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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及內部調查科

鎖定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俗稱投訴科;英文:Complaints Against Police Organisation,縮寫:CAPO)於1973年成立,隸屬於香港警務處監管處服務質素監察部,主要責任為調查有關於(包括輔助警務人員在內的)警務人員、交通督導員和文職人員的投訴,所有調查均經由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聯同審核。就人員的工作進行問責制和相關研究。處理投訴外,投訴及內部調查科主要負責制訂及推行警隊誠信管理計劃。除防止貪污外,警隊同時注重杜絕種種違反誠信的行為。
中文名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
外文名
Complaints Against Police Organisation
成立時間
1973年
主要責任
處理及調查所有投訴警隊人員的個案

目錄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發展

於2009年公務員優質服務獎勵計劃中,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獲得最佳服務承諾優異獎。 [1] 
於2010年,投訴及內部調查科正就誠信管理計劃進行大規模檢討,以及推行多項措施,包括在警察內聯網增設誠信管理專欄,為警隊人員提供一站式資訊站,羅列警隊所有關於推廣誠信品德的資料。 [2]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結構

投訴警察課,於1974年成立,其責任為處理及調查所有投訴警隊人員的個案。
  • 九龍辦事處
  • 港島辦事處
  • 新界辦事處
內部調查課 [3]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負責

內部調查課主要負責制訂及推行警隊誠信管理計劃。除防止貪污外,警隊亦越來越著重杜絕種種違反誠信的行為。該課現正就誠信管理計劃進行大規模檢討,以及推行多項措施,包括在警察內聯網增設誠信管理專欄,為警隊人員提供一站式資訊站,羅列警隊所有關於推廣誠信品德的資料。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