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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

鎖定
心理諮詢師是協助求助者解決各類心理問題的人。心理諮詢最一般、最主要的對象,是健康人羣或存在心理問題的人羣。健康人羣會面對許多家庭、擇業、求學、社會適應等問題,他們會期待做出理想的選擇,順利地度過人生的各個階段,求得自身能力的最大發揮和尋求生活的良好質量。
心理諮詢師可以從心理學的角度,提供中肯的發展諮詢,給出相應的幫助、引導。 [1]  2017年,心理諮詢師資格證考試認定取消,已獲證者仍有效,但該職業仍會存在,現階段從業心理行業需考取心理專項能力證書。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等字樣和國徽標誌。對資格資質持有人因不具備應有職業水平導致重大過失的,負責許可認定的單位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精品課程
中文名
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
外文名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psychological counselor
證書類型
職業資格證書
頒發部門
中國心理衞生協會 [7] 
推出時間
2001年4月

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考試介紹

在我國,勞動部於2001年4月正式推出《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並將心理諮詢師正式列入《中國職業大典》。2002年7月,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項目正式啓動,全國統一鑑定考試每年舉辦兩次,分別是5月和11月。
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了《國家職業標準——心理諮詢師(試行)》。這一標準的頒佈,對於推動心理諮詢師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開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完善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證書制度,2005年,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與人社部專家對試行的《標準》進行了修訂,並在此基礎上,修訂完成了《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心理諮詢師》(以下簡稱《教程》)系列教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完善國家職業標準體系,為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提供科學、規範的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有關專家制定了《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標準》(2005 年版)。
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心理諮詢師培訓鑑定工作的統一要求,已經或準備從事心理諮詢師職業的人員,都應該經過專門的職業培訓,獲得全國統一頒發的心理諮詢師《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心理諮詢活動。我國的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體系從2002年9月開始進行試點以來,越來越多的人員參加到心理諮詢師培訓的學習中。
考試取消
心理諮詢師資格證考試認定取消 已獲證者仍有效。
2017年9月15日,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140項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並強調國家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
140項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包括心理諮詢師資格證。也就意味着,而之前已經考得心理諮詢師資格證的,可視為水平能力的證明,但該職業仍會存在,現階段從業心理行業需考取心理專項能力證書
2017年9月15日,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副司長王曉君在人社部在線訪談《實行清單式管理 促進職業資格健康有序發展》中迴應,可依照2016年人社部《關於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後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分類妥善處理。
《通知》中提到,對已經發布鑑定考試公告或已受理鑑定考試報名的,根據考生意願,或繼續做好鑑定考試工作,或退費;對已組織完成鑑定考試的,做好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等後續工作;對取消前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水平能力的證明。
2017年9月,心理諮詢師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國家心理諮詢師二三級職業資格考試自2003年開始至2018年5月全面結束。 [2]  現階段非人社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的證書只能是培訓合格證書。
現階段考試
第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全國衞生與健康大會上明確指出,要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充分認識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重要意義。《“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要求加強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大力發展各類心理健康服務,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務體系,鼓勵培育社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機構。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廣泛宣傳心理健康知識,要積極引入社會工作者、心理專業人員等力量開展心理健康服務。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11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發【2019】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國辦發【2019】24號。 [4] 
證書由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監製頒發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作為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補充,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職業資格證具備相同法律效力,可用於心理就業、教育局、社會心理工作、工商註冊、職稱認定、(根據當地社保局政策)領取人社部技能鑑定補貼等等 [5] 
2019年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頒發《心理諮詢師專業技能等級證書》《家庭治療師證書》《心理講師技術證書》《認知行為催眠師專業能力證書》通過評審
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作為人社部直屬培訓單位,打造國家隊培訓平台,各項目推廣顯著,並獲得越來越多心理學愛好者的考證需求,社會價值已經逐漸顯現。 [6] 
經央視報道曝光,部分個人機構單位以職業資格等名義招生,實則為培訓課程,並非是由國家人社部組織的考試。 [3] 

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證書歷程

國家職業資格鑑定共分五個等級,作為高知識含量的職業,心理諮詢師直接從三級開始鑑定。共分心理諮詢師三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心理諮詢師二級(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心理諮詢師一級(國家職業資格一級)三個等級。
2006年開始,採用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新標準進行資格考試。取消了原來心理諮詢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和高級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的稱呼。
2019年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頒發心理諮詢師專業技能證書
2020年人社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心理健康指導師

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心理諮詢師

—報考條件—
心理諮詢師初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學歷,經心理諮詢師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具有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經心理諮詢師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心理諮詢師中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博士學位。
二、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經心理諮詢師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取得心理諮詢師初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心理諮詢工作滿3年,經心理諮詢師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者。
四、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業任職資格,經心理諮詢師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連續從事心理諮詢工作滿3年。
心理諮詢師高級
一、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博士學位,經心理諮詢師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且連續從事心理諮詢工作滿3年。
二、具有碩士學位,取得心理諮詢師中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心理諮詢工作滿3年,經心理諮詢師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業任職資格,經心理諮詢師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且連續從事心理諮詢工作滿3年。

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心理指導師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超過兩年以上的相關行業工作經驗;參加心理健康指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培訓結業證書;
二、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擁有兩年以上的相關行業工作經驗;參加心理健康指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培訓結業證書;
三、具有健康學、心理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參加心理健康指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培訓結業證書;
四、在校大專以上學歷教育的學生允許在三年級下半學期參加心理健康指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培訓結業證書;

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報名材料

(1)學歷證書1份,身份證複印件2份;
(2)從事本工種連續工齡的單位人事勞動部門的蓋章證明;
(3)免冠近照1寸、2寸藍底彩色照片各3張。

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鑑定方式

(1)本職業各級別的鑑定都包括理論知識綜合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兩項內容,採用閉卷筆試,考試題目從題庫中隨機提取,按標準答案評分。考試成績採用百分制,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心理指導師還需進行綜合評審。
(2)單項成績合格者,成績可以保留3年。
(3)已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正高職稱,正在從事心理諮詢臨牀和教學工作的人員可不參加理論知識綜合考試,由單位推薦並直接向專家組提交個人業績資料申報心理指導師資格,由專家組進行綜合評審。
(4)考試由各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組織安排,時間為每年7月、11月
國家職業標準要求,通過理論知識考試與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行政部門頒發相應資格的證書,此證書全國通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