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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即理

(北宋程頤提出的關於性、理問題的重要命題)

鎖定
人性的本質就是理。北宋程頤提出的關於性、理問題的重要命題。 [1] 
中文名
性即理
提出者
程頤
定    義
人性的本質就是理
出    自
《河南程氏遺書》
語出《河南程氏遺書》卷二十二上:“性即理也,所謂理,性是也。”“理”是宇宙的本原,體現在人身上就是性,“天之付與之謂命,稟之在我之謂性”(《河南程氏遺書》卷六)。性是天賦予人和物的,人性、物性都稟受於天、根源於理。南宋理學家陳淳曾解釋説:“性即理也。何以不謂之理而謂之性?蓋理是泛言天地間人物公共之理,性是在我之理。只這道理受於天而為我所有,故謂之性。”(《北溪字義》)性是“在我之理”,因其“受於天”而“為我所有”,所以叫做“性”。而性的社會道德內涵則是仁義禮智信,它是純粹至善的。朱熹論證和發揮了性即理之説,認為性是天賦之理,存在於人的心中即為性,表現於外即是情,“心統性情”。心雖然包含性,但不能説心就是性,更不能説心就是理。朱熹堅持性即理説,而陸九淵、王守仁則主張心即理説。性即理與心即理是朱陸之爭的一個重要內容,這也成了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的分水嶺。
參考資料
  • 1.    中國孔子基金會.中國儒學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