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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住房儲蓄制度
鎖定
- 中文名
- 德國住房儲蓄制度
- 外文名
- The German housing savings system
德國住房儲蓄制度發展歷史
住房儲蓄制度產生於英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德國為了穩定社會發展,緩解購房融資困難開始廣泛實行和發展住房儲蓄制度。到19世紀70年代初,德國的住房就基本得到滿足。
德國住房儲蓄制度內容
儲户儲蓄
儲蓄銀行配貸
住房儲蓄銀行一般每半年配貸一次,是按照配貸指數的大小順序配貸。配貸指數的大小取決於存款的金額大小和存款的時間長短。這樣的配貸方式充分體現了這一制度的公平性。
貸款
儲户每月將錢存入銀行,7年左右將錢存滿“契約金額”的50%後,即可取得全部金額的貸款權。
德國住房儲蓄制度制度特點
1、實行先存款後貸款的方式,銀行將儲户存入的資金再貸給其他儲户,資金的來源有保障,銀行的風險相對較小。
3、國家對儲户給予一定獎勵的同時,國家能取得較大的收益。
4、鼓勵人們儲蓄,通過引導人們延遲消費來減小通貨膨脹的壓力。
5、商業性和政策性相結合,住房儲蓄銀行承擔了向市場融資和向中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的雙重職能。
德國住房儲蓄制度制度經驗
上世紀90年代以來,住房儲蓄制度成為西歐國家購房融資的重要手段之一。德國住房儲蓄制度因其能減少購房者的負擔、減小通貨膨脹的壓力等多方面的優勢,已經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關注。
雖然我國的部分地區已引進了住房儲蓄銀行,但是由於我國法律法規的滯後、經營管理理念的差異、政府支持力度不夠等原因,我國住房儲蓄模式發展緩慢。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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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德國住房儲蓄體系的考察 .中國知網.1995-06-30[引用日期2015-05-12]
- 2. 卓有成效的德國住房儲蓄體系 .中國知網.1998-07-15[引用日期20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