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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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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價局 [1]  成立於一九八三年六月,位於成都市人民西路市政府2號院3樓。
中文名
成都市物價局
成立於
一九八三年六月
位    於
成都市人民西路市政府2號院3樓
職    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
主要職責
作為市政府主管全市物價工作的職能部門,擁有一支年輕有為、生氣勃勃的物價隊伍,具有積極、開拓的精神,恪守“尊法高效、優質服務”宗旨,其主要職責為: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我市物價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實施細則及規範性文件。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我市價格改革規劃、市場調控計劃和調整價格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市物價工作的綜合管理和平衡,研究制訂和實施控制物價總水平的目標和措施,參與協調與物價總水平變動相關的經濟活動。
負責全市物價工作的綜合管理和平衡,研究制訂和實施控制物價總水平的目標和措施,參與協調與物價總水平變動相關的經濟活動。
負責制訂全市價格和收費分工管理目錄,研究制訂全市商品價格和收費管理的政策、作價(收費)原則和管理辦法;審訂、調整列管的商品價格、房地產價格以及經營收費標準;協調、指導放開商品的市場價格。
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審制度;研究制訂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社會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對亂收費進行清理整頓。
加強生產要素類價格的管理、指導和服務;建立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的儲備制度,負責有關價格調節基金和風險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
負責建立全市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絡;監測市場物價運行情況,分析預報價格變化趨勢,及時反映市場物價的情況和問題。
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推行明碼標價制度;依法查處中央、省和處地駐蓉單位、市級各部門、單位、個人的價格違法違紀行為,指導全市羣眾義務價格監督檢查活動;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
指導市級各業務主管部門和區(市)縣的價格管理工作,處理和協調地方、部門、企業之間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爭議。
組織調查、分析全市農副產品、工業品成本變化情況,向有關方面提供成本調查資料。
負責統一管理各類罰沒物、贓物、拍賣物、抵押物資的價格評估、鑑定等價格事務工作;負責全市價格信息、價格諮詢工作;參與企業國有資產和房地產價格評估。
負責指導全市物價系統的隊伍建設、行政監察、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物價系統和企業物價人員的業務培訓。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