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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區教育局

鎖定
惠山區教育局是惠山區政府主管全區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惠山區教育局
所屬地區
惠山區
屬    性
政府機關
職能科室
5個

惠山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區教育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貫徹上級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具體實施意見;提出教育工作指導性意見。
(二)、負責編制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幼兒教育、成人教育及地方高等教育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對全區各鎮教育工作的指導,包括辦學體制、事業規劃、佈局調整、學校設置、基本建設等。
(四)、負責對全區各類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包括教學計劃管理、學籍管理、考試考務管理、學歷證書管理、學校常規管理等,並負責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教育科研等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工作。
(五)、負責指導全區各系統、行業、部門和鄉鎮開展成人教育,並協調、管理社會力量辦學。
(六)、負責全區各類學校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包括人員編制、教職工調配、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派遣、繼續教育、勞動工資福利、職務聘任、考核獎勵、檔案管理等;負責離退休教師的管理。
(七)、負責編制各類學校經費預算和決算;負責教育系統財務、財產、物資管理及財務監督、檢查;負責學校校舍建設管理。
(八)、負責管理委屬事業單位,負責直屬系統黨組織和黨員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負責指導教育工會、系統團委等羣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管理權限內學校領導幹部的培訓、考核、考察、任免、紀檢及後備幹部的培養。
(九)、負責全區各類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和德育工作。
(十)、負責指導發展校辦企業,依法開展勤工儉學活動。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惠山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區教育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協調局(委)機關重要事務;負責擬訂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起草重要文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及有關綜合性文件;指導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檢查;協調農村的教育綜合改革,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佈局與結構調整;承辦局機關教育行政複議和訴訟等工作;負責文件、電傳、電報的運轉和管理;負責教育局黨委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委)務會議和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接待和社團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協調與兄弟市、縣的教育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生活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由教育系統承擔的區級事業發展目標管理項目和市級精神文明目標管理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
(二)組織人事科(紀檢監察室)
負責擬定本區的隊伍建設規劃;制訂和落實本區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新師資的補充、培養計劃,制訂並實施在職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師德建設計劃;負責本區各類學校的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指導本區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管理各類學校教職工的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機構編制、考核獎懲等工作;協調並指導各類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本區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工作;負責本區教師培訓中心的業務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學校工人培訓和技術等級確定方面的相關工作。
貫徹上級黨委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具體實施意見,抓好直屬單位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做好組織發展工作,抓好羣團、統戰等工作;負責現職幹部的培訓和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按幹部管理權限,做好學校領導幹部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抓好機關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察局等領導部門制定的有關黨紀、政紀等法律條規;負責對各類學校的黨員幹部和教職工的黨紀政紀教育和違紀案件的查處;負責組織對學校行政收費和校辦企業經濟的內部審計;負責對教育系統在招生、招工和學校基建等方面的督查;負責處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
(三)計財科(審計室)
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財經方針、政策、法令,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有關規定,編制經費收入、支出計劃和分配方案,保障教育事業經費來源渠道暢通;根據上級規定和本區各類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教育系統財務、財產、物資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加強財務監督與檢查,負責對各類學校和機關有關部門財務收支情況的定期審計、檢查;制定、實施校舍建設管理章程,嚴格建設規程,把好規劃、設計、質量監督、預決算等關口;負責校容校貌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統計填報本區各類教育事業情況,指導各類學校的後勤改革。
(四)教育科
負責全區基礎教育(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事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建議,指導各鎮中小學佈局調整;指導全區九年制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鞏固提高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學校貫徹教育方針和執行教育計劃;負責學校行政管理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的德育、國防、科普、環保教育工作;指導和組織學校體育教育、衞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負責全區終身教育實驗,指導全區職工教育、農民教育和社區教育;協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和成教中心校的師資隊伍建設和成教幹部的崗位培訓;協助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全區高等教育有關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指導全區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本區範圍內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小學、初中及中、初等職業教育、社會教育的立案、審核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各行各業以及外地區聯合舉辦社會教育的協調工作。提出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招生計劃建議,並參與中招的招生工作。
(五)督導科
為惠山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承擔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

惠山區教育局局屬單位

教研室
為了更好地做好研究、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切實履行教研室工作職能,特制訂教研室工作職責。
一、理論學習:
1、自覺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教育教學的法律法規,不斷提升政治理論素養。
2、認真學習現代教育教學理論,把握學科最新發展動態,不斷提高專業理論水平。
3、堅持以自學為主,集體學習為輔的原則,不斷完善和改進教研室內部學習、交流制度。
二、教學研究工作:
1、圍繞教育教學中心工作和教育決策有關的重大實際問題及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科學研究和工作調研。
2、從教育教學實際出發,開展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結構、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等方面的應用研究,努力體現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促進所管轄區域內的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3、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廣教育教學經驗,探索教育規律,推動教學改革。
4、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加強對中小學執行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使用情況的調研工作,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5、組織多層次、多種形式的教研活動,引導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熟練掌握教學技能,執行教學計劃,鑽研、掌握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
6、在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下,加強對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研究。借鑑國內外的先進管理經驗,在深層次上探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水平的科學途徑。
7、積極開展主題調研,逐步解決學科教學中面臨的一些普遍問題。
三、教學指導工作:
1、深入課堂聽課,指導教師改進課堂教學,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2、參加學校教研組活動,指導學校教研組開展有效的教研活動。
3、指導學校開展切實可行的教科研活動,對學校課題的立項、開題論證、中期評估和結題等環節進行指導。
4、指導學校開展教學實驗,總結、提煉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
四、教學服務工作:
1、為學校提供各種資源和信息。
2、為學校做好材料的徵定、發放工作。
3、為學校搭建研究、交流的平台。
五、教學管理工作:
1、做好教學業務常規管理工作,包括教師的業務學習管理、教學計劃管理、教學工作管理、教育研究管理、教學用書的管理和考試的管理等。
2、做好學科教學常規的管理工作,包括備課、上課、作業、考試、輔導等。
3、做好新教師上崗培訓和青年教師三年達標考核工作。
4、加強對骨幹教師的使用與考核,做好骨幹教師資源庫的建設工作。
5、監控學校的教學質量。通過教學視導,檢查教學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對教學質量進行評估。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承擔考試命題工作,參與考試評卷和進行質量分析。
六、教研材料整理、歸檔工作:
教研員要把每次教研活動的通知、活動安排、研究的過程性資料和下鄉調研材料及時整理上交歸檔。
教育工會
1、參與本區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和重大問題的決策;
2、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對本區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等有關部門反映;
3、指導學校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完善教代會制度,落實教代會職權,推進校務公開;
4、積極組織開展各種活動,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5、關心困難教職工生活,認真實施“送温暖工程”,協助黨政做好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比、表彰、管理工作,加強女教職工工作和退管工作;
6、健全工會基層組織,開展工會幹部培訓,指導學校工會開展工作,幫助學校工會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有關問題;
7、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加強審計監督,管理好本會的財產和對學校工會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8、配合行政做好離退休校級領導的各項服務和管理工作。
招生考試辦公室
惠山區招生考試辦公室系無錫市惠山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和無錫市惠山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簡稱。主要職責:
1、負責主持和處理惠山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當好領導參謀。
2、貫徹執行國家普通高校招生、對口單獨招生、中等學校招生、自學考試政策和工作守則,對貫徹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確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和自學考試工作的順利完成。
3、負責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對口單招的報名、體檢、建檔、考試的組織實施,以及招生工作的信息採集的有關資料的統計上報工作。
4、負責我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包括教師自學考試)的報名、教材發行、組織考試、畢業生考核及發證工作。
5、負責初、高中會考、中考考務工作及有關資料的統計上報工作。
6、負責各校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評比,組織考務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考務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一、教育技術裝備工作
1、根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編制全區教育裝備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2、負責制定全區中小學各類實驗室、圖書館、專用教室、信息技術、體衞藝設施設備裝備標準和管理規範,對全區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的建設、配備、管理使用工作進行規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
3、負責組織研發、推廣使用新的裝備技術和實驗器材,承擔教育設施設備和教學用品的招標集中採購和項目實施等任務。
4、負責全區教育裝備的綜合統計與分析,負責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相關教材的編寫及教育裝備的專項檢查驗收工作。
二、電化教育工作
1、貫徹執行省市電化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管理全區中小學(包括民辦學校)現代教育技術工作。
2、研究和製作中小學電教教材、電視教學節目、遠程學習課程,蒐集、儲存、管理和出借各類電教資料工作。
3、管理和指導學校現代教育技術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現代教育技術手段和方法的實驗研究、信息技術與各學科的整合的實驗研究,宣傳、推廣、交流中小學現代教育技術和信息技術工作經驗,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效率,實現教育現代化。
4、建設和管理教育信息化軟硬件平台,為中小學提供優質教育資源。
5、負責全區教師信息技術全員培訓和各類現代教育技術培訓。
6、完成教育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教師培訓中心
1、依據國家、省、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有關法規、方針和政策,實施對本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
2、為本區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教師校本培訓提供指導和服務。 [1] 

惠山區教育局地理位置

地址:惠山堰橋文惠路18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