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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胤禕
鎖定
- 全 名
- 愛新覺羅·胤禕
- 諡 號
- 簡靖
- 封 號
- 多羅貝勒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滿族
- 出生日期
- 1706年
- 逝世日期
- 1755年
- 性 別
- 男
愛新覺羅·胤禕人物生平
雍正帝胤禛(zhēn)即位後,為避名諱,除自己外,其他皇兄弟都避諱“胤”字而改為“允”字排行。因此又作"允禕"。
雍正八年(1730年)二月十八日清明節時,胤禕晉封為多羅貝勒。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殯天后停靈乾清宮,胤禕被命不能在殿內行禮,
[2]
直至九月二十四日,乾隆帝降旨,令胤禕可進殿行禮,同時恢復其貝勒爵,並令他前往守泰陵。諭旨中説:“公胤禕乃皇考之弟,有服勞奉事之義,著晉封為貝勒,令其前往守陵……”
[3]
;十一月十三日,胤禕之母高氏得到晉封。
乾隆二年(1737年)三月大行雍正帝入葬泰陵以後,胤禕充當守陵人。
乾隆九年(1744年)正月命胤禕、覺和託負責泰陵的總理事務,成為守護泰陵的最高長官。二月,胤禕上奏領命兼任泰陵領侍衞內大臣之職。
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乙亥正月初九日巳刻卒,年50歲,諡“簡靖”。
愛新覺羅·胤禕家族成員
愛新覺羅·胤禕妻妾
愛新覺羅·胤禕子女
長女:鄉君(1727年2月28日—1795年8月24日),雍正五年(1727年)丁未二月初八日卯時生,母側夫人崔氏,崔士桂之女。乾隆八年(1743年)癸亥十一月,嫁敖漢博爾濟吉特氏羅卜藏錫喇普。鄉君於乾隆六十年(1795年)乙卯七月初十日午時卒,年69歲。
次女:鄉君(1729年7月3日—1794年8月5日),雍正七年(1729年)己酉六月初八日寅時生,母側夫人周氏,蒙色之女。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甲寅七月初十日午時卒,年66歲。
長子:弘晌(1740年4月20日—1742年2月11日),乾隆五年(1740年)庚申三月二十四日寅時生,母庶夫人王氏,和索禮之女。乾隆七年(1742年)壬戌正月初七日酉時卒,年3歲。
次子:弘閏(1751年6月23日—1792年1月4日),乾隆十六年(1751年)辛未閏五月初一辰時生,母庶夫人王氏,和索禮之女。乾隆二十年(1755年)五月襲固山貝子,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十月派往西陵,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辛亥十二月十一日申時溘逝,年41歲。嫡夫人費莫氏,參領納爾祜善之女;繼夫人周佳氏,鹽運通判周如連之女;側室梁氏,梁為正之女;妾劉氏,劉玉之女。
愛新覺羅·胤禕家族世系
第一代—愛新覺羅·胤禕
第二代—愛新覺羅·弘閏:愛新覺羅·胤禕第二子,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襲貝子,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卒。
第三代—愛新覺羅·永玉:愛新覺羅·弘閏第一子,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襲輔國公,道光七年(公元1827年)卒。
第三代—愛新覺羅·永揆:愛新覺羅·弘閏第五子,嘉慶四年(公元1799年)封奉國將軍,嘉慶五年(公元1800年)卒,無子嗣。
第三代—愛新覺羅·永羣:愛新覺羅·弘閏第六子,嘉慶四年(公元1799年)封三等輔國將軍,嘉慶二十三年(公元1818年)卒,無子嗣。
第三代—愛新覺羅·永彩:愛新覺羅·弘閏第七子,嘉慶十年(公元1805年)封二等輔國將軍,嘉慶二十年(公元1815年)卒。
第四代—愛新覺羅·綿通:愛新覺羅·永羣子,愛新覺羅·永玉嗣子,道光七年(公元1827年)襲不入八分鎮國公,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因事革退
[4]
。
第四代—愛新覺羅·綿壽:愛新覺羅·永彩子,嘉慶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襲奉國將軍,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襲愛新覺羅·綿通遺留之不入八分鎮國公,咸豐十一年(公元1861年)因病告退,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卒。
第五代—愛新覺羅·奕賀:愛新覺羅·綿壽第二子,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襲不入八分鎮國公,光緒十五年(公元1889年)卒。
第六代—愛新覺羅·載鉞:愛新覺羅·奕賀第一子,光緒十五年(公元1889年)襲不入八分鎮國公,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卒。
第六代—愛新覺羅·載鎧:愛新覺羅·奕賀第二子,光緒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封三等輔國將軍,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襲不入八分鎮國公,後事不詳。
第六代—愛新覺羅·載鏜:愛新覺羅·奕賀第三子,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889年)封輔國將軍,後事不詳。
第一代 | 胤禕 | - | ||||
第二代 | 弘閏 | |||||
第三代 | 永玉 | 永揆 | 永羣 | 永彩 | - | |
第四代 | 綿通 | - | 綿壽 | |||
第五代 | - | 奕賀 | ||||
第六代 | 載鉞 | 載鎧 | 載鏜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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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雍正實錄卷一百四十六:諭宗人府。貝勒允禕、人本庸愚。性復懶惰。朕從前加恩特封貝勒。冀其知恩悛改。奮勉向上。以副朕期望之意。豈料伊秉性糊塗。毫不知感。上年派往祭陵。伊行至通州。稱病而回。今年派出。又託病不往。甚屬無知。著革去貝勒。降為公爵。以示儆戒。
- 2. 乾隆實錄卷一:諭、弘晊、弘曉、弘暻、弘晈、弘普、俱蒙皇考眷愛教養。非遠派諸王可比。每日供獻時。著隨同諸王進內。公允禕、允祁、應與貝勒允禧、允祜、俱在乾清宮丹墀行禮。
- 3. 乾隆實錄卷三:又諭、皇考山陵重地。朕心寤寐瞻依。只以躬膺付託。辦理萬幾。未能親往守護。而朕弟年長者。只和親王一人。現在協辦事務。又未能代朕前往。再四思維。公允禕、乃皇考之弟。有服勞奉事之義。著晉封貝勒。令其前往守護。
- 4. 道光實錄卷三百十四:又諭、莊親王奕𧷨、輔國公溥喜、身為王公。輒赴尼僧廟內吸食鴉片煙。實屬藐法無恥。奕
- 5. 杜家驥.《清朝滿蒙聯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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