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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勤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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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勤司令部,後勤指揮員實施後勤指揮的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設有總後勤部司令部,軍區(戰區)聯勤部司令部,以及軍兵種後勤部司令部等。有的國家集團軍後勤部也設有司令部。其職能是在後勤首長的領導下,組織協調後勤建設與後勤保障,組織領導後勤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軍事行政工作,組織實施後勤指揮等。
中文名
後勤司令部
包含部門
總後勤部司令部,戰區(軍區)聯勤司令部,軍種、兵種後勤司令部等
軍隊曾設置的後勤指揮部門。戰略、戰役後勤指揮的主體。通常包括總後勤部司令部,戰區(軍區)聯勤司令部,軍種、兵種後勤司令部等。對加強軍隊後勤建設和組織後勤保障、後勤防衞具有重要作用。後勤司令部是隨着軍隊後勤機構的演變逐步發展起來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前,世界各國軍隊後勤保障的職能由早期的將帥幕僚和後來的軍隊司令部承擔。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軍隊後勤指揮職能日益突出,成為軍事指揮活動中組織協調後勤保障的重要環節。有的國家軍隊將後勤機構從司令部編制中分離出來,成立獨立的後勤系統,並在戰役以上後勤機關設立司令部。1941年8月,蘇軍後勤機構從總參謀部中分離出來,建立獨立的後勤系統,並在總部、方面軍、集團軍後勤部設立司令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解放戰爭後期,有的野戰軍和軍區曾編設後勤司令部機關,具體行使後勤部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1年5月,中國人民志願軍組建後方勤務司令部,隨後設立二級司令部(即後勤司令部)。1954年3月,在總後方勤務部組建司令部。隨後各軍區、海軍、空軍、第二炮兵後勤部也相繼設立司令部。1998年10月,各軍區後勤司令部改為聯勤司令部。後勤司令部由後勤參謀長領導,通常設辦公室、戰勤計劃、訓練、科技、軍務、機要、通信、管理等部門,並編設一定數量的參謀人員和技術保障人員。基本任務是:在後勤首長領導下,組織協調後勤建設與後勤保障,組織領導後勤機關及所屬部隊、分隊的部署、調動和軍事行政工作,組織後勤訓練科研、防衞和通信聯絡,實施後勤指揮。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