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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忻州市機構改革設置的新部門,為忻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7] 
中文名
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
所屬地區
忻州市
所屬部門
忻州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路向東(局長)

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的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擬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事業、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基層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活動。指導市級重點文化、旅遊、廣播電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加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的宣傳推廣力度。貫徹落實國家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政策,促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產業對外交流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推動忻州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走出去。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提高旅遊資源開發利用效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助推城鎮化建設和新農村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和廣播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服務均等化、標準化。指導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遊、旅遊集散、旅遊公共信息和諮詢服務平台體系,推動旅遊服務便利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推動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管理全市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導藝術教育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性標準。
(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產業和文博事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產業和文博事業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負責對旅遊景區、景點質量等級評定和公告。負責假日旅遊、特種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指導培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新產品、新業態,組織指導文創產品的研發利用工作,組織構建旅遊產業體系。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
(九)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強化對全市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綜合監管,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旅遊案件聯合查辦、旅遊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引導全社會文明旅遊。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佈。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旅遊業安全,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十)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文化類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前審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監督。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以及文博社團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行政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文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十三)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十四)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十五)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衞工作。
(十六)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和考古有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審批事務和相關資質、資格的審核、申報、認定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有關審核、申報事務和相關資質、資格的審核、申報、認定工作。
(十七)負責世界文化遺產的推薦申報、保護和管理監督工作。協同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承擔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的推薦申報和相關保護管理的監督工作。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承擔國家及省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推薦申報和相關保護管理的監督工作。承擔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認定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市文化和旅遊局要加強公共服務和產業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加強相關機構配合聯動,優化協同高效。減少、下放具體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監督管理節目內容和質量、推進媒體融合發展職責。推進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加大文物資源活化利用、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力度。堅持文物與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發揮市場監管、市場調節、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4] 

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業務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綜治、保密、信訪、督察督辦、政務公開、政務協調、提案辦理和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年鑑及史志編纂工作,管理機關門户網站。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文化類社會組織的黨羣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
(二)政策法規科(內審科)。起草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規範性文件,統籌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執法監督;承辦機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三)人事科(黨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同有關部門辦理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擔全市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資格和網絡視聽從業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出國人員政審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黨組日常工作;負責黨組和市委的黨務聯繫;負責幹部管理、監督、考核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定點扶貧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四)改革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全市文化和旅遊業改革發展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工作的綜合協調和聯絡;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和智慧旅遊;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數據分析及行業信息發佈;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五)藝術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全市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參與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工作;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直屬藝術單位業務建設。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的審核推薦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的評審工作;指導、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展示、演出等重大活動;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博物館、數字博物館、民俗博物館、工藝美術館、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與展示中心等業務和建設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促進傳統工藝振興。
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六)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羣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基層羣眾文化活動。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七)科技教育科。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藝術和旅遊院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及行業標準;協調推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項目攻關;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指導廣播電視技術計量檢測和技術成果應用轉化工作;指導、推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並實施監督;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户户通”、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擬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衞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擬訂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設施和電台、電視台等重點單位安全保護工作。擬訂廣播電視重大改革措施,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負責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審核工作,監管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工作。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八)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全市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組織編制全市文化和旅遊重點設施及建設項目規劃;指導市級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督促重大文化和旅遊產業項目實施;負責行業扶貧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研發和管理工作,指導旅遊演藝開發等工作;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九)資源開發科(交流和合作科)。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統籌指導旅遊市場開發,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市級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負責對旅遊景區、景點質量等級評定和公告。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和宣傳推廣工作;審核、報批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項目;組織開展對外及對港澳台的文化和旅遊交流活動,推動忻州文化走出去。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含總規劃師1名)。
(十)執法監督科(市場管理科)。監督實施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統籌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組織執法工作績效考評;負責執法人員資格及執法證件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監督落實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監管制度;組織協調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市場案件辦理工作;協調聯繫出版、電影等相關主管部門市場執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管制度,對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監督、指導主管社會組織業務工作;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旅遊安全,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全市導遊等資格認證相關工作;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一)傳媒機構管理科。研究擬訂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字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廣播電視節目評價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管衞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衞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承擔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組織對市內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動畫片)的內容進行審查。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指導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對信息網絡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指導網絡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絡視聽節目服務行為。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二)文物科。監督指導全市文物行政執法、文博安全督察工作;組織查處文物違法案件,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組織文物建築和博物館消防、技防工程的方案審核、項目申報和工程驗收;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市文博單位的安全保衞和消防技防工作。管理指導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研究擬定有關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文物保護和重大考古的實施;組織編制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規劃,提出年度文物保護計劃;監督管理世界文化遺產,承辦世界文化遺產和全國工作;承辦市級文物保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護單位的核定工作;會同有中核、推薦、申報有關部門承辦世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和國家及省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核、推薦、申報及其保護規劃、 保護方案的審定工作;組織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規劃、保護工程方案的審核和質量監督與驗收:管理指導全市文物考古的調查、勘探和發掘,組織對古建築維修和重大考古成果的評估鑑定;組織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設計、施工、監督、驗收;審核涉及文物保護的基本建設項目。編制全市博物館發展規劃,提出年度項目計劃;指導全市博物館業務工作;審核重點博物館陳列設計方案;負責全市博物館收藏文物的分級鑑定、科學保管工作;審核、申報館際間藏品交換、調撥和借展工作;管理指導全市文博外事工作,審核涉外及對港澳台的學術交流和合作項目,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合作;組織編制全市文物科技保護規劃,負責組織科技保護課題的審核、申報和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和推廣工作;承辦全市可移動文物技術保護設計、修復單位資質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文物市場監管工作,指導珍貴文物的搶救和徵集;負責文物進出境有關許可和文物鑑定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6] 

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路向東 [2]  [5]  [8] 

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8日,入選2020年度基層廣播電視統計工作擬表揚優秀集體公示名單。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