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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鎖定
根據《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懷發〔2010〕3號)和《中共懷化市委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懷發〔2010〕4號)精神,設立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既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門,也是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中文名
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外文名
Huaihua City People's Air Defense Office
辦公地址
懷化市環城東路人防辦(宏宇新城橡樹灣旁)
隸    屬
懷化市人民政府

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家批准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核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監察。
(三)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指導羣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和訓練、防空防災演習演練、疏散體系建設,協助軍事部門指導城市防衞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四)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和信息化建設,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和信息化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確保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負責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根據國家制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推廣應用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
(七)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市本級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八)承擔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利用人民防空設施和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為應急救援服務。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懷化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3] 

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領導分工

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丁繼元 [5-6] 

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內設機構

綜合科
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辦機關和二級機構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保險福利、計劃生育和幹部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教育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會務、文電、檔案管理、信訪、信息、建議提案辦理和督查等工作;組織人防工作的宣傳報道;負責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經費,編制市本級人民防空經費預算;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和內部審計工作;對全市人民防空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審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預決算;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戰時負責編報防空襲經費、物資計劃,統計戰損情況,協調實施人民空經費、物資保障。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工作和機關接待、車輛管理、環境整治、綜合治理等服務保障工作;負責辦機關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戰時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市人民防空指揮所的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指揮通信科
組織防空襲預案及各種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訂並督促落實;指導羣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和防空襲演習演練;組織指導疏散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重要經濟目標進行防護指導和監督檢查;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及信息化建設規劃,指導全市人民防空指揮、通信和警報設施的建設、使用、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指導、管理全市人民防空指揮和人民防空指揮信息保障業務建設;指導全市人民防空知識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戰時協助領導實施人民防空組織指揮,負責發放防空警報和保障指揮通信暢通。
工程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審核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參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編制;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組織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戰功能轉換措施制定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審查工作;戰時負責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平戰轉換計劃實施和恢復損毀人民防空工程。
行政審批科
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有關規費的徵收和管理;指導重點縣(市、區)開展人防易地建設費和人防公共工程維護費徵收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開展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搞好人防設備、設施的平時開發利用,發展人防經濟;負責組織檢查、督促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做好規範性文件“三統一”工作,制定行政檢查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辦理人民防空行政複議、訴訟及其他法律性事務工作;組織指導執法監督和執法監察。 [4] 

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人員編制

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直屬單位

懷化市人防執法稽查大隊
負責本市落實《人民防空法》有關城市建設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執法檢查,負責違規建設項目人防易地建設費的追繳。負責對破壞、損毀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報、線路設施安全運行的違法行為執法稽查。負責對轄內縣(市、區)建設項目減免人防易地建設費的違規行為執法稽查。
懷化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承擔人防(民防)信息化建設、信息化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承擔市委、市政府、軍分區組織指揮的防空、防災、應急救援等信息保障任務;負責人防(24小時)戰備值班執勤及訓(演)練通信保障;負責市城區防空警報網絡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全市防空警報、空情報知信號的接收、報告及警報信號的試鳴、發放。
懷化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
(一)貫徹國家、省有關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地區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辦法;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結建人防工程項目、防護(化)設備生產安裝和1萬以下單建式人防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
(三)監督檢查受監人防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和防護(化)設備生產安裝企業以及防護(化)設備質量檢測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
(四)監督檢查受監人防工程實體質量、防護(化)設備安裝質量和工程資料;
(五)接受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業務檢查;
(六)參與人防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七)掌握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定期向本市州人民防空辦公室和省人防質量監督機構報告。及時向本市州人防辦反饋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竣工驗收情況;
(八)承擔本市州人民防空辦公室賦予的其他任務。
懷化市人防工程維護管理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及《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為管好用好人民防空工程,發揮人防工程戰備、社會和經濟效益,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規定如下:
一、定期檢修保養。人防工程主體和防護、通風空調、給排水、供電及照明等人防專用設備設施,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每季保養一次,每年檢修一次,確保性能完好、運轉正常,使之達到《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規定的技術規範要求。
二、做好消防管理。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要求,制定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組織防火檢查,及時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火災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系統應進行日常監視和維護,消防設備設施定期保養和檢修,防患於未然。
三、加強汛期巡檢。汛期應制訂防汛預案,做好防汛物資準備,落實抽排水設施,並設專人值守,防止雨水倒灌人防工程、地面塌陷等現象。發生險情應立即組織人員搶修並報告人防主管部門。
四、建立健全檔案。人防設備設施檢修保養時要及時記錄,與人防工程圖紙資料一併歸檔,並接受當地人防主管部門檢查,年底前將檔案資料報人防主管部門備案,人防工程隸屬關係變動時應及時報人防主管理部門備案。
五、開發利用工程。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大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使用人防工程,應到人防主管部門及時辦理《人防工程使用許可證》,不得無證使用。
六、做到五個“禁止”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內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廢水、廢氣,傾倒廢棄物,堆放雜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與人民防空無關的其他建築;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通道;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內生產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佔用、改造、損壞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設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範圍內採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樁、鋪設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設施。
發現有以上違法行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有權制止和向人防主管部門檢舉。 [1] 

懷化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所獲榮譽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標兵單位”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