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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市公安局

鎖定
慶陽市公安局坐落在慶陽市西峯區安定東路19號,下屬西峯、慶城、環縣、華池、合水、鎮原、寧縣、正寧縣等七縣一區以及長慶、森林等公安局。
中文名
慶陽市公安局
所在城市
慶陽市
屬    性
政府機關
地    址
慶陽市西峯區安定東路19號

慶陽市公安局歷史沿革

上世紀三十年代
隴東人民鬧革命,建立了工農民主政權。
1933年4月5日
陝甘邊特委在我市合水縣薛家寨召開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陝甘邊區臨時革命委員會,設立了肅反委員會――即人民保衞組織。
1934年2月25日
陝甘邊特委在華池縣南梁正式成立了陝甘邊特區革命委員,下設肅反委員會,同年11月7日,選舉產生了南梁政府,下設肅反委員會,邊區及各縣工農民主政府先後設立了肅反委員會,其主要職能是領導赤衞隊、貧農等站崗、放哨、肅特肅反,維護邊區治安秩序。隴東根據地的各級肅反委員會是我省境內最早出現的人民保衞組織。
1935年10月
中央紅軍到達陝北後,成立了中華工農民主共和國西北辦事處,設立有肅反委員會或政治保衞局。
1936年紅軍西征後
在環縣河蓮灣成立的陝甘寧省政府,下設政治保衞分局。
1937年5月
中央撤消陝甘寧省,將所轄區域劃分為三邊分區和慶環分區,同年9月,慶環分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在曲子成立,專署下設保安科。
1940年
慶環分區改稱隴東分區,設隴東分區保安分處。
1946年7月
隴東地委社會部正式成立,取代保安分處工作職能,受地委直接領導。各縣先後成立了縣委社會部,保衞科繼續保留。1946年,恢復保安分處組織機構,社會部仍然保留。
1949年7月
隴東保安分處改稱隴東公安分處,縣保安科相繼改稱公安局。
1949年9月
隴東公安分處隨專署機關遷駐西峯鎮,命名慶陽地區行政公署公安處。
2002年12月18日
隨着慶陽地區撤地改市工作的全面展開,慶陽地區行政公署公安處正式更名為慶陽市公安局。

慶陽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公安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區委、區政府、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指導全區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區公安工作情況和有關信息,綜合分析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三)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察,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等的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四)主管全區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查和禁毒、緝毒等工作。
(五)指導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衞組織的建設,負責經濟民警隊伍的管理。
(六)主管並指導全區公安機關的安全防範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七)組織實施對來本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衞工作,負責對全區公安機關警衞業務的指導。
(八)主管全區出入境工作。
(九)主管全區城鄉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等,負責本區 轄區國道和省道的交通管理工作。
(十)主管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內河水上治安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三)組織實施全區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全區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負責全區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四)負責對全區的國際互聯網、計算機專用安全產品、重要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申辦網吧等的管理,依法查處涉及計算機系統的違法犯罪案件。
(十五)管理全區公安機關經費、通訊、裝備、被裝等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等工作。
(十七)分析隊伍狀況,研究制訂全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警務督察;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查處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慶陽市公安局現任領導

毛萬東:慶陽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6] 
張茂龍:慶陽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姜華:慶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志剛 :慶陽市公安局副局長 [5]  [7] 

慶陽市公安局地理位置

地址:慶陽市西峯區安定東路19號

慶陽市公安局所獲榮譽

2020年7月27日,被慶陽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評為“雙擁工作先進單位”。 [1] 
2021年4月,甘肅省委、省政府決定,授予慶陽市公安局特警支隊黨支部“甘肅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3] 
2021年6月,慶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五黨支部被授予“甘肅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