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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財政局

鎖定
承德市財政局是政府綜合管理的財政收支,主管財税政策,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職能部門。主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税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等。
中文名
承德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承德市雙橋區武烈路189號 [6] 
性    質
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
獲獎榮譽
河北省脱貧攻堅先
局    長
林國華

承德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税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定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建議;改進、完善市以下財政管理體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税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和監督執行預算資金管理的規章制度;受市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税收、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編制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財政預算;編制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財政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户;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農業税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四、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擬定全市政府採購和控制社會集團消費的實施辦法;編制市級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全市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辦法;貫徹和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全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
五、研究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定地方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六、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包括市投資基建項目的財政撥款、市級財政投入的科技三項費用、挖潛改造資金、支農資金等。
七、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全市性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辦法;擬定有關住房改革財務管理辦法。
八、執行國家和省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規章制度;承擔世界銀行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市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
九、貫徹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會計的法律法規,制定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財政監督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税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以及各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點案件。
十二、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利用國際、國內資金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和管理。
十四、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各項罰沒收入的管理。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承德市財政局機構設置

承德市財政局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新聞宣傳、督查督辦、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訪、檔案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三)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辦理中央、省對本市的轉移支付。承擔財政收入的分析、預測。負責市級政府債務預算編制與調整、債務資金安排使用等工作。彙編全市年度預算。承擔市級財政預算公開工作。提出對縣(市)、區以下財政預算管理的指導性意見。
(四)預算績效科。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預算績效標準體系和工作流程。組織開展市本級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事前績效評估。組織部門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的審核。組織對市級部門、縣(市)、區財政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五)縣區財政科。擬訂市對縣(市)、區以下的財政管理體制。辦理市對下税收返還和年終體制結算。提出縣(市)、區以下財政管理體制的指導性意見。推進市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提出財税體制、專項政府債務額度建議。承擔縣(市)、區財政運行分析監控。指導全市基層財政業務。
(六)政府債務債券管理科。承擔政府債務政策辦法和實施方案的起草。負責政府債務台賬管理工作,負責債券項目滾動計劃,政府債務年度預決算編制、還本付息等工作。
(七)政府債務統計分析科。建立和實施債務風險事項信息分析、報告制度。負責政府債務統計分析、風險預警、債務監測等相關工作。
(八)國庫科。組織預算支出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牽頭調度全市預算支出進度。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商業銀行代理財政國庫業務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級財政決算公開工作。承擔市級工資統發工作。
(九)監督檢查科。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預算管理有關情況的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受財政廳委託承擔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職業質量有關工作。
(十)績效評價科。承擔預算績效評價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財政內部控制工作。
(十一)行政科。承擔行政、羣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市級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
(十二)政法科。承擔公檢法司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統一着裝管理工作。
(十三)教科文科。承擔宣傳、文化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教科文事業體制改革,監督預算部門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承擔市屬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
(十四)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費徵收、社會保險待遇政策。
(十五)農業農村科(承德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落實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承辦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經濟建設科。承擔發展改革、工信、交通、能源、商貿、糧食和物資儲備、建設、應急、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財政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
(十七)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八)涉外科。承擔涉外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按規定管理對口援助專項資金。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承擔清潔發展委託貸款管理工作。審核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承擔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開展對外財經交流。
(十九)金融科。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承擔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市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預算管理有關工作,擬訂金融管理部門財務制度。
(二十)綜合科。承擔市級住建、城管、消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組織落實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會同有關方面落實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政策。承擔彩票機構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城市公用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管理市級城市建設資金。
(二十一)會計科。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二十二)條法科。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彙編。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十三)税政科。負責組織地方税收調查研究工作,開展税收普查、税政檢查等工作。提出税收政策調整方案。負責文化企業、監獄企業政策性退税,監督檢查各項税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二十四)非税收入管理科。擬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相關工作。編制非税財政收入預算。落實非税財政收入“收支兩條線”徵繳管理制度,負責罰沒物資的收繳、處置和變價收入上繳國庫。管理全市財政票據,指導各縣(市)、區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二十五)資產管理科。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研究落實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市級國有資產、機關事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新增資產配置預算的審核。承擔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
(二十六)政府採購科。擬訂全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受理採購人政府採購計劃和採購合同備案審查。承擔政府採購方式、政府採購信息管理。負責審核部門政府採購預算。受理供應商投訴。負責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
(二十七)金融企業科。提出國有金融資本佈局和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等制度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市屬金融機構領導人員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市屬金融企業國有股權董事、監事管理工作。對實行委託管理的國有金融資本,擬訂與受委託部門的權責邊界。
(二十八)財政信息科。研究制定全市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建設和管理財政網絡系統。制定網絡運行管理制度,承擔網絡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財政業務系統的推廣應用及網絡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准入審定工作。
(二十九)機關事務科。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的組織規劃與協調,制定有關服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衞、值班、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公務用車日常管理工作。
(三十)預算編審管理辦公室。按綜合財政預算編制原則、支出政策,編制審核市直部門單位預算。負責預算項目庫建設,實行滾動項目預算管理。對市直部門單位預算調整事項進行審核。承擔規範津補貼職責。
(三十一)社會保障資金審核管理辦公室。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三十二)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公室。負責對市和縣(市)、區財政投資評審業務的管理與指導,制定本級評審工作規則和辦法,提出財政投資政策建議。承辦財政部、省財政廳委託的有關項目的管理工作。
(三十三)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公費醫療的政策、規定,制定具體管理辦法。負責對本級享受公費醫療人員資格進行審查。負責本級公費醫療經費合理使用的監督管理。協調定點醫療單位做好享受公費醫療人員的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收繳醫療統籌金。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紀檢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6] 

承德市財政局下轄管理機構

財政監督稽查局(下設監督一科、監督二科、監督三科)、非費收入管理局(下設綜合科、徵收科、稽查科)

承德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林國華 [3] 
副局長:趙玉新 [4-5] 

承德市財政局行政權力

(一)行政許可
1、代理記賬機構審批。
2、會計從業資格審批。
(二)非行政許可審批
1、經國務院批准列入計劃的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項目費用預案審批。
2、教育、科技、文化專項資金審批。
3、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開設帳户審批。
4、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事項審批。
(三)行政徵收
1、增值税先徵後返。
2、政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資金徵收管理)。
3、省市共享收入徵繳(資金徵收管理)。
4、市直契税徵收管理。
5、市直契税減免管理。
6、全市耕地佔用税徵收、減免管理。
7、全市契税徵收、減免緩管理。
(四)監督檢查
1、協調參與擬定規範性文件。
2、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
3、負責辦理財政行政複議、應訴、財政處罰聽證。
4、非税收入日常專項監督稽查。
5、非税收入日常專項監督稽查。
6、非税收入專案監督稽查。
7、罰沒收入代收代繳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執法監督)。
8、罰沒物資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執法監督)。
9、住房公積金監管。
10、對執收部門落實“收支兩條線”情況管理。
(五)內部管理類
科級以下幹部任免和機關工作人員工資調整。
(六)其他
財政性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概算預決算審查;排污費使用管理;財政性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概算預決算審查;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撥付、監督;礦產資源補償費使用;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使用;糧食風險基金管理;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資金管理;糧食直補;預算編制和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購買小汽車資金來源審批;企業呆壞帳核銷;政府外債;非貿易、非經營用匯;多種經營項目管理;土地治理項目管理;壩上生態項目管理;預算外資金管理(即非税收入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國有住房出售收入等住房資金;政府採購招標信息公告發布;政府採購評審專家資格認定;採購形式確定、審批;政府採購投訴管理;教科文、政法專項資金管理;再就業資金籌集管理監督;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支兩條線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實行財政專户管理和基金收支監督;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監督、財政貼息;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管理;離休幹部公費醫療管理;省校科技資金管理;機電產品出口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機電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管理;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管理;專項資金管理撥付監督檢查;水利專項資金管理;畜牧專項資金管理;林業專項資金管理;農業專項資金管理;扶貧專項資金管理;氣象專項資金管理;農業開發專項資金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發放;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財政投資項目概預決算評審;高級會計師資格報名考試;註冊會計師資格報名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會計從業資格報名考試;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小汽車編制核定及購買小汽車編制審核工作;辦理罰沒許可證;預算編制。

承德市財政局核心業務

編制年度市級政府綜合預算草案,彙編全市年度預算草案,編制並批覆部門預算;負責財政總指標的管理及部門(單位)指標的追加追減;執行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擬定地方預算管理體制、管理制度;辦理省對本市的轉移支付,擬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辦理市對縣區的專項補助、税收返還及年終結算事宜;擬定全市財政分配政策,負責市本級財政資金調度;負責財政撥款部門、單位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及監督檢查工作;擬定非税財政性資金管理辦法,負責“收支兩條線”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審核、呈報;負責全市基本建設資金的財務管理、全市會計管理工作、全市醫療保險改革與管理工作、全市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市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全市專控商品的審批管理工作、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編制管理工作、市本級公費醫療經費合理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審核政府採購預算計劃;負責市直和市轄四區契税的徵收、管理、監督、檢查工作等。

承德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1] 
2021年4月,獲得“河北省脱貧攻堅先”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