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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

鎖定
惠州市教育局設立於2009年,根據《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惠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惠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惠字〔2009〕11號)成立的,位於惠州市惠城區,是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惠州市教育局
辦公地址
惠州市麥地路2號市教育局大樓2樓215室 [1] 
地    點
惠州市
職    能
教育事業的發展的規劃
郵政編碼
516001 [1] 
辦公時間
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1] 
局    長
周章玉 [3] 

惠州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發展規劃、教育體制改革意見,並協調指導實施。管理市級教育經費;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協助管理高等教育;綜合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基礎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導管理各類面向中小學生的教育培訓機構。負責開展教育督導評估評價;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和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衞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衞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主管學校的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負責直屬學校管理工作。負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惠州市教育局領導分工

周章玉(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內部審計工作。
孫偉存(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人事科、局機關工會。
吳清環(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督學、局黨組成員):分管教育督導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市教育考試中心。
餘 浩(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局黨組成員):分管組織科、思政法規科、局關工委、教育團工委、局機關團委。
楊炎林(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安保維穩科。
劉俊華(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基礎教育科、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市教師發展中心)。
黃俊達(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龔 茜(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科、局機關婦委會。
劉光義(市教育考試中心主任):主持市教育考試中心全面工作。
温金龍(二級調研員):指導市教育學會、市民辦學前教育協會、市民辦中小學教育協會、市成人教育協會、市職業技術教育協會、市校外培訓機構協會等教育類學會、協會工作。
毛少瓊(三級調研員):分管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
許大軍(三級調研員):分管學前教育與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
張 華(三級調研員):分管基建財務科(資助管理辦公室)。 [4] 

惠州市教育局下設部門

內設科室
科室主要職能
具體工作任務(統籌、牽頭、負責工作項目)
辦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
貫徹落實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策部署,負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推進並督促完成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工作;組織起草全局重要文稿、綜合性文件;協調辦理涉及教育的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用車,印章管理等;統籌協調本系統的對外教育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負責本局外事有關工作;負責上級和本級重大事項、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等。
1.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
2.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
3.統籌信息、保密、政務公開有關工作
4.組織擬定全市教育重要文稿、綜合性文件
5.協調辦理涉及教育的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6.統籌局機關和教育系統教育宣傳有關工作
7.負責局機關公務用車,印章管理等工作
8.統籌協調本系統的對外教育交流與合作等有關工作
9.負責本局外事有關工作
10.負責上級和本級重大事項、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11.統籌教育改革和“放管服”有關工作
12.統籌“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有關工作
13.統籌安排涉及教育的省市民生實事任務工作
14.負責教育年鑑整理編撰工作
15.統籌局機關、直屬院校對口幫扶(脱貧攻堅、援藏援疆援川等)有關工作
16.統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涉及教育有關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科
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黨建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工作部署,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的總體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市直教育系統黨員教育管理與發展工作,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和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內統計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所屬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考察、任免、管理和考核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考察、評議所屬院校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負責所屬民辦教育機構及教育類社會組織黨組織的設置及其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檢查、督促和考核所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執行民主生活會和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的情況,並向市委報告;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助市委統戰部做好全市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指導市直教育系統工會、婦女等羣團組織的工作;統籌、協調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志願者服務有關工作;承辦市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1.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市委關於黨建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工作部署,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的總體規劃
2.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
3.負責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4.負責市直教育系統黨員教育管理與發展工作,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和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5.負責教育系統黨內統計工作
6.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所屬單位黨組織班子成員的考察、任免、管理和考核工作
7.指導所屬民辦教育機構及教育類社會組織黨組織的設置及其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8.檢查、督促和考核所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執行民主生活會和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的情況,並向市委報告
9.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10.協助市委統戰部做好全市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
11.指導市直教育系統工會、婦女等羣團組織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工會、婦女工作
12.統籌、協調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志願者服務有關工作
13.抓好意識形態工作。負責高校講座、論壇審批管理工作
14.承辦市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教育督導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對本行政區域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教育督導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區域教育督導制度及評估指標體系;協助組織實施省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全國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教育職責進行督導;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及教育現代化;統籌管理、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督導評估及其辦學水平等級評估;承辦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負責對本行政區域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組織實施專項督導、重點工作督導
2.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教育督導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區域教育督導制度及評估指標體系
3協助組織實施省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工作
4.組織實施全國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
5.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教育職責進行督導
6.統籌管理、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督導評估及其辦學水平等級評估
7.負責“創強爭先”複評有關工作
8.受理學校教育亂收費的投訴等有關工作
9.負責指導縣(區)創建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區)
10.承辦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思政法規科
指導學校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中小學、中職學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學校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各種思想政治教育評優活動;指導學校開展學生國防教育、法治教育、禁毒教育、宗教教育等工作;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以及家庭教育有關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統籌教育系統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建設等有關工作;負責法律顧問以及規範性文件審定有關工作;協調教育系統“雙隨機、一公開”“十統一”有關工作;統籌教育系統“掃黃打非”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團(隊)建有關工作;統籌教育系統關工委有關工作;統籌教育系統文明城市測評有關工作;協調教育系統徵兵有關工作等。
1.負責教育領域意識形態安全有關工作;指導學校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工作
2.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中小學、中職學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規劃
3.指導學校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各種思想政治教育評優活動
4.指導學校開展學生國防教育、法治教育、禁毒教育、宗教教育等工作
5.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以及家庭教育有關工作
6.指導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指導學校開展學生社會實踐活動
8.統籌教育系統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建設等有關工作
9.負責法律顧問以及規範性文件審定有關工作
10.協調教育系統“雙隨機、一公開”“十統一”有關工作
11.統籌教育系統“掃黃打非”有關工作
12.指導全市學校團(隊)建有關工作
13.統籌教育系統關工委有關工作
14.統籌教育系統文明城市測評有關工作
15.協調教育系統徵兵有關工作
基礎教育科
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普通中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工作(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民辦教育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普通中小學教育、學前教育發展和改革政策、發展規劃,統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學校佈局工作;管理和指導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的學制、課程、教學計劃等方面工作,管理和指導基礎教育學校的章程建設和校務公開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學前教育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普通中小學學生學籍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指導普通中小學的科普教育及環境保護教育工作等。
1.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普通中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工作(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
2.擬定並組織實施普通中小學教育、學前教育發展規劃;統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學校佈局工作
3.管理和指導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的學制、課程、教學計劃等方面工作;管理和指導基礎教育學校的章程建設和校務公開工作
4.組織指導基礎教育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5.負責學前教育學籍管理工作
6.負責普通中小學學生學籍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
7.指導普通中小學的科普教育及環境保護教育工作
8.協調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有關工作
9.統籌外籍子女人員學校辦學有關工作
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科(市普通高等、中專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市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市高等、中等職業教育的規劃、發展、合作辦學工作,創新驅動、產學研、產教融合、教學研究工作,畢業生創業就業工作。協調省市共建本科院校工作。負責市屬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負責監督和協調管理民辦中等職業學校、非學歷教育機構依法辦學,並對其進行檢查、評估、考核和業務指導。負責大中專院校專項資金安排及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終身教育工作。指導惠州市職業技術教育協會、惠州市成人教育協會工作等。
1.統籌全市大中專院校辦學、管理、教學研究有關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
2.擬定全市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
3.指導、協調全市大中專院校創新驅動、產學研、產教融合、合作辦學等工作
4.協調省市共建本科院校工作
5.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學籍管理、畢業證書辦理工作
6.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籌建、設立、變更、終止等審批工作;協調高等院校籌設、設立審核及上報工作
7.負責監督和協調管理民辦中等職業學校、非學歷教育機構依法辦學,並對其進行檢查、評估、考核和業務指導;
8.統籌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有關工作
9.負責大中專院校專項資金安排及管理工作
10.指導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工作
11.統籌、指導全市終身教育工作
12.統籌惠州市職業技術教育協會、惠州市成人教育協會工作
13.協調大中專院校留學生派遣工作
14.統籌教育系統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工作
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學校的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校體育藝術工作規劃;承擔全市性大中小學及學生的體育競賽、藝術比賽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教研;指導中、小學體協(俱樂部)工作,參與開展相關專業師資培訓工作。負責校園傳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有關工作;負責學生體質監測和統計有關工作。負責校園足球推廣工作等。
1.指導學校的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及其科研工作
2.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工作規劃
3.承擔全市性學生的體育競賽、藝術比賽組織管理工作
4.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等有關工作
5.指導大、中、小學體協(俱樂部)工作,參與開展相關專業師資培訓工作
6.負責校園傳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配合公共衞生事件處置有關工作
7.負責學生體質監測和統計、近視防控有關工作
8.指導學校愛國衞生運動有關工作
9.負責校園足球推廣工作
10.負責市直教育系統教職工體育、藝術活動
安保維穩科
指導學校安全保衞、政治保衞、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及處置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協調學校重大安全與穩定事件處置及有關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負責教育信訪、網絡輿情監測有關工作等。
1.指導學校安全保衞、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2.指導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演練,指導和組織校園安全培訓
3.負責平安校園創建和考評工作;指導學校食品、消防、交通及校車、校園風險防控、防汛(三防)、防溺水、特種設備、校服質量檢測、掃黑除惡等安全管理有關工作;協助學校危化品安全管理
4.負責教育系統突發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災害的應急管理及處置,協調和處置專項安全整治工作
5.負責學校安全檢查;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和安全隱患整改,開展校園安全形勢定期研判和風險評估;負責安全文明校園評比有關工作
6.負責教育信訪、輿情管控、政治安全、國家安全、反恐等維穩有關工作
7.協調校外託管機構的管理和安全有關工作
8.負責學校食堂綜合管理、食品安全和營養監督指導等有關工作。負責學校飲水工作
9.負責指導監督校車安全和管理有關工作
10.負責節假日機關值班安排
11.牽頭負責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和校園性侵預防與處置
12.負責校園貸、教育系統反邪教、防範宗教滲透侵擾、境外非政府組織排查及社會矛盾風險評估等有關工作
人事科
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統籌、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局管校聘”、“縣管校聘”工作;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有關工作;統籌、指導教育系統評先表彰工作;統籌、指導直屬學校教職員招聘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才引進、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人事檔案、勞動工資、社保、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老齡工作;負責機關幹部培訓和考核工作;統籌教育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協調雙擁、軍民融合等工作;指導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放有關工作;統籌全市教育系統外籍教師管理有關工作等。
1.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2.統籌、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教師師德師風問題的辦理和查處
3.統籌、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局管校聘”、“縣管校聘”工作
4.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有關工作
5.統籌、指導教育系統評先表彰工作
6.負責局機關幹部工作、所屬學校行政班子建設以及中層幹部備案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有關幹部人事工作
7.統籌、指導直屬學校教職員招聘工作
8.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才引進、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人事檔案、勞動工資、社保、計劃生育等工作
9.負責機關老幹部、老齡工作
10.負責機關幹部培訓和考核工作
11.統籌教育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12.協調雙擁、軍民融合等工作
13.指導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放有關工作
14.統籌全市教育系統外籍教師管理有關工作
師資培訓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負責中小幼、職業院校校(園)長、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協調指導與實施中小幼、職業院校校(園)長、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按要求完成上級部署的有關校(園)長、教師培訓工作。貫徹《教師資格條例》,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以及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證書認定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市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負責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等。
1.統籌負責中小幼、職業院校校(園)長、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2.負責協調指導與實施中小幼、職業院校校(園)長、教師培養、培訓工作
3.統籌負責制定全市中小學、職業院校校(園)長、教師專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校本培訓指導意見並予以督查指導
4.統籌協調市、縣(區)教師專業發展、培訓基地院校及培訓資源平台等建設工作。負責市級培訓專家庫及培訓基地庫建設
5.負責市級培訓項目的規劃設計,統籌培訓方案擬定、審核,培訓項目的組織管理和實施以及培訓檔案整理等工作
6.統籌負責市級教師培訓質量監測與評估工作
7.統籌負責市的省級名校長、名師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指導;負責市級名校長、名師工作室主持人的遴選和管理工作
8.負責培訓學時(學分)的管理
9.承擔上級部署有關校(園)長、教師培訓工作
10.貫徹《教師資格條例》,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以及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證書認定工作
11.推進市縣教師發展中心建設有關工作
12.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市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負責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基建財務科(資助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經費預算計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建工作;管理市級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等政策規定;監督各級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本系統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和檢查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並對市直屬學校及局機關(本級)實施內部審計。負責指導全市學校學生資助工作,承擔學校獎學、助學管理工作,協調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負責與助學有關的其他工作等。
1.負責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經費預算計劃
2.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建工作。負責學校建築及學校在建工程的安全
3.管理市級教育經費
4.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等政策規定
5.監督各級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
6.指導本系統財務管理工作
7.負責教育統計工作
8.負責指導和檢查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並對市直屬學校及局機關(本級)實施內部審計
9.負責指導全市學校學生資助工作;承擔學校獎學、助學管理工作;協調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協調社會助學有關工作
後勤管理科
負責實施局機關政府採購工作以及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統籌指導管理市直學校的政府採購,以及負責局本級及市直學校政府採購統計彙總報表;管理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統籌指導市直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食堂管理,監督指導承包經營;負責局機關綠化、衞生、水電等後勤管理服務,監督指導物業公司履約服務;負責局機關辦公用房的調配管理、房屋修繕、電力安全、辦公設備維護、倉庫的日常管理和物品的收發等;統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中小學校節水、節能減排,飲水安全、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愛國衞生運動、食堂節約糧食反對浪費、廁所提升改造、垃圾分類、綠色學校創建等後勤管理有關工作。
1.負責局機關政府採購和自行採購,以及局機關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負責局機關綠化、衞生、水電等後勤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後勤、裝備統計工作
3.負責局機關辦公用房調配管理、房屋修繕、電力安全、辦公設備維護等
4.管理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統籌指導市直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廣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和教育局資產管理系統的使用管理
5.統籌指導市直學校的政府採購,以及統計彙總有關工作
6.統籌指導全市學校疫情防控物資保障、愛國衞生運動
7.負責與物業公司的業務對接,協調大院住户服務管理,檢查、考核物業公司所負責項目,核定公司填報的各項費用
8.負責機關食堂經營公司的日常管理;檢查食堂衞生和食材環保工作,審核、協調用餐事宜等
9.統籌指導局機關和全市學校節水、節能減排工作以及廁所提升改造;統籌指導局機關和全市學校食堂節約糧食反對浪費
10.統籌指導局機關和全市學校垃圾分類工作
11.統籌指導全市綠色學校創建管理等有關專項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
具體工作任務(統籌、牽頭、負責工作項目)
教育考試中心
負責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的報名、體檢、填報志願、考試、錄取等工作;負責全國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考試的報名、填報志願、考試、錄取等工作;負責考生檔案的管理,招生工作各項數據的統計,招生工作情況的分析和經驗的總結;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考試、成績單的發放,辦理畢業手續、辦理轉考、免考手續和學籍管理以及學歷文憑考試等工作;研究制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政策、考試方案、管理規定,組織報名、填報志願、考試、評卷和錄取等工作;負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負責非學歷考試(含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廣東省專業技能證書考試)的考試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諮詢和服務工作等。
1.負責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的報名、體檢、填報志願、考試、錄取等工作
2.負責全國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考試的報名、填報志願、考試、錄取等工作;
3.負責考生檔案的管理,招生工作各項數據的統計,招生工作情況的分析和經驗的總結
4.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考試、成績單的發放辦理畢業手續、辦理轉考、免考手續和學籍管理以及學歷文憑考試等工作
5.研究制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政策、考試方案、管理規定,組織報名、填報志願、考試、評卷和錄取等工作
6.負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7.負責非學歷考試(含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廣東省專業技能證書考試)的考試工作
8.負責全市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諮詢和服務工作等
9.負責市普通高等、中專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市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有關工作
電教儀器站(市教育信息中心)
負責教育技術裝備、教育信息化和圖書館(室)建設等工作;統籌學校實驗室、儀器室、電教室等各類功能教室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的建設與管理等工作;負責推廣現代教育技術、教育信息化和網絡信息安全技術等工作;負責完善教育數碼網及各類信息應用平台的建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網絡安全相關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檢查等。協助開展教師網絡研修工作;指導中小學教師應用現代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融合發展等有關工作。
1.負責教育技術裝備、教育信息化、和圖書館(室)建設等工作
2.統籌學校實驗室、儀器室、電教室等各類功能教室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的建設與管理等工作。負責學校實驗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3.負責推廣現代教育技術、教育信息化和網絡信息安全技術等工作
4.負責完善教育數碼網、線上教育平台等各類信息應用平台的建設與維護
5.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網絡安全相關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檢查等
6.協助教師網絡研修工作
7.指導中小學教師應用現代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融合發展等有關工作
教育科學研究院
負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階段的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程實施、業務指導、教學質量管理、教師教研活動和培訓、學生學科實踐(含競賽)、地方課程、教材(包括我市編寫的通過國家審定的教科書)、教學資源的開發研究等工作。負責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學業水平檢測、中考、高考模擬考的命題;負責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中考數據統計、分析與反饋工作。負責高考模擬考的命題、評卷、數據統計、分析與反饋工作,編寫年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告和區域教學質量年報。承擔全市教育科學規劃及課題指南的編制,國家級、省部級和市級教育科研項目的過程管理、專業指導、評價與推廣,國家、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與教學成果獎的推薦項目評審與指導,全市教育科研培訓等工作;指導教育學術團體開展工作;負責《惠州教育》等報紙雜誌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負責編寫年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告和區域教學質量年報。負責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發展統計與監測工作。
1.負責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階段的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程實施、業務指導、教學質量管理、教師教研活動和培訓、學生學科實踐(含競賽)、地方課程、教材(包括我市編寫的通過國家審定的教科書)、教學資源的開發研究等工作
2.負責全市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學業水平檢測、高考模擬考的命題工作
3.負責全市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中考數據統計、分析與反饋工作
4.負責全市高考備考的指導和模擬考的命題、評卷、數據統計、分析與反饋工作
5.承擔全市教育科學規劃及課題指南的編制,國家級、省部級和市級教育科研項目的過程管理、專業指導、評價與推廣,國家、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與教學成果獎的推薦項目評審與指導,全市教育科研培訓等工作
6.指導教育學術團體開展工作
7.負責《惠州教育》等報紙雜誌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
8.負責編寫年度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報告和區域教學質量年報
9.負責教材徵訂有關工作
參考資料鏈接: [2] 

惠州市教育局辦公地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