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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水利局

鎖定
慈溪市水利局是慈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慈溪市水利局
地    區
慈溪市
隸    屬
慈溪市人民政府
工    作
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
局    長
房偉迪 [5-6] 

慈溪市水利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為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保密、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為負責機關黨建、紀檢、宣傳、信訪、羣團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主要職責為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水利項目技術諮詢和審查。負責水利技術研究和科技推廣。提出寧波市級和市級財政性水利資金安排建議,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組織實施寧波市級和市級水利建設投資計劃。承擔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資產處置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智慧水利建設,指導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水政水資源科(行政審批科)
主要職責為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分配和調度。負責水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承擔市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建設管理科
主要職責為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驗收。指導水庫、海閘、內河節制閘、泵站等水利設施運行管理和保護。審查審批水庫、河網、水閘控制運行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利建設市場和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灘塗圍墾有關工作。
(六)河道管理科
主要職責為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道、小流域、堤防治理和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水系連通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指導水文工作。負責城區河道管理工作。負責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指導浙東引水工作。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1-2] 

慈溪市水利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水利發展規劃;負責有關水行政管理方面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開發、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
(三)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防汛防旱和水土保持工作;承擔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
(四)管理協調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和除險加固。
(五)擬訂海塗圍墾開發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並指導海塗圍墾開發工作。
(六)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辦理水行政複議案件有關事項和水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七)指導全市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八)負責水利資金的計劃安排、使用管理和監督審計工作。
(九)負責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技術合作工作;指導水利隊伍和農村水利服務體系建設。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慈溪市水利局獲得榮譽

2011年,經聯評核查和會議審議,獲得了由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浙江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3] 
2008年,根據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下發的浙江省文明單位的複評結果,繼續保留“浙江省省級文明單位”的榮譽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