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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鳥槍處

鎖定
機構名。清代內務府下屬機構。掌承應皇帝需用槍炮事宜。
中文名
御鳥槍處
機構職能
掌承應皇帝需用槍炮事宜
設管理王、大臣無定員(由皇帝特簡),藍翎總承、副總承各二人,鳥槍長五人,管理本處事務。下設鳥槍拜唐阿三十二名、炮拜唐阿四名、披甲人十四名,承應各項差務。所需御用槍炮,由養心殿造辦處製造;遇有各處奏進新造鳥槍,亦由本處試放。凡遇皇帝巡幸、木蘭行圍及祗謁東陵,則派總承、鳥槍長、拜唐阿等數人隨行,掌管備用收發槍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