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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認股份
鎖定
招認股份是發起人向社會招募股份、公眾認購股份的行為。它由發起人的招股行為和公眾的認股行為構成。發起人向社會招股必須事先經主管機關審核批准,並要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載明招股章程中所列各項,以及主管機關核准文號和日期。公眾認股應在認股書上填寫其所認股數、金額及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後,認股人便有按認股書繳納股款的義務。認股人繳款時應將其填寫的認股書連同股款一併交給代收款項的機構(一般為銀行或信託公司),代收機構收款後,應向繳款人交付由發起人簽字蓋章的繳款憑證。若公司第一次發行的股份未能按期募足;或已募足但在一定期限內難以繳足股款,但發起人在法定期間內不召集創立會,認股人可以撤回其所認股份,索回已繳股款。被撤回的認股,由發起人連帶認繳。創立會召開後,認股人則不得撤回其所認股份,但可在公司成立後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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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招認股份
- 釋 義
- 發起人向社會招募股份、公眾認購股份的行為
招認股份招認股份的作用
招認股份是發起人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章程,讓公眾瞭解公司設立的實際情況,能對公司的發起人所認購的股份數額,以及公司發展前景等作出估計,並邀約公眾認領股份。發起人公告投募股份時,應備具認股書。認股書是由募股人簽發供認股人填寫的認受股份的一種文件。它不是有價證券。認股書應當載明我國《公司法》第87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所認股數、金額、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人按照所認股數繳納股款。有限責任公司採用認繳出資額的籌集資本的方式,所需的資本並不劃分為股份,向社會發行股票。招認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社會資本的有效方式,這種開放性是廣泛地、大量地集資的要求。招認股份使股份有限公司向眾多的資金持有者募集資金,以形成資金較為雄厚的、組織比較穩定的、持久的企業組織,從事較大規模的生產經營活動。
招認股份參考文獻
1 孫可娜.證券投資.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2 鄔名揚 王成棟主編.中外現代企業制度與中國企業改造(辭語解釋卷).企業管理出版社,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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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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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
- 2. 招認股份 .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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