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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瑞林

(湖南省湘潭市委原副秘書長)

鎖定
彭瑞林,男,1971年11月出生,漢族,湖南韶山人,大學畢業,理學學士,1994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湘潭市委副秘書長、二級巡視員。 [1]  [5] 
2024年2月6日消息,彭瑞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7] 
中文名
彭瑞林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韶山
出生日期
1971年11月
畢業院校
湖南大學

彭瑞林人物履歷

1994年08月—1997年03月,共青團韶山市委工作;
1997年03月—1999年05月,韶山市委辦公室工作;
1999年05月—2001年03月,韶山市委辦公室副科級常委秘書;
2001年03月—2003年03月,韶山市如意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3年03月—2005年09月,韶山市如意鎮黨委書記(其中:2004年10月考取湖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MPA(公共管理)專業);
2005年09月—2006年03月,韶山市委常委、市委辦主任、如意鎮黨委書記;
2006年03月—2007年05月,韶山市委常委、市委辦主任;
2007年05月—2011年06月,韶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1年06月—2013年04月,湘鄉市委副書記,曾國藩與湘軍文化研究會顧問;
2013年04月—2013年06月,湘鄉市委副書記、市長候選人 [2] 
2013年06月—2016年07月,湘鄉市人民政府市長; [3] 
2016年07月—2021年05月,湘鄉市委書記; [4] 
曾任湘潭市委副秘書長、二級巡視員。 [5] 

彭瑞林人物事件

彭瑞林違紀被查

2023年8月,彭瑞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湖南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常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 

彭瑞林依法雙開

2024年2月6日消息,經湖南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常德市紀委監委對湘潭市委原副秘書長彭瑞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彭瑞林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把手中權力當成謀利斂財的工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偽造、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組織原則缺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的利益;違反生活保障制度,在醫療方面為本人和配偶謀取特殊待遇,搞權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未按相關程序推進工程項目,違規插手中介機構服務活動;追求低級趣味,長期沉迷於打牌;貪慾膨脹,大搞權錢交易,通過“乾股分紅”“借款收息”等隱蔽手段大肆接受利益輸送;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彭瑞林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二十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湘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湘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彭瑞林開除黨籍處分;由湘潭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常德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7] 
參考資料