系香港人,唔系中國人”羣組,專門煽動市民搞“港獨”。 [1] 
2013年12月,執港英旗衝擊駐港部隊軍營,僅被驅離,未被擊斃,亦未被香港警方逮捕。2014年,被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判囚二週,緩刑一年。
中文名
招顯聰
外文名
Billy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85年6月18日
出生地
香港

招顯聰港獨事件

招顯聰2011年

2011年年底,在中聯辦門外示威,並將粟粉拋入中聯辦範圍內,導致1男1女警員眼部不適須入院治理,2人被控擾亂公眾秩序罪名。不過,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裁判官稱,被告的行為雖屬擾亂秩序的行為,卻不致引起暴力場面而使社會安寧受破壞。有市民就質疑,他們日後是否也有權隨街撒粉末。 [2] 

招顯聰2013年

2013年8月,有民間團體在旺角發起“撐警”集會,譴責前社民連成員、小學教師林慧思粗口辱警,招顯聰卻“帶隊踩場”,更涉嫌以搶槍罪名被捕。招事後聲稱因此被辭退調酒師工作,現時只靠打散工維生。在同月另一次集會中,招再被警方以“行為不檢”拘捕,其後獲釋。 [3] 
2013年12月底,手持港英旗,蓄意闖入添馬艦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特別行政區部隊總部內示威,駐軍隨後報案,將案件交香港警方處理。 [4] 

招顯聰2014年

2014年1月1日,香港警方拘捕數名涉嫌擅闖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的“港獨”分子,對於警方的拘捕行為,許多香港人認為,“港獨”分子強闖軍營,是企圖挑釁國家主權地位,警方拘捕他們合情合法,並呼籲司法機構予以嚴懲。解放軍駐港部隊發言人2日稱,駐軍注意到擅闖軍事禁區人員已被香港警方拘捕,由警方按法律程序處理。駐軍認為,擅闖軍事禁區的行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及香港《公安條例》等法律,是對駐軍的公然挑釁,必須依法懲處。 [5] 
招顯聰在酒樓做散工 網友提供 招顯聰在酒樓做散工 網友提供
2014年3月3日,招顯聰在新浪微博上發表言論“為昆明四位犧牲的義士默哀”。將2014年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襲擊事件中造成重大傷亡,後被警察擊斃的四名恐怖分子稱為“義士”。受到網民的猛烈批評,直指他發表“反人類言論”。該條微博後被刪除,但隨後其又上載一張恐怖分子的照片並發表“蠟燭”表情。 [6] 
2014年6月19日,東區裁判法院裁決“香港人優先”成員闖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特別行政區部隊中環軍營一案,被告招顯聰(29歲)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二週,緩刑12個月。招顯聰在法院外因喊港獨口號被一陳姓(58歲)男子 [7]  掌摑在地 [8]  。據網友提供圖片顯示招顯聰在酒樓做散工 [9] 
2014年7月,招顯聰與其同黨在餐廳用餐時,被香港市民現場痛斥為漢奸走狗賣國賊。並質問其既然拿英國國旗,為何不滾去英國,還留在香港。

招顯聰2017年

2017年8月15日,因2014年6月衝擊香港特區立法會而被定罪的13名示威者一案被宣佈改判,法官最終裁定,以案件的暴力程度及各人態度,社會服務令明顯過輕,以15個月監禁為起點,各被告改判監禁8至13個月。其中招顯聰判囚13個月,法庭並向缺席被告招顯聰發出拘捕令。 [10] 

招顯聰暴力襲警

2015年5月23日訊,港獨分子招顯聰因為在2014年10月“佔領旺角”期間暴力衝擊警方,被香港法院判刑4周。招顯聰不服判決,後來被保釋,上訴。前港獨組織“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曾於2013年底持港英旗幟強闖解放軍駐香港總部,次年6月被判入獄2星期、緩刑12個月。2014年7月,改以“香港圖博民族自決會”創始人自居的招顯聰還曾試圖闖入香港中聯辦。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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