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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殿臣
鎖定
徐殿臣(?~1958),原名徐邦祿,字殿臣,今安徽固鎮石湖區後馬場鄉徐祠村前馬場圩子人。清光緒年生人。
- 中文名
- 徐殿臣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
- 逝世日期
- 1958年
- 畢業院校
- 保定軍官學校
徐殿臣生平前期
清光緒年間生於破落地主家庭,18歲考入河北保定軍官學校。
民國初年,任國民革命軍柏文蔚部副團長。討伐袁世凱失利後回鄉,先任靈璧縣第三區團防局長,1年後又被新任縣長慕名委以警備大隊長。時靈北一帶災荒嚴重,“土匪”蜂起,徐殿臣率部前往清剿,剛到尹集就根據密報抓獲兩名衣衫襤褸、面黃飢瘦的“土匪”。親自審問後,他方知所謂土匪乃是為了活命而搶劫富户糧食的災民,便於次日釋放了他們。為此引起軒然大波,遭到富户們的強烈反對,並紛紛控告。徐殿臣挺身而出,向縣長直陳原委,並要求開倉放糧救濟災民,以弭“匪患”;但無濟於事,遂憤然辭職。
徐殿臣生平中期
民國31年(1942)初,中共抗日民主政權泗五靈鳳縣縣長徐崇富委派化名徐家生的蘇振生(後叛變)前往徐家,建立馬場地下聯絡站。6月,徐殿臣應邀參加蘇皖邊區人民代表大會。為方便地下聯絡工作的開展,他以同族的身份請偽區長徐蔭堂的四弟協助,到固鎮開辦新成貿易公司。在與邊區秘密開展商業貿易的過程中,他把許多急需的軍用物品送到新四軍手中。
徐殿臣生平後期
1951年土地改革時,徐殿臣因在劃為地主分子前夕出賣農具,又因在民國26年(1937)以封建族規制造了一起人命案,被五河縣人民法院判處五年徒刑。不久,因其年逾70,行動不便,被提前釋放回家,由地方管制。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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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固鎮縣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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