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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承祖

鎖定
徐承祖(1842年—1908年),晚清外交官。字孫麒,江蘇六合人,道光進士徐鼒次子。捐官入仕,曾任駐日公使,因在長崎事件善後過程中“有失國家體面”而免職。 [1] 
本    名
徐承祖
別    名
小同
孫麒
所處時代
晚清
出生地
江蘇六合
出生日期
1842年
逝世日期
1908年

徐承祖人物生平

徐承祖為明朝勳臣後裔,世居上元(今南京市)。隆慶年間移居六合。其家本因經商而富裕,但祖父徐石麟在1788年捲入科場舞弊案後,家道中落。
1842年8月28日,徐承祖出生,與先祖父生同日,援鄭小同之義,呼為“小同”。
1847年秋,隨母沈氏、姊阿紅至京師,租房為家。1848年到1853年為國子監監生。後歸鄉。
1866年,因浙省温處肅清案內出力,經前閩浙總督左宗棠保奏,奉旨賞戴藍翎。先是報捐縣丞,捐分廣東。
1878年6月,因左宗棠舉薦,隨陳蘭彬出使美國、西班牙、秘魯諸國,駐華盛頓三年。捐同知銜。
1881年6月24日,諭召出使期滿回國。經陳蘭彬保奏,升知府,以知府不論雙單月儘先選用。
1884年6月24日,上奏言事,條陳中西利病。8月6日,上《法人毀約請速定戰守折》,主張對法宣戰。8月31日,以候選知府奉旨發往福建,聽從閩浙總督何璟調遣。10月5日,經翁同龢舉薦,以候補知府充出使日本國大臣,賞二品頂戴,敕以道員一任,即行來京陛見。10月29日,謹陳全台要務,主僱外洋商輪援台。12月11日,出使日本。12月26日,抵任東京。
1885年2月1日,呈遞國書。4月初,向李鴻章密報朝俄密約事件
1886年2月1日,致函總理衙門,附《日人“朝比奈”密探日本各事清冊》,達於慈禧之手,皆未置一詞。2月11日,電請李鴻章密囑韓廷派人刺殺金玉均。2月20日,奏請設副理事一人於箱館,兼管新潟、夷港交涉事務,不設公所(1891年始設,1897年裁)。
1886年8月13、15日,長崎事件爆發。
1887年2月7日,以全權大臣,就近畫押,“崎案”完結。6月23日,褫職召回。12月,日本天皇贈以寶星勳章,未敢擅便。
1890年6月25日,以繳清賠款,復前出使日本大臣已革道員職。
1895年3月17日,徐承祖見翁同龢,意在複用,但終未復出。
1908年,慈禧、光緒帝駕崩。不久,徐承祖也去世,葬於六合程橋祖塋。 [1] 

徐承祖人際關係

  • 父親徐鼒
  • 兒子:徐椿、徐穆君、徐威理 [1] 
參考資料
  • 1.    駱遠榮.《徐承祖與晚清外交》:江蘇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2、349—3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