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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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拼音:xiàn)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1]。此字始见于西周金文。宪的本义一般认为是敏捷、聪颖。宪常用于表示法式、规范,又引申为法令。宪作动词时表示效法、以……作为法则。 [2]
中文名
拼    音
xiàn
繁    体
部    首
[3]
五    笔
PTFQ(86、98) [4]
仓    颉
JHGU [4]
郑    码
WDMR [4]
笔    顺
点、点、横钩、撇、横、竖、横、撇、竖弯钩
字    级
一级(编号:1699) [1]
平水韵
去声十四愿 [5]
注音字母
ㄒㄧㄢˋ
总笔画
3+6(部首+部首外)
统一码
CJK统一汉字 U+5BAA
造字法
形声字会意字
结    构
上下结构
异体字
𢝮、𢞩
四角号码
3021₂

文字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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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演变流程图(文中出现序号参照此图所示文字) [2]
“宪”字的繁体字写兆剃罪作“憲”,依《说文解字》,古代的“憲”是个形声字,上部是“”字的省略,作指示读音的谅堡声旁;下部从迁盛汽体拒几从,以心目并用表示敏捷。 [6]
也有人认为古代的“憲”是会意字。“憲”早见于金文,金文的“憲”字,上部还是“害”字的省略,像肯嘱驼付覆盖物,当中是“目”字,上面的覆盖物将东西盖起来,这样光线就不明亮了,加上“目”,意为烛光幽微,表示观察力非常敏捷。后来的小篆和繁体字楷书再在下面加了个“心”字,即心目并用,以增强敏捷的意义。本义指“敏捷”。
也有人认为,这“憲”字是由“目”“心”“害”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组合在一起,表示眼睛能直见其害,心能直接感受其害,则可迅速地离害而去。在这里,“害”字不是覆盖物,而是指有危害的事物。“害”字也作声符,读hài。这种说法也认为“憲”本义指“敏捷”。
现代汉字禁嫌嚷简化时,“憲”简作“宪”。“宪”是新造的形声字,是将“憲”下部的构件替换成表音声旁“先罪想赠”得到的。
“宪”字的本义表示敏捷,但这个古估碑义已基本不用了,“宪”字后来多用作法令的意如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称为“宪法”,典章制度称为“宪章”;法令、法典、法则可以称为“宪令”“宪典”“宪则”;法网、法纪可以分别称为“宪网”“宪纲”;制订法令可以称为“立宪”,等等。 [2] [7]

详细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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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
词性
释义
英译
例句
例词
xiàn
名词
法令;法度。
decree
尚书·说命下》:“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
管子·立政》:“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
宪令;宪兵
典范,榜样。
《尚书·蔡仲之命》:“尔乃迈迹自身,克勤无怠,以垂宪乃后。”
诗经·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
历法。
《管子·立政》:“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太史。”
章学诚文史通义·易教中》:“宪之薄蚀盈亏有象可验。”
方法。
method
《管子·宙合》:“其处大也不究,其入小也不塞,犹迹求履之宪也。”
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
constitution
朱执信《论满洲虽欲立宪而不能》:“今之非革命者,则曰:立宪易,革命难。”
宪章;违宪;立宪;制宪
指司刑狱的中央、地方机构或官员。
宪部
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如清代称巡抚、藩司、臬司为三大宪。
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禀帖赘说》:“近阅邸报,黄运二河一时并急,所费金钱动以百万,上仅九重之宵旰,下烦各宪之驰驱。”
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
superior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二回:“(司事)拿了手本,来船还隔着一尺多远,便一跃而过,直到大餐间禀见请安,恭迎宪太太、宪姨太太。”
(Xiàn)姓氏用字,参看“宪姓”。
动词
公布;揭示。
promulgate
国语·楚语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
王引之《经义述闻·国语下》:“宪者,表也,表臧否以示人。”
效法。
follow
《尚书·说命中》:“惟天聪明,惟圣时宪。”
礼记·中庸》: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三国志·蜀志·郤正传》:“俯宪坤典,仰式干文。”
思虑。
《礼记·学记》:“发虑宪,求善良。”
弹劾。君主时代担任监察职务的官员检举官吏的罪状。
sanction
南齐书·沈冲传》:“中丞案裁之职,被宪者多结怨。”
形容词
喜悦的样子。
pleased
《诗经·大雅·板》:“天之方难,无然宪宪。”
xuān
动词
通“轩”。高起,抬起。
《礼记·乐记》:“《武》坐致右宪左,何也?”
xiǎn
形容词
通“”。明显。
《礼记·中庸》“《诗》曰:‘嘉乐君子,宪宪令德。’”今本《诗经·大雅·假乐》作“假乐君子,显显令德”
通“显”。旧时对先人的美称。
韩愈《郓州溪堂》诗:“及我宪考,一牧正之。”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大词典》 [8]《现代汉语词典》 [9]

古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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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十】【心部】许建切(xiàn)
敏也。从心从目,害省声。
【注释】害省声:上古属月部匣纽,宪属元部晓纽。月元对转。 [10]

说文解字注

“敏也”注:敏者,疾也。《谥法》:博闻多能为宪。引申之义为法也。又《中庸》引《诗》宪宪令德,以宪宪为显显。又《大雅》:天之方难,无然宪宪。传曰:宪宪犹欣欣也。皆叚借也。
“从心目”注:心目竝用,敏之意也。
“害省声”注:许建切,十四部。按害在十五部,此合音也。 [11]

广韵

许建切,去愿晓 ‖害声元1部(xiàn)
宪,法也。又姓,出《姓苑》。 [12]

康熙字典

【备考·寅集】【宀部】 宪;部外笔画:6
(xiòng)《搜真玉镜》香重切。
又莫报切。
又呼困切。 [13]
【卯集上】【心部】 憲;部外笔画:12
(xiàn)《唐韵》《集韵》《韵会》许建切,音献。悬法示人曰宪。从害省,从心从目。观於法象,使人晓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凛乎不可犯也。《周礼·天官·小宰》:宪禁于王宫。注:宪谓表县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诗·大雅》:文武是宪。笺:宪,表也,言为文武之表式也。因宪为表式之义,故人之取法,亦谓之宪。《书·说命》:惟圣时宪。传:宪,法也,言圣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礼·内则》:五帝宪。注:法其德行也。
又《说文》:敏也。《礼·学记》:发虑宪。注:言发计虑,当拟度於法式。徐锴曰:目与心应为敏也。
又《谥法》:博闻多记曰宪。
又《诗·大雅》:无然宪宪。《毛传》:宪宪,犹欣欣也。笺:女无宪宪然为之制法度,达其意以成其恶也。盖讥当时变乱旧章,创立新法。此宪宪二字,殆诙谐语,所以深刺之也。后人引训宪字正文,以释宪字,遂觉宪字为表示人以恶者,其去宪字本义何啻万里。大抵字书训义,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又州名。本楼烦监,唐置州。
又姓。出《姓苑》《集韵》。或作䩵。
(xiǎn)又《集韵》《韵会》呼典切,音显。《韵会》:兴盛貌。《诗·大雅》:显显令德。《中庸》引《诗》作宪宪令德。《正字通》:宪有显示之义。
又叶虚言切,音轩。《诗·小雅》:万邦为宪。叶上原闲轩。

字形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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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对比

字形对比(上:U+5BAA;下:U+61B2)

书写提示

宪字书写笔顺
“宀”窄、扁,“先”宽、大。“宀”,首笔点在竖中线上端。“先”,第二笔横在横中线上侧;竖笔在竖中线;乚(竖弯钩)的竖段在竖中线右侧,钩部超出上部。 [3]

书法欣赏

音韵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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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上古音

时代
声韵系统名称
韵部
声母
韵母
先秦
高本汉系统
x
i̯ăn
王力系统
h
ǐan
董同龢系统
x
jăn
周法高系统
x
jan
李方桂系统
h
janh
jan
jan
南北朝
宋北魏前期
元魂痕
jən
北魏後期北齐
元魂痕
jən
齐梁陈北周隋
元魂痕
jən
隋唐
拟音/高本汉系统
x
i̯ɐn
拟音/王力系统
h
ǐɐn
拟音/董同龢系统
x
jɐn
拟音/周法高系统
x
iɑn
拟音/李方桂系统
x
jɐn
拟音/陈新雄系统
x
ǐɐn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15]

韵书集成

字头
小韵
韵摄
声调
韵目
声母
声类
开合
等第
清浊
反切
拟音
广韵
去声
二十五愿
开口呼
三等
次清
许建切
xjɐn
集韵
上声
二十七铣
开口呼
四等
次清
呼典切
xiɛn
去声
二十五愿
开口呼
三等
次清
许建切
xiɐn
礼部韵略
去声
许建切
增韵
上声
许偃切
上声
呼典切
去声
许建切
中原音韵
去声
先天
全清
xiɛn
中州音韵
上声
先天
希蹇切
去声
先天
希见切
洪武正韵
上声
十一铣
全清
呼典切
xien
去声
十一霰
全清
晓见切
xien
分韵撮要
阴去
第一先藓线屑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15]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方言类别
方言点
声母及韵母
调值
调类
官话(北京官话)
北京
ɕiɛn
51
去声
官话(冀鲁官话)
济南
ɕiæ̃
21
去声
官话(中原官话)
西安
ɕiæ̃
55
去声
官话(西南官话)
武汉
ɕiɛn
35
去声
官话(西南官话)
成都
ɕiɛn
13
去声
官话(江淮官话)
合肥
ɕiĩ
53
去声
官话(江淮官话)
扬州
ɕiẽ
55
去声
晋语
太原
ɕie
45
去声
吴语
苏州
ɕiɪ
412
阴去
吴语
温州
ɕi
42
阴去
湘语
长沙
ɕiẽ
45
阴去
湘语
双峰
xĩ
35
阴去
赣语
南昌
ɕiɛn
45
阴去
客家话
梅县
hian
52
去声
粤语
广州
hin
33
阴去
粤语
阳江
hin
24
阴去
闽语(闽南片)
厦门
hiɛn
11
阴去
闽语(闽南片)
潮州
hieŋ
213
阴去
闽语(闽东片)
福州
xyɔŋ
213
阴去
闽语(闽北片)
建瓯
xyɪŋ
22
阴去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 [16]、汉典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