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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典人
鎖定
- 中文名
- 承典人
- 別 名
- 典權人
- 解 釋
- 原契税暫行條例規定的納税人
- 權 利
- 佔有、使用、收益典物
承典人基本介紹
pawnee亦稱“典權人”。承典他人的物品或房產,並一次支付出典物或房產的典價,佔有他人物品或房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的單位或個人。在典期內,承典人不但享有對物品或房屋的使用權,而且有轉典和出租權,並負責房屋的維修。典期滿後,出典人退還典物或全部房屋典價贖回物品或房屋。產權出典,承典人是房產税的繳納人。
承典人權利和義務
承典人權利
佔有、使用、收益典物;在法律上處分典物,即轉典、典權轉讓和出租典物; 在出典人出賣典物時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重建或修繕典物; 為典物支付有益費用的,在出典人回贖時,在現存利益的限度內請求出典人償還。
承典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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