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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駕駛證
鎖定
扣留駕駛證簡介
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交通警察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
採取此類行政強制措施,主要目的是查明當事人違反道路交通的事實,作出正確的處罰決定。
扣留駕駛證法律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執法過程中,依法可以採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扣留車輛;
(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三)拖移機動車;
(四)檢驗體內酒精、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含量;
(五)收繳物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處罰決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扣留一日折抵暫扣期限一日。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開具強制措施憑證,並送達滿分教育通知書,通知機動車駕駛人蔘加滿分學習、考試。
扣留駕駛證相關處罰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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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駕照扣留和暫扣區別 .中華網汽車[引用日期2024-05-09]
- 2. 駕照扣留和暫扣區別是什麼? .中華網汽車[引用日期2024-05-09]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4-05-09]
-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3號)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4-05-09]
- 5.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4-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